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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曾让就把他那把裁纸的尺子找了出来,一尺多长,两指来宽。
隔空挥舞了几下,舞动的是虎虎生威,心下一时不忍心,儿子?那是亲儿子,他那里舍得,虽说是为了教育他,为他好,可打坏了没人给包赔啊!
“不妥。”曾让嘀咕着,埋头开始找起替代品。
要说夫妻本是同心枝,看到曾让一大清早的翻这翻那,妻子陆静默默的递上了一条鸡毛掸子。
“真的要打他吗?不会不打坏了,他才两岁半。”陆静担心的问。妇随夫,在国人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陆静既不想违背丈夫的意愿,也不想让儿子多受皮肉之苦。
矛盾的心情,让她即有希望儿子能够出类拔萃,学贯中西,让当母亲的也高兴。又怕曾让太狠心,把儿子打疼了,仿佛看见哭成泥人样的曾一阳,抽搐着抱住她的膝头,心碎的苦楚让她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曾让手中也掂量着手中的鸡毛掸子,他也是从学生过来的,当学生的苦,他体会的尤其深刻。童年家境贫寒,一直仰仗着亲友过日子,他是家里的希望,全家人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希望他能够将书读好,将来能走出家乡进入仕途。像他的祖辈那样,或是掌握一府一地的地方官员,或是成为京城里的亲贵翰林,总是不但要光大门楣,而且还要多挣钱,改善家里的经济情况。
“己不所欲,勿施于人。”这话曾让说的多少有点落寞。
长长的叹了口气,曾让没有早先的动力,也没有了和儿子一争高低的性情。有的是无奈,对于现实的无奈,曾让现在的生活要比他童年的时候好很多,虽说是赋闲在家,但他已经开始为一些国内的杂志写稿件,成为一个自由撰稿人,一个月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有七八十块大洋,算是一个中等收入的家庭了。可要花的钱也多,寄信要钱,买国内的一些杂志也要钱,买书又要花钱,还得养家。说起来,曾让手上从来没有多过五十块光洋的款子。
说起来,儿子的优秀是看在他眼里的,所谓三岁看百岁,或许有些偏颇。不过,孩子,尤其是聪明的孩子,长大以后,只要不太偏离正道,都会有一个不错的人生。
曾一阳才半岁就会走路不要大人扶,一岁的时候就可以讲一口官话,两岁的时候,已经是古灵精怪,曾让也往往着他了的道。但也对,曾让是把曾一阳当成两岁的孩子看,其中就犯了一个军事上的大错,不重视对手,明显应该把曾一阳当怪大叔看嘛!
放下了手中的鸡毛掸子,曾让没发现总是在房间里乱窜的曾一阳,奇怪的说:“一阳呢?怎么没见他?”
“他啊!还睡着呢?昨天玩的太晚,就比你稍微早一点,这时候正是睡的香的时候。”陆静嘴角扬起慈爱的笑容说。
曾让皱眉说:“第一天上课就贪睡,哪里是读书的料。不行,你先把他叫起来,早上是读书,背书的最佳时间。一日之计在于晨,怎么可以贪于安逸?”
说完,也不看陆静不舍的眼神,去准备给曾一阳用来写字的笔和纸张。都是些很简易的东西,家里本就是书香门第,写字,尤其是写大字用的废纸总不难找。报纸每天有卖,看后就扔掉很是可惜,用来练字再好不过,再给拿上一支笔尖有些秃的大羊毫,基本启蒙用的书,东西是齐全了,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当事人出来。
曾让等的有些心绪不宁,烦躁的心情顿生,运着气,迈着四方步,就往曾一阳的睡房去。
他进房间的后,看到的场景有些发愣,不是叫曾一阳起床吗?当母亲的竟然在逗睡的迷迷糊糊的儿子,拿着一根鸡毛,在曾一阳的鼻尖晃来晃去。
“这是叫儿子起床吗?”曾让无力的想到。
曾一阳更不行了,被逗的又是哈气,又是眯眼睛的,极其好玩。两岁的孩子,小是小一点,在一般人家,孩子也不过能走能叫一些常见的人,反应也迟钝,还嗜睡。到了三四岁,才是最好玩的时候,到时候,孩子也不会时不时摔倒,让当父母的担心不已,而且还是智力增长最快的时候,有些主见,可在大人眼中,这种带着幼稚的主见更是可爱。
曾一阳不同于常人的是,他比一般的小孩子长的壮实一点,不知道的,以为是三四岁的孩子。加上他成年人的智力,和不谙世事的习性,更是让当母亲的陆静喜爱。
这不,乘着他熟睡,手里拿着刚从鸡毛掸子上耗下来的鸡毛,逗玩着她的宝贝儿子。毕竟是生过孩子,少妇的风韵,和少女的天真同时出现在了陆静的身上,让他心中不禁一热,即便贫穷,还是富贵,有妻如此,当是不枉此生。
“嗯哼——”曾让许是看不下去了,假装咳嗽着。
陆静红着脸,白了曾让一眼,低头从曾让的身边走过,带走一丝周边的清风,同时留下了少妇独有的幽香。曾让胸口突觉一热,有种要放下一天的琐事,就想抱着老婆温存,不管不顾的冲动。
可这时曾一阳醒了,看着有些喘粗气的父亲,惊讶的问:“爸爸,你一大早又去井边提水了?”
“嗯。”曾让随口一答。
“可是缸里的水昨天不是都提满了吗?难道今天可以洗澡吗?”曾一阳眼睛一亮。很多时候,曾一阳都和同龄的孩子有着太多的不同,做父母的也会不时的进行比较。他不像其他的孩子,只喜欢玩水,而不爱洗澡。
即便有人喜欢洗澡,可是也得家里有胰子,有钱买柴火烧热水不是。于是,曾一阳只有在夏天的时候,才能每天洗澡,而春秋两季,就少的可怜了,要是冬天想都不要想。主要是怕他的小身子骨冻着。
“你看看,现在几时了,还不起床,一日之计在于晨,你不知道吗?”曾让说完转身出门,忙活了一大早,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最要紧就是祭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说话间,曾一阳都穿戴完毕,走出自己的小屋。拿起了棕色的牙刷,好在曾让是个新派人,家里的用度都是按照城市里来,这点花销对于小城居民来说还是很大的。不少人都是一早上,嚼着一根树枝,就当刷牙了。
要是让曾一阳也拿根树枝,当成口香糖一样嚼,要不了三天,他就得把自己一口小白牙,都淘换光了不可。
不久之前,还看见过隔壁家的大爷,拿着一根柳树枝,在嘴中淘换,然后又是一顿大嚼,看的他心惊胆战的。好吗?这个时代的人,原来比牲口都强,没事嚼树枝玩,一时间让他心里就存在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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