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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medown》”他开口,声音清醇,有厚度,但很清。英文发音也很好,不是滑稽的中式发音,也不像美国新闻电视台播音员,自然顺畅,像喝了一杯酒,余香攀附着舌根在身体里回荡。
“你的英文很好,”比自己说的好,她不好再问他了,他唱英文歌应该没问题。
“我想你帮我翻译一首歌。”他长得高,看着她时有些居高临下,但语气并不霸道骄傲。
她眼睛朝下,望见他肚子一侧的衣服上贴了他的名字,章洵。
“能先给我看看吗?”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小张纸,打开,《申时梦》,字迹清秀。只是一路读下来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这首词描述的是女人欲望,用词大胆奔放且尤为准确,不令人生厌,勾魂摄魄。
章洵就站在她面前,不过一步之遥,她莫名的紧张,尴尬,仿佛被他说中心事。“这两首都是你自己写的吗?”她问,
“是。”他眼里水波不兴,看不出半点儿情绪。
他有这样的才华,当真意想不到。“有什么要求吗?原封不动地翻译,还是...”
“改一些吧,英文表达方式和中文不一样,你自己看着改吧。”他怎么这么信任她,她忽然觉得很有压力。
不过也不难改,他写得很好,并没有很多的意象堆叠,虚词少,她很快就翻译好。拿给他看,“好,谢谢。”他迅速浏览一遍,只说了三个字。
“祝你...”
“你会来看我公演吗?”他说的是来看我公演,不是我们公演。元藻觉得他并不霸道,可不知怎么就是拒绝不了。
“我应该会在现场。”章洵终于露出一个微笑,极淡。
三天后,公演现场,元藻和制作人坐在后台,电视屏幕里播放着前线演播情况,原本瘦瘦高高的男孩子们到了镜头里膨胀起来。他也胖了些,只是眉眼太过深刻,仍然吸引眼球。
他化了淡妆,五官更见鲜明。乐声起,前奏哨声变成缓慢的钢琴音。他开口,第一句是像念白一般的吟唱,停顿片刻直接进副歌,歌词分明只有两句,却唱出不同的心境。随后借着尾音滑入主歌,他好像改动了一些歌词,让这首歌变得深沉了些。当然最出彩的还是他的嗓音,跟说话不一样,唱起歌来就像白纸上有了色彩,总体还是清透,只在一些十分微妙的部分压低声调,出其不意地捶打人的心脏,叫人留恋。
一曲完,大家先是沉默了几秒,随后掌声袭来,制作人说章洵这个名字必然出现在各大媒体头条界面,他前途无量。
一周之后,下一场公演,每个人演唱新的曲目,他们之中有些人是自己创作曲目,章洵是其中之一。
章洵一战成名,短时间内已经拥有自己的粉丝团,站子,且网络上一片赞誉。场馆里至少一半是来支持他的。
元藻想,章洵叫自己把他写的歌翻译成英文还挺有先见之明,不然那些词儿唱出来必然要遭批。
只是她还是低估了年轻人的气性,章洵一出场便惊艳四座——白色眼妆像倒着的翅膀,脸上贴着钻,涂着艳红的唇膏,绸缎质感的青绿长裙,美艳绝伦。水亮的双眼尤为出彩,曲子变成英文之后听起来极为深艳。肢体动作没有半点儿忸怩做作,转胯扭腰之间极为自然,怕是女人也不及的性感。清醇略微低沉的嗓音和浓艳的曲调对比之下反而互补,不腻不俗。
大家是如何对待特立独行地有些离经叛道的人?唾骂,离弃,或者偏爱。
章洵只得到了一种,偏爱。
也许是因为音乐天然有着强大的感染力,也许是章洵全情投入的表演和优秀的创作,总之他成为了新一代的偶像。
“谢谢你。”章洵找到元藻。
“是你自己写的好,你真的很优秀。”舞台下的他又变得平静,“公司有一个庆功会,你可以来吗?”
“我去不合适吧,”元藻觉得他的意图很明显了,他虽有无穷魅力,但她无意和小孩子搅在一起,太过吵闹。
“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他问,
“家庭妇女。”她答。
“我喜欢你。”他说,
我不喜欢你,这句话她说不出口,他没什么可不喜欢的,可章洵并未让她心动。
“马上你就不喜欢了,”年轻人的喜爱是夏季的雨,来得急,退的快。只怕她刚进入状态,他就结束了,徒留她一个人在原地踱步。
“喜欢上你的确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它会持续很久。”章洵看着她的眼睛,面前的人是清丽的,在他的环境里并不出挑,但他敏锐地感受到她身上那股温柔如水的包容,不是强大对弱小的包容,是我愿意,我想要给你怀抱,即使你是参天大树我是渺茫无名的小草,只要你需要怀抱,我便给你。一种最有力量的爱,他需要这样的爱。
——作者有话说:第一次写作就得到大家的喜爱真的给我很大的支持,但其实这本书我是写另一本书的过程中突发奇想,想着随便写写当做休息,换换脑子。所以写到7章就不知道咋写了,后面的都是在强写,结果把自己写吐了。还妄想写歌体现章洵的厉害,但写歌真的门槛有点高啊,憋了好久憋不出来。倒是想出了下下本书的大纲。这章也是强写,我真的快干了……
所以后面我估计会想好具体的情节走向,写到快结束才会更新,这本书也不会太多的,十几章就结束吧,毕竟有真正想写的。最重要的是,我要出去打工了,上了班可能心情会有很大起伏,时间也不够,更新就更难了。随缘吧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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