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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咏声很喜欢吃筋道爽口的手擀面,夏天时,还要过一遍凉水。他仍旧是一口面条,一口大蒜,吃完去漱口。他爱吃辣椒。付宜云给他做凉拌青椒。生青辣椒摘下来,放在火上烧过,烧出虎皮,拍打干净灰,然后撕成细长条,放上盐巴,酱油醋,一点香油,用来下饭,味道真是好得不得了。他偶尔拿着鸡蛋回来,自己做皮蛋。把鸭蛋在混着盐、茶叶粉、石灰和碱水、草木灰的料泥里滚过,再裹上一层谷糠壳,装进坛子密封。做出来的皮蛋有股特殊的香气。有时也做咸鸭蛋。
他喜欢吃,也爱做饭。嫌付宜云做的饭不够称心如意,经常自己动手下厨。像皮蛋,咸鸭蛋,付宜云都不会做,何咏声自己找人学的方法,做出来味道很不错。青椒擂皮蛋,是他最喜欢的一道菜,咸鸭蛋下稀粥最适宜。碰上好的五花肉,便做一道油光红亮的红烧肉,放上足足的大料,还有干辣椒花椒。配着大蒜吃。吃不完的肥肉,熬成油,用来吃面条,味道很香。何咏声还喜欢吃泡菜。起一坛干净的盐水,将洗净晾干的生姜、大蒜、辣椒,依次放去。他做泡菜也讲究,坛子里放上些八角山柰,两片陈皮,一把花椒小米辣,倒上一盖白酒,放两块黄冰糖,做出来的泡菜,颜色鲜艳,口感脆爽,用来下稀饭或者佐干饭,都美味得很。
付宜云见了肉,总是不下筷。她只肯吃些残羹冷炙,下饭只用咸菜和酸菜。本地人特有的一种吃法,用油菜叶,或者萝卜叶。反正平常没人吃的菜叶,择洗干净,用开水烫过,储存在缸里,加上煮菜的水,还有半盆米汤,待它发酵。等菜叶变酸,叶子颜色变黄,便可以吃了。吃法也很简单,可以煮粥,可以焖干饭,也可以加点辣椒和盐凉拌,可以炒着吃。吃起来,有股酸味,还有一股特殊的清香。但何咏声不吃这东西,他觉得这个味道是臭的。农村人,是实在没得吃,才不得不发明了这种食物。何咏声有了工作后,饭桌上便不允许出现这个食物。然而付宜云却趁他不在家时,默默地吃着酸菜。何咏声偶尔看见,心里很瞧她不起。他并没有在饮食上苛待她,也没有不让她吃肉,不让她吃饭。但她自己将自己降到了仆人、奴隶的地位上,心甘情愿低人一等。
她以为这样的忍让,可以换取丈夫的好感,为自己保留一点生存的空间。殊不知,她越是放低自己,何咏声越是看不上她,越觉得她跟自己不般配。
他只觉得她软弱无能。何咏声是个要强的人,他吃够了贫穷的苦,所以他最恨的就是软弱无能。
何咏声有了钱,他逐渐生活讲究起来了。他开始给自己置衣服,买皮鞋。他做了两套笔挺的中山装,里面配着白衬衣。夏天热了,就把中山装脱了,只穿衬衫。冬天天冷,就在衬衫外头加一件毛线背心,又利落又保暖。他从不穿棉袄,嫌臃肿。他的衣服,必须要干净整齐,不能有褶皱,衬衫的领子和袖口都要雪白。有一点脏污,便要换下来洗。他出门穿着皮鞋。鞋子每天都要擦,用鞋油刷得光亮,出门不带灰尘。衣服兜里,随时放着一块手帕。他每天对着镜子梳头。洗手洗脸,必须得用香皂,胡子每天都要刮。用牙膏和牙刷刷牙。
他将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风度翩翩,看起来英俊不凡。付宜云却像个老妈子,依旧穿着粗布麻衣,穿着布鞋,每天做着家务。
她有几件新衣服。何咏声有时也会给她添衣服,但她不舍得穿。因为要带孩子,干活脏得太快。她已经适应了做一个家庭主妇,围着灶台和桌台转。而家庭主妇是不需要打扮太好的。她的手需要洗衣服,做饭,要给孩子换尿布。只有粗衣和布鞋最适合她。
何咏声也懒得说她。
何咏声喜欢这种生活。他喜欢衣服和手帕上的香皂味,喜欢衣服上一尘不染。他觉得只有这样,自己才像个人。以前光着脚在地上行走时,他觉得自己不是人,是猪狗,是牛羊牲口。他一生都渴望成为人。
何咏声每天回家,都会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他给女儿带来玩具和糖果,还有饼干、桃酥。孩子们高兴坏了,隔三岔五就有糖吃。
等到桃花五岁,何咏声送她上了学。他对女儿还是有期望。他给桃花买了本子和笔,还有文具盒。他告诉桃花:“要好好读书,学文化。不要逃学。”
桃花乖巧地点头。
付宜云用布,给女儿缝了个小书包。桃花年纪小,但她心里什么都知道。她知道,爸爸不喜欢妈妈,因为妈妈没文化。所以她要用功读书。爸爸最喜欢孩子读书。桃花很爱她的妈妈。
她知道妈妈不识字,在学校里认了什么字,便回家来告诉妈妈。每当这时候,付宜云便又羞涩又高兴。
何咏声依然故我。
他自私,刚愎且独断。他只在乎自己,不在乎别人。他的内心充满了傲慢和偏见,对自己的妻子。他轻视她,且不屑于了解她。他知道自己的婚姻很失败,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自己的妻子。或许曾经有过一点爱,但早也已经消失了。他想过要离婚,去追求自己的人生。但他内心是个传统的人,有着极强的道德观念,这使他做不出休妻的事。古人说,糟糠之妻不下堂。付宜云陪他患过难,他们已成婚多年,有两个孩子。她是个尽责任的妻子,尽管何咏声嫌弃她蠢钝,但道德使他无法抛弃她。男人发达就喜新厌旧,抛弃贫弱的妻子。在何咏声看来,那是猪狗不如的人。这跟他的道德是相悖的,他内心鄙视那样的男人。可要他坦然接受妻子的不足,他又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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