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无忧眸子微敛,坐直身,“你说是洪凌去天上弄来的?”
千千又想了一想,才压低声音道前一阵他说要去办点事,但他离开后,马却还在,而且一走就好几日。那几日,我到处寻过他,并不在附近。这地方,去得远了,没马,只能是飞……”她指了指天。
无忧轻抿了抿唇,“你在天上见识不少,这剑身上的血光,你能不能辩得出,是杀的人多渐渐凝成的,还是另外弄上去的?”
千千虽然没有多少真本事,但长年四处奔跑,见识确实非寻常人比得,所以才会被人戏称为三包。
她在拨出匕首时已经上头凝着一层若隐若现的血光,听无忧问起,拿起匕首对光仔细辨认,半晌,在阳光下微微晃动,上头却另有一条如龙影血的血痕晃过。
千千指了在敛身上不住游走的时隐时现的龙影道这短剑确实用来杀过许多的人,但血在这剑身上过而不留。”
无忧以前学的是杀人的本事,对兵器也有些研究,有一些绝好的宝刀宝剑确实是如此,轻点了点,这把晃眼看,在外表上不起眼的短剑确实是把好剑。
千千接着道虽然血过而不留,但血光却终是一次次积下渗入剑身,最终便成了这道由血光凝得的影龙。”
这样的传说,无忧也曾听专收藏宝刀的专家们说起过,见却还是第一次见,“这么说,这上面的血光是杀人得来?”
千千笑了一下,“这条影龙确实是,但覆在剑身上的这层淡淡血光却不是,而是人为弄上去的。”
无忧漫吸了口气,“这话说?”
千千从怀里翻出一个小瓶,又掏出丝帕,从小瓶中倒出一点不知液体,湿了丝帕一角。她捏着丝帕,在剑尖上轻轻抹拭,没一会儿功夫,丝帕上便沾上极淡的一抹红,递给无忧,“你闻闻。”
无忧接过丝帕放到鼻边,果然闻到一丝淡淡的血腥之气。
千千小有得意道所以这是前不久用血涂抹过。”继而又拧了眉头,“这些日子不见秃毛鹰身上有伤,这血会是谁的?”
无忧记得很久以前,子言精通箭术,平日使的是一柄画戟;而宁墨是用琴和金丝;开心是用的一长一短两柄剑,而惜了了却不善长拳脚,精通阵术和毒障。
这样看来,手上这柄匕首正是开心随身携带的那柄短剑,这么说来,这剑身上的血光也就该是他的血。
手指轻抚过剑身,刀锋顿时划破她的肌肤,一缕鲜红的血液沾上剑锋,很快凝成一滴,滑了下去,在她雪白的衣衫上化开一朵鲜红梅花。
正如千千所说,这剑身过血不留痕。
这样一把剑,不知要用多少血,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抹拭才能凝成那层血光。
无忧心里隐隐作痛,开心真是用心良苦。
仙器不可落入凡尘,他让洪凌为他取来佩剑,以的血涂抹之,把原本属于他的佩剑进一步死死打上他的烙印,万一东窗事发,他便可以一力承担,不让任何人因此受累。
有缘千年来相会 崔前辈是只猫 殿下说我发癫的样子很美 穿成反派以后成了男主后爸 历总,夫人又准备离家出走 妖妃敲错门:惹上邪帝 师兄看见了我的尾巴+番外 我在狼人杀里当阴阳大师 剑灵失忆后+番外 欢迎进入实力至上惊悚世界 临渊羡玉+番外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小雄子他总是很任性(虫族) 小心,软团小少爷骨子里是只狼! 我真没在兽综撸毛茸茸 思无涯 纯情之恋:有缘千年来相会2 风流乡村浑小子 中国人,全球外科第一人很合理吧 美貌清冷总被囚,系统成高危职业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如果您喜欢全能师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城里套路深,我要会农村。农村道路滑,人心更复杂。一个被遗弃在农村的孤儿,意外获得了透视,医术,圣雨术从此,他逍遥花间,装逼打脸,且看主角逆袭带领桃花村村民走出大山,迈向祖国,冲出世界...
她本是侯门贵女,奈何痴心错付,大婚之日家破人亡尸骨无存!再睁眼时,她是将门臭名昭着的落魄嫡女,处境艰难。涅盘重生,除小人,斩奸臣,平瘟疫,复仇之路她遇神杀神佛挡王侯将相皆拜倒在她裙下,连退了婚的未婚夫都不肯放过她。本以为注定孑然一身,却不想被一个坏到极致的家伙缠上,他将此生唯一的柔情和真心给了她,还是不能拒绝的那种!传令下去,王妃柔弱不能自理,欺她者杀无赦!众人回想起因自家王妃而被抄家灭门的侯府相府,不由得瑟瑟发抖,王爷,您别开玩笑了如果您喜欢嫡妃惊华一品毒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锦衣玉食?丫鬟成群?别想太多,吃了这顿还有下顿就不错了,怎么办?只好自己亲自动手,丰衣足食了如果您喜欢春风拂晓来种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美人如此多娇,曾引无数俊彦竞折腰!穿越成了绝色美人,面对心怀各异心思深沉的俊彦们,夏云锦压力很大。...
关于重生九八,学霸小辣妻工作狂人,超龄剩女方晓晓只是趴在桌上眯了一觉就到了1998年。那时候妈妈和那个人还没有离婚,她还是懦弱自卑的小姑娘,那个人更是远远的像是星星只能仰望。当然,就是重来一回她也没想要和他怎么样,可星星就是这么一次一次的靠近,勾动着她,挑拨着她,方晓晓忍无可忍一把攥住。这次,你一辈子也别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