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乐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 守护天使的女孩1(第1页)

琦玉蹲在小巷里的一个角落,慢悠悠吃着刚刚逃跑的时候,顺来的一个白色馒头。

听到了一阵阵脚步声靠近,还有听到馒头摊主大叔“抓小偷!”的呐喊声音,她赶紧又缩进青色墙壁后边去一些,卷成一团,不让自己暴露出来。

低头看着被她五个手指抓花的馒头,上面还印有五个手指印,琦玉默默叹了口气,听着肚子咕噜咕噜叫的声音,最后还是撕掉被抓黑的面积,一口一口吃掉。

如此窘迫的情况,琦玉还是第一次碰见,却也觉得很新奇。不一样的体验,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她”是由一个老乞丐养大的小乞丐,从小到大,风餐露宿,瘦得骨瘦嶙峋。

老乞丐在世的时候一天里还能有点吃的,可自从老乞丐去世,“她”只有饿肚子的份。

“她”现在才十岁,一点收入来源都没有,肚子饿了只能去乞讨,没办下之下就会偷点东西来吃。

别说找工作什么的,十岁瘦得像五六岁,谁会用童工啊。

而且这孩子大字不识几个,唯一的优势就是是本地的乞丐,说话利索清楚,作案路线清楚,逃跑功夫一流。

琦玉进来之前,“她”就已经是饿晕了一段时间,但是琦玉来了也不能改变这个平凡世界的法则,超过世界财库规定的金钱数额,变出多余的钱来是用不了的,不符合已定规则。

路过包子摊位的时候只怪包子太香了,引诱她犯罪╮(w)╭。

心塞塞的啃着馒头,琦玉也在慢慢理清前世“她”的记忆,想想接下来怎么摆脱小乞丐的身份,吃好喝好睡好住好的同时,也能保护好“她”心中的天使。

也许在想,身为小乞丐的“她”怎么会认识高高在上的人有联系呢。他们生活不在一个层次,居然还有这个执念。

一切的心甘情愿,只是因为那个名叫言郎的男人。

在“她”五岁那年,正是大雪飘飘的冬天,身体不好的老乞丐病倒在路边,旁人冷漠的走过,只有放学路过的言郎肯施舍帮忙,带他们去医院,给他们钱。

这份恩情,在“她”的心中无法忘记,也记住了言郎的模样。

而在十年后,“她”孑然一身,也没有任何谋生的技能,最终稍加引诱,走上了歧路。

而在“她”成为堕落不堪的人,被人殴打丢在路边时,又是言郎给了“她”一块绣帕擦眼泪,一些医药钱。他没有任何嫌弃,而是语气温柔的说“女孩子的眼泪很宝贵,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也许他只是突然的好心,过后就会忘记。可对于处在黑暗世界中的“她”来说,就是那想要小心翼翼守护好的微光,是“她”的天使。

至此以后,“她”总是蹲点在言郎会出现的地方,总是偷偷的看着他的背影也觉得满足。

又一次的跟随,“她”看到了有个蓬头满面的男人,拿着一把刀子冲向了言郎,“她”想都没想,直接冲了出去挡在言郎的前面。

即使刀子插入腹部的时候很痛,可“她”觉得很幸福,终于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保护了“她”的天使。

本算是报恩了,可“她”死后还是不放心,很担心有人再伤害言郎,心中的执念放不下。

徘徊在忘川河,不愿走过奈何桥投胎,只想用自己的一生,保护好言郎。

这份感情很强烈,又单纯真挚。

融合了前世“她”的一些微妙感情,琦玉在心里默默决定:一定会保护好言郎。

只是当前,要先认识言郎,才能做好保镖工作。

琦玉将坑坑洼洼的馒头快速的啃完,咽下最后一口,还是觉得肚子好饿。

这点馒头进入肚子,根本就是犹若石子丢进大海,毫无波澜。

琦玉斗志昂扬的站起来,拍拍补丁裤子后的灰尘,眉头紧拧,也是一脸懵逼,她要去哪里找言郎?

嗯,这个是和如何去找东西吃相挂钩的严重问题。

郁闷一会儿,闻到身上的一股臭味袭来,琦玉只能叹口气,这都是个什么事儿。

根据记忆中的作战底线图,她转溜了几圈,终于找到了时代广场前面的一个大型喷泉,那个水哗啦啦的流,使风中夹带着一些凉意,又蒸发在暖阳中,迎面而来时很舒服。

琦玉喜形于色,黑白分明的水汪汪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看到没有人注意过来的时候赶紧小跑上去,窝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用手捧水,清洗一下脏兮兮的脸。

顺便从破烂的帆布挎包里拿出一只牙膏和牙刷,像刷锅一样用力,努力将牙齿变白,口气清晰。

她是想去厕所的,但是外面的公厕没有水,商场里面的人太多,她这个小乞丐打扮的样子连进都进不去,只能来这里了。

系统逼我炸了女主的鱼塘  春日出逃计划  空间之怪力老太太  传说已死  我是血族,不是Alpha[穿书]  时空穿越之他以热血舞篮魂  有请公子,大斩蛮荒  斗罗:武魂五方旗,开局唐昊追杀  被漂亮姐姐带回家后  闫荒之炎  重生千金她是真大佬  你也叫头号得分手啊  硬控!不当大冤种!  夜楼未明  缺魔法师的自我修养  九天仙人  我在亿万富翁的路上一路折腾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诸天来客不正经  被迫成为魔法少女  

热门小说推荐
刺客之王

刺客之王

史上最稳(怂)刺客高玄。猥琐发育满神装,蹲守背刺虐菜强。别爱我,没结果,莫得感情的刺客就是我。如果您喜欢刺客之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

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

穿越回明朝洪武年,成了大明嫡长孙朱雄英。但他被蒙在鼓里,还有些迷茫。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决定为未来谋划。选谁好呢。储君太子朱标。大明王爷朱棣。还是性格软弱,却爱搞事的朱允炆。想走科举,却是商户,那就待在家里等大官上门吧。他在应天街头,立下宏志,要轻松的奋斗在明朝洪武年。等他离成功不远,要步入朝堂时,干爷爷摊牌了不装了,其实咱是朱元璋。这才发现,奋斗了那么久,自己才是大明最牛的金大腿。如果您喜欢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都市圣手神医

都市圣手神医

关于都市圣手神医林天本是公司里一个小员工,因陷害而被开除,就连老天都不给脸色,让他倒霉。但无意中,林天激活祖上留下的玉佩,拥有无上医术。能起死人肉白骨,更能杀人于无形。他可拳打黑暗王者脚踢系...

忽悠在三国

忽悠在三国

拥有一部可以穿梭到三国时代的手机。本初兄弟,这次带来了你家的镜子,来黄金给我呗?琰儿妹妹,这个好不好喝呀,当我女朋友好不好?貂蝉妹妹不要跑么,来试一下这个丝袜。吕布兄弟,你不要赤兔了,非要这儿摩托车呀,还要跟我换呀!孟德,你这个丝袜要的也太多了吧?...

王朝征战

王朝征战

从北方冰原到南方的无尽之海,从风暴平原到贫瘠的青荒高地,帝国军团战士的脚步踏遍每一寸山河,用手中的战刀开拓无垠疆土,无论是野兽般的蛮族还是狂热的异教徒,都将臣服在帝国的脚下,你不服?那就灭族吧!欢迎加入白色讨论群434107968...

娇妻在策

娇妻在策

一个是商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富二代,这是他,齐氏太子爷,齐子墨一个是从小娇生惯养尊处优,不知人间疾苦为何物的傲娇大小姐,这是她,服装业首屈一指的企业家,候佩涵一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留身的齐氏太子爷有一天突然被曾经有过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当众表白,表白后被拒,心有不甘,隔日便携着下属高调宣布,他,我正牌男友,于是无辜被撩后便被晾在一边的齐子墨怒了,愤怒之下的某人做出了一件事后另他懊恼不已的事,行,他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人面兽心当众宣布,娶,结果太太娶回了家,却发现明明不久前还扬言喜欢他的人,转身就视他为透明人,显然没有已为人妇的自觉,还干嘛还干嘛,她已工作为由,潇洒的拍拍屁股走了,美其名曰开拓海外市场需要她,狗屁需要于是齐先生不声不响的转身追到了美国,酒店门口堵住她,看着女子一副见鬼的表情,怎么?几日不见不认识了?候佩涵,你,你怎么来了?齐子墨挑眉,目光幽深吐出四个字,,候佩涵想不透婚后的生活,让她如此,,她当初到底是如何脑子闪路喜欢上他的,呜呜,她后悔了,她要离婚,离婚!一对一,傲娇女对腹黑男先婚后爱的故事!如果您喜欢娇妻在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