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打铁,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汉乡
婚迷心窍:大叔,晚上见 影后她不想破案 我就喜欢你不笑的样子 老婆,婚令如山 迷恋她(都市np) 妃来横祸,阎王溺宠杀手妃 金妆郡主:相公关灯来耕田 总裁又叫我去她家 佛子与妖女(GB女攻) 完美先生与差不多小姐 囚爱擒欢:总裁先生轻轻亲 皇后撩人不自知 星光攻略 浴火重生:毒后归来 佛系上位日常[娱乐圈] 你别黑化了,我害怕(快穿) 遛狗的陈先生 重生之戚悦 天才儿子嚣张妈咪 [综]不得善终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天价萌妻爱不够大人物从天而降,逼她结婚,还扬言要宠她一辈子?噗!她渴了,他喂她困了,他睡就连洗澡,他也得陪。从此,顾晓愚每天不是被吃,就是走在预谋被吃的路上。直到某天意外发现她的老公是个GAY?!小白兔一怒出逃,某人微微一跺脚,千人军团来报道,夫人,首长又饿了。...
辰风穿越修仙界,成为天剑宗杂役弟子,资源短缺。原以为长生无望,却获得修仙拾取系统,每天翻着白眼出门,捡机缘捡丹药捡法宝捡修为捡奇遇捡道侣我是筑基修士,小辈受死!恭喜宿主,捡到30年修为,实力突破筑基!住手!求求你别别捡我修为了!什么?你梦到藏经阁有顶级仙法?好,现在机缘是我的了!恭喜宿主,复制机缘成功,获得顶级仙法玄天化龙诀等一下!求求你别抢我机缘了!多年后。辰风感慨道修仙是不可能修仙的,只能每天捡捡别人不要的垃圾,维持一下生活这样子。如果您喜欢我的修仙资源全靠捡,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唐末黄巢之乱,黄巢因为偶然原因迟了四年才败亡,导致五十多年后历史大变样。基层官员穿越成南平将领,然而此时城外有敌军手下有叛徒上司靠不住,只能靠自己搏出一条生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且看陈佑在全新的五代十国如何一步步成为窃国大贼!如果您喜欢欺世盗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人族暴君必须死!他若不死,我百族将永世为奴!暴君武季必须死!他若不死,九重天的仙子美姬都要被他掳去!大周暴君必须死!他若不死,这九天十地迟早都要插满大周的旗帜!暴君武季,荒淫暴虐宠信奸佞,我等宗族贵胄必须为民除贼!你认真聆听大臣劝谏,帝威1你刻苦修炼一天一夜,帝威1你产生遣散妃子的想法,帝威5你怒斩死谏之臣,帝威3你一个昼夜没有修炼,帝威1你绑了帝都第一美女,帝威10你下旨坑杀谋逆者九族,帝威15叮!帝威再度满100,开启抽奖恭喜!大周所有爱国子民,修为随机上涨一重小境界到两重大境界不等武季高居龙椅之上,深邃的眸子中闪过一抹自嘲。既然明君做不成,那便做个威压九天独断万古的暴君吧!如果您喜欢暴君必须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林宇穿越了。比较玄幻的事情是这个世界不再是他理解中的那个,而是一个充满了魔法元素的世界。更加玄幻的是,穿越之后,他似乎不再是一个人类,而是变成了一艘有着自我意识的战列舰。战舰的娘化叫做舰娘,那自己这算什么,舰爹还是舰男啊不管怎么说,林宇认为自己需要一个代号。那么,就叫提督好了。如果您喜欢舰男提督异界征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