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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让从澳洲回国,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品种别出心裁。
别人都送酒送表送化妆品,他带回来的礼物是手工缝制的毛绒玩具。
玩具的制作者近年才在设计圈里积攒了些名气,这套玩偶是他的代表作。在媒体的吹嘘下,它们不仅是几个丑兮兮的布娃娃,而是新潮和艺术的结合,古典与前卫的杂糅,每一个元素都充满想法,代表现代人对钢铁丛林的都市生活的倦怠,用木头和皮毛唤醒都市人心底潜藏的柔软。
一番天花乱坠的吹捧之后,这套手制原版玩偶的单价被炒到数千美金一个。林清让在一场拍卖会上将它们买下,分别包在精美的礼盒里,回来送给朋友。
那时卫川生吐槽说他怎么会送这种娘娘腔的东西,陆霄也只看一眼,就随手丢到了一边。
男生之中很少有人会对毛绒玩具感兴趣。
只有一个正在学艺术的女生知道这套玩偶的来历,摇着盒子问道:“最有名的那一个呢?那个‘想死的兔子’,是你自己留着了?”
让那位艺术家真正崭露头角的作品是一件灰色兔子玩偶,兔子长得很厌世,大概是这个表情契合了现代观众们的心理,在某次展览上被人发掘,因此才有了后来的故事。
林清让只是回答说:“送人了。”
“送给谁了?”
他像往常一样弯起眼睛淡淡笑起来:“一个女生。”
这句话听起来就满带八卦气味,但林清让不是陆霄,无论别人怎么旁敲侧击,只会被他圆滑地带过话题。他唯一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她们长得很像。”
女生,和一只表情厌世的兔子玩偶。
叫人都分辨不出这到底算不算是在夸人家可爱。
但考虑到这是林清让,或许在他眼里,这就算是夸奖。
谁知道。
夏棠一直没觉得自己挂在书包上的这只兔子,看起来有想死那么夸张。
只是垂头丧气了点。
磕磕碰碰摔摔打打的书包被她随手隔在房间地上,挂在书包下的灰兔子也歪着脑袋坐在地板上,耷拉着两只没精打采的眼睛。
她把下巴搁在桌上,要写的练习册在面前垒成一摞,垂着眼睛拿圆珠笔在草稿纸上戳孔,余光撇过去,和它四目相对,莫名显得同病相怜。
她说没有时间去看篮球赛,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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