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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谁?”这是任平生脑海里浮现的第二个问题,这个答案并不难。
任平生努力地把黑暗中听到的女声与面前的女孩对应起来,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逐渐解开,他沮丧地发现,把自己唤醒的并不是左筱潇,也不是高媛媛,而是面前这个女孩。
她叫史小怜,也是02经管3班的同学。史小怜是湘楚省fh县人,虽然来自山清水秀的湘西,但她却没有湘楚妹子的水灵,貌不惊人的她大学四年里一直默默无闻,虽然她的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时不时写一些诗歌和散文在校刊上发表,可谓是小有才华。但不知是外貌,还是性格的原因,大学四年间并没有多少男生追求她,她平时也十分安静和腼腆,像一颗小草般在角落独自生长。
但任平生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听说她毕业后就去了边远地区支教,很少与同学们联系,久而久之,同学们都遗忘了她的存在,这次十周年聚会时,常远找了很多人打听,都联系不到她的下落。
“但是,她这么会在这里?”任平生脑海里浮现出第三个问题,他睁大眼睛仔细观察史小怜,想要从她身上找到答案。
“你好点了吗?快擦擦衣服吧。”史小怜掏出一条手帕放在任平生手中,指着他的衬衫示意道。
任平生低头一看,才发现面前水泥墩子的地上有一堆呕吐物,身上的衬衫也粘了不少,这都是自己吐的吗?
他接过史小怜递来的手帕,这手帕是纯棉的,四角绣着蓝色小花,手感柔软轻盈,还带着肥皂洗过的香味。
现在还有人用手帕吗?恐怕会被人当大熊猫一样看待,史小怜不会是古代人穿越过来的吧。
任平生拿着那方干净的手帕,有些踌躇,怕弄脏了,又怕女生多心,毕竟人家也是一片好意。
最终,他还是选择用手帕擦掉衬衫的污渍,原本白白的手帕顿时脏兮兮的,任平生不好意思地折起手帕道:“你看我把你手帕给弄脏了,待我洗干净了还你吧。”
“手帕没关系,我是担心你的身体,你今晚喝了那么多酒,而且又快又凶,立松都拉不住你,我……哎!”史小怜接过手帕,丝毫没有嫌弃的样子。
她看了看任平生,吞吞吐吐地道:“我知道你今天有心事,快毕业的时候分手,这的确很让人难过,可你这样借酒消愁,她也看不到,这又是何必呢?”
任平生心中一颤,他抓住史小怜的手,大声道:“什么分手?你在说什么?我跟谁分手了?”
史小怜被任平生激动的一抓,脸色顿时吓得惨白,她慌忙辩解道:“不,不,我也只是听立松说的,他说左筱潇和你分手了。”
任平生脑子里一团混沌,史小怜这句话就像惊雷般击中他,震得他七魂六魄都移了位。
这是怎么回事,史小怜为什么会提到左筱潇与自己分手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想起那天傍晚发生的一切,任平生的心中还是隐隐作痛。
就在毕业前几天,任平生收到涵州市人事局的录取通知,虽然这个工作并不是他所期望的,但在就业市场不景气的当下,能够早早锁定工作单位也是一件喜事。
可当他第一时间将这个喜讯告诉左筱潇时,却没有得到料想中的支持和鼓励,左筱潇只是告诉他要好好考虑一下,之后两人一直对此事避而不谈,直到最后一次同学聚会前半个小时,左筱潇把任平生约到了金湖旁,亲口终结了两人的关系。
这一切都超出了任平生的设想,当那个令他神魂颠倒的女孩当面说出那句话时,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理想世界顿时崩塌,对未来人生的计划和蓝图全被撕毁,即便左筱潇十分诚恳地表达了歉意,但她对于这段感情的结束是十分决绝的,无可挽回的。
任平生记不得自己那天是怎么从金湖走回来的,他的失魂落魄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眼里的痛苦和绝望也是一目了然,用林立松的话来说,任平生简直是鬼上身了,整个人都垮了一半。
但他却没有时间舔舐伤口,因为晚上这次同学聚会,他还要担任晚会的主持之一,这是由经管学院团高官指定的,他不能在同学面前露怯,他要以强者的姿态走完校园生活的最后一幕。
就这样,任平生带着刚刚撕裂的伤痛和尚在滴血的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与高媛媛搭档主持完了整场晚会,并全力发挥自己在公众演说方面的天赋,说唱逗笑、插科调侃,把晚会的气氛经营得十分热烈愉快,也让当天参加聚会的学院领导和老师们极为满意。
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任平生谈笑自若的表现,只是为了压抑自己的悲伤和痛苦,而他从头到尾,都在人群中寻找左筱潇的身影,希望能够再次挽回她。
可世事往往不如人愿,左筱潇整个晚上都没有出现在聚会现场,她似乎要断绝与任平生所有一切的关联,不让他留存一丝一毫的幻想,她真的这么决绝,这么无情吗?这种猜想对任平生造成更大的打击。
从吃饭的时候起,任平生就极为亢奋和活跃,不但频频向领导和老师们敬酒,还到处找同学们喝酒,他这种喝法和酒量,让同窗四年的同学们见了都十分惊讶,要知道之前任平生在喝酒方面都是以保守著称,今晚居然如此放开喝。
只有任平生自己清楚,他是借着酒杯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利用喧嚣和热闹来掩盖自己内心的伤痕,酒精的麻醉作用可以让他暂时忘却被分手的痛,忘却左筱潇,忘却这不如意的一切。
所以他拼命的喝,从饭店喝到了ktv,从ktv喝到了马路上,喝的不省人事,抱着马路桩子睡着,直到史小怜唤醒他。
但是,等等……这里有些地方不对。
任平生记得与左筱潇分手后喝醉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可自己不是刚刚参加完02经管3班同学的十周年聚会吗,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聚会后他的确是吐了,但那是吐在金龙大酒店的花盆里,并不是眼前这根马路桩子,而且史小怜根本就没有出现在十周年聚会上,她怎么会在自己身边呢?
再看看眼前的史小怜,虽然依旧不貌不惊人,但脸上肌肤还是充满青春的饱满与弹性,这分明是刚毕业时的史小怜,她不可能过了十几年还是一副少女的模样,那也太吓人了吧。
任平生环顾四周,他终于认得这是什么地方了,这里是汉海大学附近的一条学生街,当年同学聚会就是在街上最热闹的一家酒楼举行,只不过这个酒楼和这条街早就随着城市改造消失了,现在已经被新建的双向四车道大马路和购物广场所取代,可任平生看到的却是十几年前破破旧旧的原貌。
十几年前的街道、毕业前的史小怜、被分手后喝醉的自己……这些都活生生地摆在面前,就像地上吐的那摊呕吐物发出的臭味般真实,这让任平生心乱如麻,他不由得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他妈的不是穿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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