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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托普依旧如往常一样一路行走,一路打猎和采集可食用的植物。
我们就像一个没有家,流浪在丛林里的流浪汉。
雨依旧在头顶哗哗哗的下,此刻托普躲在我的背篓里面用一片芭蕉叶避雨。
我倒是无所谓这种大雨,身上的反过来穿的皮毛大衣,此刻光滑的表皮就像是一套连体雨衣。
加上我的裤腿是套在竹筒鞋帮的外侧,所以不仅是身体,就连鞋子里面也能保证干燥舒适。
幸亏我没有偷懒随便做出一双鞋,不然在这种潮湿的天气脚得不到保护,很可能会因为长期泡水等原因患上真菌性感染,继而发生溃烂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丛林里的路很难走,特别是下雨以后地面变得又湿又滑,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摔跤,在丛林里摔伤是很麻烦的事情。
这里有着世界上最密集的生物群,自然也包括上万种微生物和病原体,伤口在丛林感染的几率会高出其他地貌的几倍。
若是不幸感染上一些急性病原体,在没有合适的医疗救治的情况下,人只需要短短几个小时就能毙命。
我反正也不赶时间,这深一脚浅一脚的走来已经把我心态搞的有些崩溃,现在我需要坐下来休息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
丛林里的第一生存法则就是不能急躁,这里的危险因素多如牛毛,一不小心就会犯错,犯错的最大代价就是进入恶性循环直到死亡。
此刻我坐在一块被雨水洗刷干净岩石上,感觉自己的腿上有些异样好像是什么东西在身体皮肤上蠕动。
我把裹在鞋帮上的裤腿往上一翻,眼前的景象顿时让我头皮发麻。只见绿豆粒大小的蚂蝗已经爬满了我裤腿内侧。
这种是热带丛林里最常见的旱蚂蝗。
雨林气候潮湿,它们并不需要长期待在水里。一般情况下它们就躲在沿路的灌木和草丛里面,当感应到有热血动物经过时这些吸血鬼就附着在动物的皮毛上。
它们叮咬人时会释放一种抗凝血酶,这种酶不但可以阻止血液凝固,还能麻醉痛觉神经对大脑的传导。
这就导致即便是被它们盯上,你也毫无察觉,除非等它们吸饱了血自己爬走,不然谁都无法摆脱这种吸血鬼。
我一根根把那些吸了血的蚂蝗捏爆,不一会我的手指就已经捏的通红一片满是鲜血。
这些玩意还真可怕,要是继续走,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旱蚂蝗吸附上来。
这时我感觉下体也有些痒痒的,脱下衣服一看,就连我的黑森林里都有几只吸饱血的蚂蝗在蠕动。
“踏马的,真是什么地方你们吸啊,还得亏我是男人,不然让你们进入体内那还了得?”
我啐了一口,气得一把拉下那几只可恶又恶心的旱蚂蝗一一捏爆。
反正我里面也没有衣服可淋湿,干脆把皮毛翻转过来将里面的旱蚂蝗都仔细来一遍大清洗,我的血可不是免费吸的。
可是这样做并不能解决问题,这玩意特别是在雨天会变得异常活跃,用不了多久我的身上就会再次被附着上新的旱蚂蝗。
要是有火就好了,我抬头看天,雨依旧是没有要停下来一点点的意思。
潮湿的空气,潮湿木头,我叹息一声,除非能找到避雨的地方。
不然即便能侥幸把火升起来,这样的大雨下用不了五分钟就会被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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