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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伯爵大人总是白天出去闲逛,到了晚上才醉醺醺地回来倒头大睡。就好像他那天真的只是为了给皮特找个伴儿才把约翰忽悠回来。但是皮特也为他辩护说,元帅的人就住在镇里,所以伯爵大人出去联络旧识或者参赞军议都是很有可能的。
皮特确实打算教约翰一点东西,他的办法很巧妙,先教约翰数字,再教一些物品的名字。约翰没有学过杂七杂八的东西,所以文字学习的能力还算不错,很快就掌握了一些小窍门。皮特这位名师也是面上有光,干脆倾囊相授,并且授予他一样重任——帮自己记账。。。
约翰揉了揉发酸的眼睛,他发现自从自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字后,休息的时间变少了,而皮特休息的时间变多了。自己曾经向他抱怨说这是文职人员的工作,皮特却理直气壮地反驳,说什么什么大学的教授也是这样教学的。更何况约翰这个家伙还没交学费呢,给帮忙干点活儿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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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账目工作不是很复杂,区区十几个人的开销也不算个事。但是对于一个刚开始识字的人来说,各种记录和计算还是挺烦人的。因为有些账目涉及一大堆专用名词,有些东西还需要皮特来解释功能或者折算。
其实这已经很好了,皮特日常还要负责给他的主人代笔写信给某某领主、某某夫人、某某闲人,每天的工作别提有多繁琐了。查尔斯伯爵是那种比较传统的军事贵族,即“修成文武艺售予帝王家”。老一辈的贵族都这样,满脑子肌肉、口吐芬芳、情人一堆、大字不识一个。查尔斯还算是矬子里的大个儿,起码人家能略微吃力地看信,可比约翰强多了。如果非要较真一位贵族或者官员的文化程度,那还要书记员或者秘书之类的职位干嘛?!
不过说到传统贵族,就得说说人家南方人。这里的南方人不是说本国的南方人,而是南方邻国的诺林顿。那个山地国家的人长得本来又矮又挫,骑的矮脚马也干不过本国的骑士团。结果这些年格罗尼亚忙着跟街坊四邻搞领土争端,愣是让诺林顿人抽空成长起来了。诺林顿更南边也临海,甚至比北边的马里塞尔的航线条件更好。好多年轻家族转行搞实业赚了不少钱,更流行起了“上大学”的风潮。所以山地人个子没长,但盔甲越发地华丽,各种长枪硬弩投石机战船,也越发地精良起来。
约翰当年听着这些酒馆传闻,也曾经心痒痒地想去南方找个工作。但一来路途太遥远,翻山越岭花好多路费还可能会被沿途的某些恶领主抓走卖掉;二来自己大字不识到了南方容易受欺负。所以这心思慢慢就就放下了。
约翰想着这些杂事的时候,有旅店的人送来了吃的。这是一种面粉发酵后烤熟的东西,干巴巴的,掰碎了扔到蔬菜汤里再吃还颇有些异域风味。这是格罗尼亚西部城市传过来的食物和吃法。公家管饭,不吃白不吃!约翰三五下吃光了饼,又喝干了剩下的汤,抹抹嘴巴。
这时候皮特走进来,把一件白色镶绿边的棉袍放在了旁边椅子上,还把一件链甲头巾和内衬的棉帽丢在上面。“赶紧换上,一会儿跟着伯爵大人去元帅那里开会。”
约翰赶紧起来翻出自己的包袱,找出一条自己最干净的黑色裤子,套上新皮靴,然后把棉袍穿好,系紧棉帽,套上链甲头巾,之后把剑也佩好了。他走到外边看到查尔斯伯爵也穿戴差不多了。查尔斯伯爵今天总算是穿戴得体了一次:深绿色带花纹的长袍,天鹅绒的绣花的披风,还有绷紧的羊毛花格长筒袜————据说这是诺林顿正时髦的穿法。作为一个正宗的北方汉子,约翰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么穿。“也许,这就是我没能成为一个贵族的原因吧。”约翰如是想着。
会议在乌鲁达镇南面山顶的领主城堡举行,进大厅前,卫兵收走了约翰的剑,毕竟他只是来充场面而不是当打手的。然后会议就是坐在长桌那里吹吹牛、喝喝酒,然后疯狂地啃肉。镇里的平民百姓肯定会以为他们头上的贵族如何如何优雅地在谈国家大事,这不过是他们从吟游诗人那里听到的谣传罢了。
约翰作为查尔斯伯爵的背景板和跟班,拿到了一大块全麦面包和一大杯麦芽酒。全麦面包就是用没过筛的面粉、那种掺着麸皮的玩意做的。约翰曾经听说,即使是尊敬的国王陛下,也不可能天天吃过筛的精细面粉做的面包。
民间有个笑话来着,说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御厨们居然用牛奶和蜂蜜,调和精粉做出了美丽的白面包,让在场的所有贵族都赞叹不已。但代价是一群没日没夜筛面粉的工人中累死了两个。。。
约翰喝不惯这个麦酒。他想喝水来着,但是贵族们没有预备这种东西,因为烧水太费柴了,反而粗滥掺水的酒有的是。毕竟有些修士说过,喝生水会拉肚子,喝酒只会信仰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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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着这种涩里发甜、酸中有苦的饮料,再用力地咀嚼充满麸皮的全麦面包,什么样的壮汉也能噎得很饱。
然后,元帅就在吃吃喝喝中,说出了他的计划:卧底、剿匪。贵族们表现不一,甚至有人根本没去理他。元帅克拉格斯伯爵,他的封地白石城,正是前太子的独生女爱丽莎夫人的法定领地。他这领地来的不明不白,当大家谁都不知道么?公国那么大的国土,要不是他们东部领主们还在哈罗德大公的威慑下抱成一团,西部和北部的领主们早就各投明主了。法定不法定的,很多人不在乎,但他们在乎的是游戏规则还有没有。
大厅里吵吵嚷嚷的,吃吃喝喝,除了极个别不再言语而是玩弄着手里东西的贵族外,其它人仍旧沉浸在不怎么丰盛的宴会里。主位上的克拉格斯和他的跟班——乌鲁达镇领主杰克逊就呆在那里,不知道是不知所措还是暗酿怒火。
正在这时,大厅的木门“咣”的一下子被人踢开了,不但吓了两个门口卫兵一跳,也把宴会中的宾客们吓到了。他们没想过会在这样的场合有这样粗鲁犯上的行为。两个卫兵勃然大怒,但等他们看清踹门者的脸和装扮后,赶忙垂下武器跪伏在地上。
大厅里的侍者们也匆忙跪下,而扈从和骑士们仅仅是弯腰行礼。约翰混在墙边也假模假样弯了个腰。长桌前的贵族们纷纷起立向他们的国王行臣子的礼节。
闯入者没说什么,他大步从门口走向主位,后面也有一群人紧跟着他。于是大厅里响起了一阵叮当做响金属摩擦和碰撞声——他们着甲进来的!
约翰悄悄地抬起眼皮,从前面的后背和肩膀缝儿里瞅见这这帮人。为首的是个头发花白身穿镶金全身板甲系着猩红色披风的高大背影,他旁边是个全身黑甲戴着亮闪闪护臂头戴半桶盔的阴鹫脸小胡子。还有个扈从打扮的家伙捧着一顶同样镶金带红黄色翎毛的猪头盔紧跟其后。然后一大群同样披挂整齐的骑士和士兵闯进来驱赶那些侍者和女仆,他们同时把散落在各个角落的小骑士和扈从赶到了大厅中间。约翰手里没武器,生怕后面这帮人突然发难。他瞟瞟别处,发现很多人都跟他一样紧张握拳,有的也在乱瞄甚至脸色发白。
约翰不知道自己的脸有没有变白,但他看见长桌那里的贵族们此时都是面皮涨红的样子,完全没有了之前那种吊儿郎当。领头的壮汉一屁股坐在了大厅尽头高处的领主宝座上,那几个跟班站在他下手的两侧。约翰也看清了,原来这位壮汉满脸褶子且法令纹齐全,鼻子下面有两簇浓密的大胡子,下巴倒是干干净净,他两眼不大而且内缩,导致眼眶有一圈眼镜样的纹路。
连元帅也行礼了,估计这位就是脚下国土的领导人、克罗尼亚王国的统治者哈罗德大公吧。只是这位大公三角眼还吊眼白,除了块头高大,其余地方根本没有传说中国王的威严风范。
王国?大公?难道不应该是“国王”吗?这样不协调的封号究竟从何而来?约翰暗暗思考。
等大厅彻底安静下来,大公挥挥手,示意贵族们就座。当然其它没有座位的人只能继续自发的站得稍微整齐一点。
“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的耐心快消磨干净了!这些年,那个贱人的党羽横行在几个郡之间,简直丢光了你们这些光荣的贵族的脸。如果今后哪个领主管不住他地面上的这种流寇,我就得替他好好管管了!”哈罗德大公嗓门很大,足以称得上“洪亮”二字了,但其内容是大家都不喜欢听的,有哪个领主愿意国王把军队派到自己的领地上管治安呢?
“克拉格斯,你的方案通过了吗?”
“陛下。”克拉格斯走出座位,然后在哈罗德面前汇报,“会议不大顺利。我提出的潜入卧底方案还没有人举手通过呢。”
“现在就不需要这个流程了!我心里正好有个绝佳的人选。”大公得意地扫视着下面一张张仰视自己的脸,然后目光停留在座位中某个人的身上。
“查尔斯,就是你了!”他似乎面带喜色,好像对方是自己的无双爱将一般,“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你是最佳人选了。用一个时髦的词来说,叫什么来着?对了,众望所归!即使我今天没有来,大家也会投票给你,就像当年你就任元帅一样。你总不会因为现在年纪大了就推辞,不愿为国家付出一份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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