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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兰亭集序(第1页)

我看见了一个巨大的青石石碑,石碑高大概有两米高,长有六七米的样子。石碑上但是隐隐约约的可以看见四个字符。

石碑上面古迹斑斑,却能看清几个字,后面是一片空白,不知是被岁月所侵蚀,还是被人刻意抹去。

当我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感觉,震撼!惊喜!

不,都不是。

四个字正是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想起来我之前在菩提树下的梦境当中所经历的,好像与现在的一些东西有关系。此时我的手里正握着那支紫毫毛笔,我就感觉到,应该是要我把这个,兰亭集序写在这个石碑之上。

但是这又是谁的安排呢?第一个我便想到的是我的先祖袁天罡,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在那里回想着兰亭集序我当初是怎么写的,但是之前毕竟是在梦境之中,所以我还是要回忆一下。

全文三百二十四字,行文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整篇书法藏露锋结合,露锋不浮,藏锋不拙。

古人云:“藏锋以包其气,露锋以纵其波”;“有锋则耀其神,无锋则含其气。”藏锋笔画圆劲、厚重,显得含蓄、内敛、稳重、不露声色,耐人寻味。

我仔细的回忆着之前先祖袁天罡在梦境之中对我说的:“点为侧,侧锋峻落,铺毫行笔,势足收锋;横为勒,逆锋落纸,缓去急回,不可顺锋平过;直笔为努,不宜过直,太挺直则木僵无力,而须直中见曲势;钩为趯,驻锋提笔,使力集于笔尖;仰横为策,起笔同直划,得力在划末;长撇为掠。起笔同直划,出锋稍肥,力要送到;短撇为啄,落笔左出,快而峻利;捺笔为磔,逆锋轻落,折锋铺毫缓行,收锋重在含蓄。”

我就顿时有点领悟了,但是此处没有墨汁啊,我究竟该到那里去找墨汁呢。

我试着用紫毫毛笔在石碑上写了几下,但是并没有留下印记。

想了半天,我都不知道应该用什么当做墨汁,这个可难坏了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我想起来了,血,我的血液。

“对,用我的血试一试。”我便那里咬破自己的手指,然后在那里滴血,直接毛笔上。

只见毛笔发生了变化,根根变得柔软不已,比之前的根根乍立好多了,最起码人看起来舒服多了。

要是搁在我以前,我估计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爷爷常对我说:“血本源于先天之精,而生成于后天饮食水谷;精的形成,亦靠后天饮食所化生,故有“精血同源”之说,而且人的血是很珍贵的。”

我的大学的舍友去献血一次就是几百毫升,我看的都惊讶了。可以说,我爷爷要是看到我献血那么多,估计会打死我。所以我从小到大,一次学都没有献过。唯一的一次,抽血的护士都已经消毒,准备抽血了,我是硬生生的在同学的注视了,捋下袖子吓跑了。

至于血书,根据典故记载乃是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而成。

我这里什么都齐全,就差个墨汁了,所以便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我就准备用自己的血当墨汁。

紫毫毛笔用山兔背部的黑尖毫制成,毛性较为刚硬,适合写行书、草书。

这个紫毫毛笔看起来也是异常的珍贵,毕竟能够从古代放到现在也是至宝吧。

白居易曾写诗赞曰。

江南石上有老兔,

喫竹饮泉生紫毫。

宣城工人采为笔,

千万毛中选一毫。

等到,笔全开,墨吸饱,我看到有几滴血掉落在地上了,我的那个心就好像针在扎一样。

于是乎我就准备行文,在行文之前我先酝酿一方,因为这个行书可真是不好写,要一气呵成。

行书之体,略同于真。至于顿挫盘礴,若猛兽之搏噬;进退钩距,若秋鹰之迅击。故覆腕抢毫,乃按锋而直引,其腕则内旋外拓。若石璺玉瑕,自然之理。亦如长空游丝,容曳而来往;又如虫网络壁,劲而复虚。

我已经在心里写了几遍,也大概有个谱了,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了什么叫胸有成竹。

点为侧、横为勒、……短撇为啄、捺为磔。

只见我飞身而起,跃到石碑的最右端,只见我此时双眼紧闭,然后开始行文。324个字一个接一个在我的面前晃动,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在我的脑海中呈现,拆解又组合。我早就记住了这些字的构成,一气呵成的学了出来。

在写的时候,我甚至感觉到了一丝灵魂透彻,并且有着丝丝的灵气在我的眼睛里边闪现。

大漫画家  原来是日久生情  结冥契后我逃不掉了  怼完渣攻的我又弄死了系统  桃妃难逃  凤谋·魅姬(完本版)  我的老师十项全能  兄弟,别这样(穿书)  知我者谓我心忧  乱世为王  七零年代小温馨[穿书]  你好,猫小姐  嫡子难为  胭脂谋:盛宠第一妃(完本版)  到我怀里来  致我亲爱的霍先生  女扮男装潜入男校 (校园NPH)  我凭乌鸦嘴在乱世发家日常  裙下乱臣  仗剑斩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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