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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是全错。
纵然是这么难听的话,在禾筝看来也不是什么荒谬的言辞,当年她突然隐退,一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什么脏水都开始往她身上泼,她也从不出面解释。
“都是女孩,爱聊些是非也是正常的。”
这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蒋颜很快知趣地转换话题,“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了,你是来练琴的吗?快来试试。”
面对那架陈旧的琴。
禾筝升起胆怯的心,“我……很久没碰过琴了。”
结婚以后。
就没有了。
新婚那夜,那架琴是她唯一护住的东西,却是季平舟最想砸碎的东西,后来她悄悄将琴送了回来,不敢放在家里让季平舟看到。
已迈入初冬。
昼短夜长。
天黑之后整栋音乐大楼亮起灯光,璀璨华美,偏偏是这个时间,禾筝要早早离开,她不需要再回到季家,也不想再藏着自己的琴,将琴箱擦的干净,背在背上。
那样的重量压在她的脊背上,实际是有些吃力的。
走下大楼。
彻骨的寒意侵袭而来,她慢步朝着楼外的人行道上走去,身上是一件初秋时穿的风衣,衣角在寒风中摇摆,走累了,她会停下来调整一下琴盒。
昏暗小道上亮起两束明晃晃车灯,禾筝微怔住。
下意识是想跑的。
可她哪里跑的掉。
车窗落下,驾驶座的人看都不看她一眼,“上车。”
禾筝面无表情,舔了舔唇,睫毛上的湿气化开,“你怎么在这儿?”
那是她充满排斥和反抗的话。
像是小猫耀武扬威的举着爪子,实则是没什么用的,透过那双澄澈双眸,季平舟似乎看到了三年前那个初雪夜的方禾筝。
那时他眼睛刚好,还处在被蒙骗的阶段,爱禾筝爱的要命,不惜撇去阶级身份的差距,光明正大地去看了她的最后一场演出。
她是乐团里最年轻优秀的大提琴手,又有老天爷赏饭吃的嗓子,退团后转型做了音乐剧演员。
穿着鹅黄色的小裙子在舞台上蹦蹦跳跳,嗓子灵动娇俏,像黄鹂似的清脆悦耳,台上那么多年轻的女演员,各个漂亮,却没有一个比她神韵鲜活。
一场演出下来,连季平舟都用赞赏的目光看向舞台上的被光环围绕的她,谢幕时她九十度鞠躬,却在万千簇拥的掌声中,冲观众席的他眨了眨眼。
那样痴缠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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