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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是谁教他杀死婶婶1989年仙居县马家村79凶杀案(第1页)

1989年7月9日的深夜,天下着绵绵细雨,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划破了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马家村的宁静。闻声赶来的村民们一走进马莲的家,一幅惨状便出现在眼前,只见马莲的母亲顾小仙倒在血泊中,头部血肉模糊……

第二天下午,死者顾小仙的侄儿马辉被铐上手铐,押上了警车。

面对这一幕幕场景,人们不胜惊愕:两家人平时和和气气,一个侄儿怎么会杀死自己的亲婶婶呢?

一时议论纷纷。

此刻,只有马辉自己知道,他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偶然的,是他灵魂裂变后发霉变质的然结果。

马辉小时候是个很不错的孩子,从小学到初中,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时,他还加入了共青团,尚属班上的首批。平时,他学习努力,肯动脑筋,成绩在班上前十名是笃定的。他尊敬老师,对同学和气,在学校里颇得好评。

马辉的爸爸是补鞋匠,常年出门在外,马辉跟妈妈弟弟在家过日子。妈妈看他成绩不错,指望他考上大学,为马家撑撑门面,因此,很少叫他做家务或下田干农活。

到了初三下学期,学校拼命抓升学率,复习一轮接一轮,测验天天有,大考两三天来一场。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试更像一把利剑高高地悬在每一位师生的脑门顶。在准备考试的紧张日子里,马辉的脸色变得憔悴,瘦弱的身体实在支撑不住,在升学考试,考第一门课是就晕倒在考场。

马辉考不上高中,老师同学劝他明年再考,邻居却说吃饭不一定靠读书。马辉妈妈这个初小文化的农村妇女,听了这些话后,总算有了自己的想法:我家马辉平时成绩呱呱叫,要紧关头挺不住,天生不是读书的料,我家男人常年出门在外,让马辉在家做个帮手,比读书搞垮了身体好得多。

从此,马辉就跟着妈妈下田干活。马辉听了好多赚钞票的话题后,他看着手心的血泡和手背晒黑的皮肤,望着经过自己面前去学校上课的老同学,拿定了主意:不等他们把书读好,我就要把钱挣饱。

因此他的心思并不在自家的田里。他倚着锄头,在责任田磨了几个月洋工。他妈妈责怪他不会干活,只会偷懒。

马家村并不富裕,商品经济只停留在口头上,真正的“冒富大叔”还没几户。马辉家吃粮靠自家责任田,用钱靠爸爸补鞋挣,生活属于温饱型。马辉想,自己做生意没资本,不如跟着小舅舅去宁夏做木匠,稳稳当当每月赚它一小笔钱。

在宁夏,连将一块木头刨平的本领还没学会,马辉就因不小心,斧头砍进了自己的手背,入肉伤骨。伤愈后,他发誓这一辈子再也不拿斧头了。这样,蚀了一笔钱,他垂头丧气地回到了马家村。

听人说,去广州赚钞票容易,帮人打打砂皮,一天也可捞进几十块现钞。马辉听了,心头一喜。他想,爸爸正在广州市郊的小镇上补鞋,落脚点有了,什么都不慌。这次去,好好干,肯定有花头。

一个意志鹅弱靠碰“运气”的人,走到哪里,失败也就跟劲哪里。

马辉一到广州市郊,爸爸便对他说:起早摸黑拼命干,一天下来一分两扑全部算进去,也不过十来块钱。他一听就泄气了。马辉补鞋机摇了没几天,便心不在焉了,望着小街上坐着的一排排补鞋师傅,接待着寥寥无几的顾客,便打起了盹,等他睁开眼,顾客已转过身,生意别人抢去了。失望中,他点燃了一根烟,干脆和几个整天在街上帮哒的小青年胡扯,听他们吹嘘香港的生活。广州的市面、深圳的派头。这类话正中他的下怀,他心中产生了去广州的欲望。

他想:真正赚钱就要到城里去,呆在小镇上干不出名堂。于是他几次向爸爸提出要去广州,他爸爸怕他到广州会出乱子,没有答应。本来就不太融洽的父子俩,情绪更是对立。

一次大吵后,马辉拿了爸爸工具箱里的二百来块钱,不告而别。

马辉来到广州市,马上在色彩斑斓的坡市之光中晕眩了,玩了整整两天。

黄昏,他站在大桥土,望着那车水马龙、五光十色的沿江路,他感到自己身处大都市中的渺小、可怜。望着灰蒙蒙的都市建筑群落,他心情忧郁,有一股无名的惆怅。余辉下,斑斑驳驳的珠江水在马辉的脚下滔滔流过,消隐在迷茫的天际,似乎也带走了他两天来的兴奋和欢乐。他侧身斜倚着栏杆,迎风而立,南国江风拂动他的衣襟,也撩起了两天中印象最深的记忆,他心灵的平衡已被打破,在一遍遍的回忆中,体验着富有刺激性的时光。

一阵江风吹动他的衣襟,他又一次打量自己的穿着,摸摸口袋里那仅有的十多元钱,感到心酸:土里土气,十足的乡巴佬,和这个城市太不和谐了。他抬眼远望,广州城已灯火辉煌,白天鹅宾馆在夜色中变幻色彩,是那么诱人。他似乎又看到了那舞厅里昏暗的灯光,咖啡厅里那橘黄色的韵味,那家私人录像室荧屏上令他颤栗不已的裸体镜头。

广州之行,马辉自以为交了一笔学费,好像悟出了一条定理:自己要千方百计得到钱,有了钱才有一切。

回村后,这位曾是广州城的乡巴佬,变成了马家村的“香港客”。他一身牛仔服,上衣口袋冬天也挂一副太阳镜,足蹬新潮旅游牲,留着披肩的长发,一路招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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