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汩汩鲜血从狼身上渗出,而他的眼睛,比血还红。
她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回神,就被他抓住手腕,一把从地上拉起,拼命往前跑。
夜风如刀擦过脸颊,耳边此起彼伏全是愤怒的狼嚎,她几乎能看见狼群朝这边汇聚而来的可怖场景。
他也听见了,脚步明显加快,握在她腕间的手却越来越紧,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
月华倾泻,两旁满开的海棠在夜风中招展,烈火一样。
他就这么拉着自己,在那团“火焰”里狂奔。背脊投落的宽阔阴影,将她完全笼罩。枝叶间洒落的月光,为他披上一层细碎的辉煌。她不由眯起眼,有那么一瞬,以为自己看见了太阳。
自那以后,她便格外喜欢红色,也格外喜欢海棠。
无论是从野狼谷出来,随卫旸四处流浪的一年,还是进宫成为他“妹妹”的五年,她都会摘一枝海棠,插在自己床头,每日醒来都能看见。
若遇上秋冬,万物凋敝的时节,她便拿红绸子绑在枝头,充作海棠。
每一朵花都藏着一个名字,叫“卫旸”。
偶尔她也会摘一朵别在鬓边,若无其事地从他面前经过。他每次不期然瞥来的一眼,都是惊艳了她一整个豆蔻年华的心动。
直到三年前,她的笄礼。
彼时灯火喧嚣,进宫观礼的车马能从宫门一路排到京郊。
她也是难得盛装打扮,七重礼服压得她背都快直不起来。可一想到这场笄礼是卫旸亲自为她操持的,再辛苦,她也能熬过去。
大礼初成,她穿着那身红装,迫不及待第一个跑去见他。
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就是很想让他看看,很想很想。虽然大家都说好看,可她总觉得,不是他亲口说的好,那就不算好。
而他也的确没说好,漠然乜她一眼,道:“庸俗。”便收回目光,扬长而去。
一次也没回过头。
大抵品性高洁之人,都不喜欢这么张扬的颜色吧?
她想,垂着脑袋失落了好久,回去就把自己的脂粉首饰,华服罗裳,统统收进箱笼当中。学着脱俗,学着优雅,学着一点一点向他靠拢,做一个气质出尘的淑女,只为与他相配。
可卫旸还是不屑理她,多施舍一眼,好像都能要他的命。
直到后来,她看见章夕樱一身嫣红,含笑扶着他的手,她才知道,他只是不喜欢自己穿红色。
只因他的心上人,那个自小陪伴他一块长大的白月光,最爱穿的便是大红的衣裳。
章夕樱就是那人的妹妹,长得就很像那个“她”。
是自己不配。
当真是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这些了……
元曦轻叹。
以至于她都快忘记,自己曾经还那么、那么地在意过卫旸。
曾一万次地抬起头,痴痴凝望他的背影;也曾一万次地垂下眼,在他发现之前,将自己的心意深深隐藏……
夜风夹着雪挤入轩窗,微冷。
元曦抱紧双腿,将脸缓缓埋入膝间,眼角的湿意透过绫缭沾到皮肤上,滚烫一片。
第5章回宫
不好的情绪积压太久,会酿成重伤,能彻底释放一回也是好的。
没关係,是你呀 灰色恋爱 我说没关係,但你觉得有关係 后悔药,批发吗? 玄学母子爆红娃综 被迫嫁给炮灰那些年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重生蜜恋:偏执陆总的心尖宠 捡到男配怎么办 [综漫同人]杰哥不要杀我啊 烙印 她身之潮 星际暴力毛绒绒 她加入了一个家庭(禁忌,夫妻盖饭,微BDSM) 所有人都想当我的腿部挂件 小财迷他超凶的! 我被骗去结婚了 万人嫌人设自救指南[快穿] 你早说你喜欢我啊 想念你的四十七天
关于倾君一梦负韶华我,是女娲后人,把一间名为琴乐声嚣的小店,一直开了千年。世间有多少奇珍异器,又有多少支悲曲哀歌。但凡进了我的小店,便都可得到解脱。但是,身兼守护天下苍生之重责,而我自己翘首...
2001年,国内的文艺导演在前仆后继冲向戛纳柏林威尼斯。商业大导醉心拍大片冲击全球票房。此时的方南正苟在一个个剧组做武行,从剧组武行干起,直至成为全球一线大导演!PS华娱重生导演无系统不签到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果您喜欢文艺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世情劫,只为你一人,天下之大,只有我心似你心。一个是凌云山的神女,一个是魔界少主,一个是妖帝,三人之间,爱恨纠葛,缘许三生,三生三世只有你一人相守。情不知所起,偶然的邂逅,遇见他,爱上他,便全然不顾神仙的身份,只为他一人,缘起缘灭,轮回三世,终得圆满。如果您喜欢墨如雨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玄元世界,元气稀薄,灵石绝迹。武者只能依靠法宝,去迷雾世界寻找各种宝物来帮助修炼。普通的武者精力财力有限,只能祭炼一两件法宝。而李昱却拥有成千上万的法宝。因为他的法宝不仅不需要自己的心神控制,还能自己修炼。你的无情剑吸收日月精华,由法器进化为灵器,能自动斩敌于千米之外。你的天地阴阳镜吞噬宝器碎片,探查范围由十里扩张到五百里。你的无影化血刀与主人精神产生共鸣,领悟了空间穿梭的技能。依靠自己的法宝,李昱在迷雾世界如鱼得水,修炼进度一日千里如果您喜欢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全球迷雾求生迷雾末日种田求生克苏鲁风。一觉醒来,灰雾降临。人们唯一的避难所就是醒来时的木屋,但要活命就必须点燃烛火,推开大门,搜寻物质。畸变体苦难子民海魔堕落天穹旧日支配者每一个人都在拼尽全力收集物资,伐木,挖矿,建造,以抵御一场又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恐怖入侵。在这无尽恐怖和绝望之中,柯林发现自己能够获得提示。当人们终于思虑温饱时,柯林已经吃上了大鱼大肉。当人们终于走出大门时,柯林已经一身神装。当人们终于发现古代遗迹,并决定探索的时候卧槽,是尼玛哪个缺德把地宫舔完了,石头都不留一块!是他,就是他!那个该死的蝗虫!一年后,当人们还在被恐怖入侵时,柯林已经决定入侵恐怖。...
你仗义吗?不你经常帮助人吗?也不。那你为什么带了个侠字?你以为我自己想?还不是别人叫的!特殊的侠也是侠!如果您喜欢半岛之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