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绒揽着一身血气回到阁里时,天色已经彻底亮了。
院中的树生得高大,晨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落在开得正艳的海棠花上,摇曳着金色的斑驳碎影。
血隐阁主常年匿于黑暗,起居之处却是开阔敞亮的,一切都按照女儿家的布置。院里有一池荷塘,塘中养了几尾红鲤,土里栽种着各种花卉,瓣上凝着晨露,沁了满园的花香。
她叫人把厉青澜安排在隔壁,这样方便随时去看他。
她虽十一年未见他,却暗中调查过厉家,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厉府家主厉鸿,乃戚国开国功臣,任大将军一职,手握重权却无野心,性情宽厚,一生只娶一妻苏氏,育有叁子。大儿子厉云铭在十二年前的除寇之役中不幸殒命,二儿子厉无音七岁时便夭折,只剩叁儿子厉青澜。
而厉青澜天生病骨,出身武将之家却无法习武,深居府中不常出门,寡言少语不喜结交,喜好读书,家中藏书万册,善弹琴作画,棋艺精湛,可谓文雅之事无一不通。九岁那年作《哀云赋》一文,名动明城,引得世人争相临摹抄撰,皆谓之神童,定将高中状元,仕途坦荡。
她当时还嗤之以鼻,人皆称道的小神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却在大雪天里跟着一群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满街瞎跑,寡言少语却对濒死之人口吐恶言,真真是个裹着白玉壳子的烂肠黑心鬼。
心里头这么想着,却还是会在每天深夜里,在皎洁的月光下,掏出那张被他扔在雪地里的银票,嘴唇轻轻吻在那个厉字上,笑得满脸是泪。
彼时他视她如弃犬,她却将他作了心间月,心上人。
恨之入骨,又爱到疯魔。
可能世人都喜爱美丽的东西吧,哪怕是带刺的,有毒的。
怪他生得太好看,从雪里走过来的时候,漫天月色都流淌进了巷子里,照得她灰暗的瞳子光亮一片。
月亮高高在上,神色轻蔑,口吐恶言,听得她心都碎了,血溅在雪里,红白相间。
是啊,一条断腿的狗有何用?
她怎么配。
摸着他的披风,都是弄脏了他。
是神仙眷顾,引来月光,却又夺去。
她捏着银票,大雪茫茫,再不见他身影。
九年后,她接任阁主之位,那一年厉青澜十八岁,又作《叹魂曲》一首,才惊四座,连圣上也赞不绝口。恰逢大学士生辰,厉家才子受邀赴宴,出府便引得百姓竞相围观,他青袍飘逸,修身若竹,惊鸿一瞥引得明城无数姑娘芳心暗许。
据说他在学士府上观花时,指尖轻拈一朵海棠,模样生生看呆了在场的一位画师,当即作《公子观花图》一幅,万金难求。
而她那日却遭暗算,导致刺杀失败,身中九刀,差点殒命。
她缠了一身绷带躺在床上,发着高烧,意识模糊。
如果不是今日突然接到这个紧急任务,她本来是要去看他的。
虽然不能像明城少女们那样站在人群里光明正大地看,起码也能站在屋顶上偷偷地远观。
可惜她错过了。
她烧得浑身滚烫,却勉强抬起手在空中胡乱勾勒着一张人脸。
她想象着他的模样。
会和当年一样吗,还是变了……?
要是变丑了……那她……
她就不想着他了。
我在恋综咸鱼后爆红了 诛仙前传:蛮荒行 惊世妖娆:摄政王绝宠狂妃 知否之王若弗重生 一胎两宝:高冷老公呆萌妻 朝安阙 拜托,别碰我呀! 入骨温柔 弃夫自逍遥 夜色生香 天命凰徒 开智 娇气包在年代文里摆烂 求真 血蝴蝶 成为你的心上人 媵妾为后(双重生) 离婚吧我们 你来亲亲我 货车司机
关于倾君一梦负韶华我,是女娲后人,把一间名为琴乐声嚣的小店,一直开了千年。世间有多少奇珍异器,又有多少支悲曲哀歌。但凡进了我的小店,便都可得到解脱。但是,身兼守护天下苍生之重责,而我自己翘首...
2001年,国内的文艺导演在前仆后继冲向戛纳柏林威尼斯。商业大导醉心拍大片冲击全球票房。此时的方南正苟在一个个剧组做武行,从剧组武行干起,直至成为全球一线大导演!PS华娱重生导演无系统不签到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果您喜欢文艺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三世情劫,只为你一人,天下之大,只有我心似你心。一个是凌云山的神女,一个是魔界少主,一个是妖帝,三人之间,爱恨纠葛,缘许三生,三生三世只有你一人相守。情不知所起,偶然的邂逅,遇见他,爱上他,便全然不顾神仙的身份,只为他一人,缘起缘灭,轮回三世,终得圆满。如果您喜欢墨如雨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玄元世界,元气稀薄,灵石绝迹。武者只能依靠法宝,去迷雾世界寻找各种宝物来帮助修炼。普通的武者精力财力有限,只能祭炼一两件法宝。而李昱却拥有成千上万的法宝。因为他的法宝不仅不需要自己的心神控制,还能自己修炼。你的无情剑吸收日月精华,由法器进化为灵器,能自动斩敌于千米之外。你的天地阴阳镜吞噬宝器碎片,探查范围由十里扩张到五百里。你的无影化血刀与主人精神产生共鸣,领悟了空间穿梭的技能。依靠自己的法宝,李昱在迷雾世界如鱼得水,修炼进度一日千里如果您喜欢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全球迷雾求生迷雾末日种田求生克苏鲁风。一觉醒来,灰雾降临。人们唯一的避难所就是醒来时的木屋,但要活命就必须点燃烛火,推开大门,搜寻物质。畸变体苦难子民海魔堕落天穹旧日支配者每一个人都在拼尽全力收集物资,伐木,挖矿,建造,以抵御一场又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恐怖入侵。在这无尽恐怖和绝望之中,柯林发现自己能够获得提示。当人们终于思虑温饱时,柯林已经吃上了大鱼大肉。当人们终于走出大门时,柯林已经一身神装。当人们终于发现古代遗迹,并决定探索的时候卧槽,是尼玛哪个缺德把地宫舔完了,石头都不留一块!是他,就是他!那个该死的蝗虫!一年后,当人们还在被恐怖入侵时,柯林已经决定入侵恐怖。...
你仗义吗?不你经常帮助人吗?也不。那你为什么带了个侠字?你以为我自己想?还不是别人叫的!特殊的侠也是侠!如果您喜欢半岛之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