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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好像写了刚好半个月。
说真的,最开始发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有担心过这游戏的内核的影响,能不能活到架都是个问题。
好在是真的活过来了。
当然在写的过程中,肯定还是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这是难免的。
最开始我为了写出游戏里面的那种味道,写的每一章,其实在后台看都是待审或者被封禁,所以后来就改变了一下写法,尽量保持着原有的人设,把那些不能描述的全都不描述了。
崔佛是个暴躁的疯子,没有任何做事准则,只对10年前的那帮兄弟有着浓厚的感情,彻头彻尾就是个疯子。
在三人组里面,其实我最不喜欢的就是他,我在游玩过程中,最后选择杀了的也是他。
我只是觉得弗洛伊德非常可怜。
他好心将房子让给自己表弟的朋友住,后来女友回来跟女友吵架的现场,不小心被崔佛乱入,结果他们俩全死了。
其实一开始我玩这游戏的时候,我是知道结局需要作出选择的,我不想杀任何一个人,但是玩到这个章节的时候,最后我还是选择杀了崔佛。
在原有游戏流程的最后,他知道10年前的那一切都是好兄弟麦克的一场骗局,若不是他还念着那点旧情,以他的性格,随时都有可能会把麦克杀了,甚至这个故事继续下去,麦克也会有性命不保的危险。
还有那个红色高跟鞋俱乐部的老板(滑稽)
自己整点颜色生意整的好好的,莫名其妙就被这位疯子给杀了,没有花一分钱就顶替了这个老板。
他是个暴躁又极度不理性的中年人。
但他也是主角之一。
麦克,家庭的情况更加复杂,如果硬要说起来,他的事情应该是最多的,他背负了这么多秘密,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并且这么多年后,他也并没有得到一个和睦的家庭。
他并没有任何信任可言,出卖了自己最值得信任的兄弟,但是他这样做又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让自己的家人得到了一种安稳的生活。
麦克的妻子,背着他乱搞,他的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年纪轻轻的就沾了不该沾的东西,但是谁让我是个lsp呢?
崔西,虽然原本是个那啥,但是人家颜值高呀,所以我也在书里面将她给强行圆了回来,因为我发现想收服崔西的人好像不只我一个。
哈哈哈哈,同道中人是吧?
他是一个典型的中年生活不和的形象。
至于富兰克林,是这几个人之中最简单的一个人,都不用介绍太多,整个故事也是通过这个小伙串联起来的,甚至最后的大结局也是需要让这位小伙来作出选择。
这只是我的一点浅浅的,对于这个游戏的人物的理解,其实除了几位主角之外,还有许多配角也是非常有灵魂的,他们的存在依然不能掩盖。
嗯。
如果没有这本书的主角的加入,或许他们的故事就会像原本的剧情那样一直发展下去。
一开始也是按照剧情去写的,但是最近这两天写的东西,已经要和原本的剧情开始慢慢偏离,要写出更加刺激更加精彩的故事。
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是在原有的世界设定框架下,在原本的游戏以及人物的设定之下,所发生的另类的故事,而不是将原有的游戏流程体验一遍。
所以接下来的故事才会更加精彩。
至于主角常轩的设定,嗯……为什么要帮主角团?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如果我是有这种机会,可以穿越到洛圣都的世界,那么我是会和这几个主角他一起做事的,虽然我最后真的觉得崔佛的做法非常恶心,但我会用我自己的办法,让崔佛尽量不要伤害到那些不该被伤害的人。
接下来的剧情肯定会和游戏原有流程不一样的,这是肯定的,而且主角之前没有拿出来的很多东西,现在都可以搬台面了。
都已经和fib的探员鱼死网破了,这个推动着中后期剧情推进大佬已经对主角团露出了獠牙,那接下来的故事肯定就不是帮他去偷这偷那儿找文件了。
原作的几人能力限是有的,但是没有这个机会。
既然是写同人,那就没必要顾及那么多了,就给他们创造这个机会!
啊,再说说这本书的成绩的一些事情。
不出意外,应该是今天晚12点架。
这本书到目前为止,在我写过的这些扑街作品之中,成绩应该算是比较能看的,甚至可以说是最好的一本了。
感谢读者老爷们这些天送的数据,要不然我恐怕都已经坚持不下去了,谢谢你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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