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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羽铭有些难受,他手中拿的是一部老旧的诺基亚手机,还是十年前翻盖按键的款式,那时的人们亲切的称之为伟大的3g时代。
没办法,他的手机不见了,怎么也要带上一个以防万一。
死板的界面,模糊的分辨率,好像是在玩高清版我的世界……最令他抓狂的是那个该死的网速,他死死的盯着屏幕上方的加载条以蜗牛的速度前进着,然后在最后卡住。
他放弃了,本来想看看新闻而已,新的手机等从网上好好挑一挑,听说最近的5g挺火的,他在考虑要不要尝试一番。
程羽铭单手吊在把手上,随着公交车的移动来回摇摆,现在正是上班高峰,车上拥挤的要死,他像是一个汉堡中的夹肉一样被挤来挤去。
把手机塞回口袋,百无聊赖地望着外面的环境,他来这座城市已经十年了,每天做着同一班公交车,望着同样的风景,走着同样的路。
他有些倦了,幸好马上就可以拿到高中的毕业证去那个传说中的魔法学院报到,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显然比枯燥的数理化要吸引他的多。
最主要的原因是,只有到了那里,他才可能找到的父母的消息。
魔法学院不仅仅是培养各家继承人和优秀人才的地方,也是一个黑暗的角斗场,各家族的人在这里明争暗斗,即使他们有着共同的目的。
程羽铭深知那些人的贪婪,为了某些不可拒绝的利益,他们可以不择手段。
忽然,他在人群中瞄到一个纤瘦的身影,穿着普通的校服,背着普通的背包,留着短发,咖色的头发在阳光中显得有些微黄。
他认识那个女孩儿,高三一班的张梓雯。
要说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到学校去,那必然是每周周五学生会的会议了。
他和张梓雯是在学生会面试上认识的,本来他非常的厌烦这种毫无意义的社团活动,奈何魔法学院的录取标准就需要人际交往的证明,他硬着头皮去参加了毫无营养的面试。
在教学楼外的过道中,他见到了张梓雯。
那时的她也穿着普通的校服,头发绑在后面,脚上穿着不知牌子的凉鞋,露出洁白瘦小的脚。
她靠在柱子旁,捧着一本《挪威的森林》认真地读着。
程羽铭读过这本书,著名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是他少有读过的几本名著之一,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这个时代,喜欢看书的人少得可怜,喜欢看名著的人少之又少,而喜欢看名著的女孩儿更是凤毛麟角了。
老一辈的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那时,程羽铭信了,这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女孩儿,没有惊人的容貌,也没有骄傲得像是小公主似的穿着,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种气质,硬要说的话,应该是自信。
第一次见面,她就俘获了程羽铭的心,成了他心中的初恋情人,只可惜是单相思。
他很慷慨的从自己仅有的零用钱中给她买一些小礼物,或者是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装作若无其事地帮她买单,然后就像个小迷弟一样和那群同样暗恋这位“纯洁女神”的男生们,一起躲在草丛后面,偷偷看着那个总在阳光下的树荫附近看书的女孩儿。
程羽铭从没有表白过,他怕被其他的男生打死,其实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并不配得上这个女孩儿。对方是年纪前几的学霸,他是年纪倒数前几的学渣;对方是学校的校花,他是学校的笑话;对方家里经营着一个小有成就的企业,他是个穷魔术师家的穷孩子。
所以他总是装作一副情圣的样子,当有人问起他,他就哼着阿木的那一首《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似是为了人家的幸福,他不愿意去干涉一样。
张梓雯带着一根红色的耳机,靠在扶手旁,手里依旧捧着一本书,仿佛这乱糟糟的环境都无法打扰到她。
很多人觉得张梓雯是在装模作样,尤其是学校的女孩儿们,张梓雯不化妆,也不穿些名牌的衣服,上学坐公交,下学有时间的话就迎着夕阳走回家,总是显得和大家格格不入。
只有程羽铭知道,张梓雯是真的喜欢读书,她还在市电视台举办的文学大赛上拿过奖。
有时候感觉来的就是这么突然,可能一个对的相遇,就勾起了心里久久没有发春的小虫。
程羽铭暗恋了她近三年了,连一句类似表白的话语都没说出来过,他都不确定张梓雯是不是还记得有他这个人,平日总是离得远远的,就连聚会也是躲在扎堆的男孩儿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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