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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魔鬼,他不需要认可,事实上,越不露声名越好。
——朋友,你到底——
——意思是他不需要被点名、识别甚至记住。要我说,你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魔鬼。
——喂,最后一班旅游巴士已经走了,你只能出去叫出租车了。快走吧。
——我可以四处走走。
——但我们正在排练,而且……等一等,今天没有旅游巴士来这儿。你他妈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从头到尾,歌手一言不发。都是乐手在提问。白小子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看窗外,看炉子,拿起一个葡萄柚。他端详了一会儿葡萄柚,扔了两下,然后放回去。
——所以那首《疯狂秃头》到底在唱什么?
——同伴,《疯狂秃头》唱的就是疯狂秃头。要是他必须解释他的歌曲,那他就会写一篇解释,而不是歌曲了。
——说得好。
——什么?
——康戈邦戈我呢?脏辫康戈邦戈我。我的意思是说,我能理解《我打死了警长》,那是个隐喻,对吧?主义和对立?我想知道唱《撩起来》那种甜蜜小情歌的男人上哪儿去了。是因为另外两个离开你了吗?所有人都有共鸣的大爱去哪儿了?《焚烧与劫掠》?那就像《在马路上跳舞》吗?你明白的,愤怒黑鬼的音乐。
居住在牙买加的黑人从小到大都不觉得“黑鬼”这个词有什么问题。从美国来的黑人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有个人说这他妈,但后面的话变成了喃喃自语。这说明白小子虽然不在自己的地盘上,既没有浑身肌肉也没有枪,却骄横得像一只孔雀,就好像这儿归他所有。就好像理所当然地谁也不会碰他,因为他是个白小子。我懂道理。我知道这种念头来自奴隶制。牙买加人喜欢标榜自己是全世界最有反骨的黑鬼,但实际上就算奴隶主带着六个或十二个男性奴隶走进森林,其中有几个是他仅仅几天前刚鞭笞过的,也不会有任何一个黑鬼对他做任何事情。
——新专辑就像乘着子弹似的飞向榜首。你到处都订满了,瑞典、德国、锤匠剧场、纽约市。你听不听美国电台?我是说,我对黑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你知道的,吉米·亨德里克斯,对吧?但你知道吗?吉米死了,摇滚乐现在就是摇和滚,深紫、巴赫曼-特纳超速、脑色拉外科手术。他们不需要任何人假模假式上台,冒充摇滚明星……《我的男孩棒棒糖》,那是一首好歌,非常好,节拍特别好,我就喜欢她那个样子,闯进来,唱红一首歌,完后就走。你让我心醉神迷,哈!
这时他开始步步后退,因为他看见乐手们围了上来。但他似乎并不紧张,只顾着用言语淹没整个房间,但没有人明白他在干什么。歌手一言不发。
——美国?我们过得很艰难。真的很艰难。我们必须重新聚集力量。最不需要的就是一个煽动分子来搅起错误的浪潮。摇滚乐只是
摇和滚,它有它的追随者,不需要……你看,我在尽量好好说话,把这些事告诉你们这种人。但摇滚,呃,摇滚是给真正美国人听的。你们必须停止培养听众,主流美国不需要你们这种信息,所以请认真想一想那些巡演……也许应该只是沿着海岸线走走。不要试图触及主流美国。
他一遍又一遍地强调他的论点,从一个角度说完就换另一个角度,新说法老说法一股脑地扔出来,直到他觉得他们已经明白了他的论点。但和平时一样,白小子认为黑人很愚蠢。他们从他进门就明白他想说什么了:别和白人对着干。
他没有看任何人,等待众人理解他的言论,让众人慢慢理解他的言论。他又说什么他不想再来这儿了,然后说什么演出签证都堆在某个操劳过度的使馆办事员桌上。歌手一言不发。——我的男孩棒棒糖,好歌。确实是好歌,他说,穿过厨房门出去了。众人沉默了足有一分钟,有人怒骂那个狗逼白小子如何如何,然后追了出去,但他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噗。
有人认为那是魔鬼本人登门拜访。但现在是1976年12月,虽说拉斯塔不为中情局做事,但总有别人替中情局卖命。我问警卫为什么放白小子进来,但他们说他大摇大摆走了进去,就好像他有他们不可能阻挡的重要事情。其实并不是这样。我明白,歌手也明白。我们这种肤色的人绝对不会去碰他那种肤色的人。歌手从此开始怀疑所有人,我猜我也不例外。我的名字和劳动党搅在一起,所有人都认为劳动党和中情局狼狈为奸,尤其是一批“不要称之为枪械”的货物刚从码头消失。噗。但这个白小子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有警告或威胁他退出和平演唱会,其他人打电话来让我们听沉重的呼吸声、发电报、在警卫那里留下信件、骑着摩托车开过门口时对空放枪,而歌手并不害怕任何不敢露脸的人。
但他没有说我同样不敢说的话。事情到最后都落在我身上。我,还有哥本哈根城最凶恶的那些人。但凶恶已经没有意义了。凶恶无法与阴谋匹敌。凶恶无法与邪魔匹敌。我看着、坐视他们将我赶下神坛,因为政治现在是一种新游戏了,需要的也是另一种玩家。政客在深夜来找乔西·威尔斯,而不是我。我了解乔西·威尔斯。1966年乔西的灵魂被夺走好大一块的时候我也在,但只有他才知道他用什么填补了空缺。
至于其他人,美国来的白小子和牙买加的白小子——他并不白,其实是阿拉伯裔,把自己的英语操成金发碧眼,让那些孩子放松警惕——他们也向歌手送出了威胁。这些全都是因为脏辫想唱热门金曲,说出他的所思所想。哪怕是现在,没有人知道那个白小子从哪儿来,也没有人再见过他,无论是大使馆、梅菲尔饭店、牙买加俱乐部、利瓜尼亚俱乐部、马球俱乐部还是其他外国白人与本地白人聚集的地方。也许他根本不住在这儿,只是飞来执行另一个任务。从此以后,门口的警卫加了一倍,然后有一天干脆换成了回声连队的人。黑帮武装当然比警察强,但我信不过民族党的武装力量。
一个人知道自己有敌人,就必须二十四小时提高警惕。一个人知道自己有敌人,连睡觉也要睁着一只眼睛。但假如一个人有太多的敌人,那他很快就会将他们放在同一个水平上看待,忘记怎么分辨他们,开始认为所有的敌人都是同一个敌人。歌手没有多想那个白小子,但我经常想到他。我问歌手那个白小子长什么模样,他满脸茫然。
就像个白小子呗,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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