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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恪——是男人都知道这个名字,此人平生百战未尝一败。他十五岁领军时,因为长相过于柔美不足威赫敌人,又年幼难以服众,所以他每次打仗都要带上狰狞的面具。但最后,慕容恪喜欢戴面具杀场冲锋一事,被附会到北齐的奠基人高欢之孙、鲜卑人高长恭身上。高长恭也是一位长相秀媚的男子,他曾被封为兰陵王,这就是后来著名的《兰陵王入阵曲》的由来。
这种戴着面具边跳边歌的舞蹈,在唐以后发生的另一次胡人入侵后,被出逃海外的汉人带到了日本,逐渐演化成了日本的能剧,中原大陆这种艺术反而绝迹。
慕容恪的另一个杰出军事成就便是发明了连环甲马。在冷兵器时代,连环甲马就如同坦克一样,横扫了中国整个北方大陆。此后这种战术绵延流传了一千年,并成为每次胡人入侵中原的利器。
东汉末年,中国的冶炼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首屈一指的,也就是慕容恪首先发明了重骑兵战术,配合他的连环甲马,百战百胜的慕容恪平生但求一败而不能。这样的绝世英雄突然出现在高翼面前,兴奋、狂热、崇敬种种情绪令高翼大脑顿时宕机,呈现出一个铁杆粉丝的白痴状态
“慕容恪呦”,高翼流着口水,两手胡乱在身上摸索着,若是此时有笔有纸,他真能跳入江中冲慕容恪奔去,可怜巴巴地问上一句:“能给我签个名吗?”
身边,道麟吓得瑟瑟发抖:“怎么会是他?他怎么来了?”
正午的阳光强烈,慕容恪金色的面具散发着亮灿灿的光芒,勒马挺立在河堤上的他像一位金甲力士,令人不敢抗拒,又像一轮太阳一样,让人匍匐,让人不可仰视。
在文人的笔下,慕容恪发明的连环甲马,最终是在宋朝被岳飞的钩镰枪所破。在此之前,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犀利兵器,纵横沙场近一千年,令人无计可施。但实际上,后世的古代军事爱好者经过一番计算后指出:钩镰枪根本破解不了连环甲马,这种破解方法仅仅是搞笑而已。
一匹战马体重至少三四百公斤,如果再披上一身重铠,骑上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全速奔跑起来,这种重骑兵其瞬间的冲撞能量能够达到十万牛顿以上。欧洲的重骑兵曾经这样手持五米长的长矛冲入敌阵,碗口粗的木制长矛承受了冲撞能量后,会完全碎裂,木屑横飞。但即使这样厉害的冲撞,重骑兵的战马也不一定倒伏,它还会继续在敌阵横冲直撞。
所以,想用一柄钩镰枪钩倒冲击过来的甲马,简直如同用一个豆芽菜钩倒一辆桑塔纳一样,极其不可思议,也违背了地球文明的所有力学原则。更何况,连环甲马是二十匹重铠战马联成一排奔涌而来,其撞击能量远远不是一根碗口粗细的钩镰枪所能抵御的。
此外,文人们幻想用钩镰枪破连环甲马,他们竟没搞清一个基本事实:连环甲马的基本作用就是冲撞。战斗中动用它的目的,是依靠其巨大的撞击能量,撞开敌方的紧密阵形,使后续部队破杀入敌阵。
所以,即使那些钩镰枪手天生胆大,敢于手持钩镰枪面对奔跑过来的连环甲马;又即使他侥幸钩倒了其中一匹甲马,甚至钩倒了其中三匹甲马,剩余的17匹连环马也会拖着被钩倒的战马完成它们的撞击,顺便把那些钩镰枪手践踏如泥——如此,使用连环甲马的战术目的也达到了。
又即使最不可能的情况发生——那位钩镰枪手能够单手举起一艘战列舰,所以他一伸手,用木杆钩镰枪将整排连环甲马钩倒了……那么,在全速奔驰的战马倒地前,它飞跃一个枪杆距离的机会铁定存在,最终,战马会轰鸣地倒在那位钩镰枪手身上……
用一排战马换取一个可单手举起一艘战列舰的绝世猛男(他很可能是火星人)——你还奢望有比这更便宜的事吗?
连环甲马最后之所以从中国的古代兵种中消失,真实的原因不是因为钩镰枪,而是因为这种兵种装备起来过于昂贵,每次使用它们冲击敌阵,都需要消耗一批优秀战马。而中国古代对于骑兵的使用又有一个极为恶劣的毛病,那就是阉割。中国的重装骑兵之所以昙花一现,也是阉割文化所害。
众所周知,不阉割的战马每年春季都要发情,如果发情的战马上了战场,对方阵营中的异性战马稍加引诱,战马便会闻风而去——即使它背上驮着的是一位将军。古代中国的战斗都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开战时间从来不让对手选择。因此,所有的国家都不得不警惕敌人使用手段损害自己的战斗力,对战马阉割就成了“非如此不可”的选择。
基于此,所有被选进军营的雄性战马都免不了被阉割的命运,慕容恪正是挑选了当时最雄壮的骏马,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阉割,才组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重装骑兵。当第一批优秀战马消耗殆尽时,他又不得不从原先淘汰下来的马匹中,选择能驮动马铠的战马补充入军营。
如此阉割又阉割,最后,剩下的马都是淘汰又淘汰的驽马生育出的后代。
在大约100代的时间内中,每代中最优秀的马总被挑出来阉割,剩下的都是千挑万选留下的、不能做战马的垃圾货,我们就依靠它们繁育后代,偶有奇迹发生,这些垃圾生下了优秀的后代,我们再拉去阉做战马。如此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阉割了一千年,我们老祖宗的努力终于见了成效。到了宋代,能驮动重铠的战马几乎找不见。而在此前的唐代,我们的重装骑兵就已完全消失。再往后到了元代,成吉思汗只能靠母马打天下;到了现代,比野生驴个头大的蒙古马都找不见了。所以,宋代金人的连环甲马才在没使用几次后便被放弃,这与文人杜撰出的钩镰枪无关,只是因为金人消耗不起了。
慕容恪能够在这时代,创造出重装连环甲马这一空前绝后的兵种,并把这一战术思想维持一千年不落伍,这种军事才能拿到欧洲去,也会横扫欧洲大陆。见到这样一位旷古绝今,风华绝代的伟人,能不令人心驰神往吗?
不提船上的高翼对这位当代第一美男子心驰神往,浮想联翩。河岸上的慕容恪也感觉不出在那些恐惧的目光中,还夹杂一道近乎色迷迷目光,他优雅地一回首,将右手拢在背后,左手缓缓地抬起,风姿绰约的轻撩了一下额头上的散发,那张俊美的脸被面具所笼罩,看不见具体表情,但仅仅这轻轻一撩,绝世的风度,万千的风情,已令船上的高翼倾倒不已。
不知不觉间,船队停止向前行驶,帆外船斜地顺江水向下漂流。高翼已看痴了,竟忘了发令指挥。道麟见到高翼这番表情,已在心里加上一个字的评价——“色”。
慕容恪似乎察觉到不妥,他嗔怒地冷哼一声,面具后的两眼暴出森森的杀意,拢在背后的右手一甩,出现在身前,那只手已持上一只赤色的大弓。一只长箭搭在弓上,嗡的一声利箭闪电般冲着船帆飞来。
刚才高翼一时痴迷,竟没有观察到他手上这张大弓。此时此刻高翼才会想起来,慕容恪除了那绝世的风华之外,他还是个绝世的杀神。
“转舵”,高翼含笑吟吟的望向慕容恪。道麟此时觉得,刚才一个字的评价实在太简短,应该再加上一个字——“狼”。
仅仅在这一呼吸之间,大批大批的铁甲马用上了堤岸,卫护在慕容恪周围。这些骑士们一声不响,像一尊尊雕塑般伫立着,似乎感觉到高翼的不恭,那钢铁的身躯中露出冷飕飕肃杀气息。
“彤弓”,道麟低声嘟囔,显然,此时暴露在舱面上的他不敢乱动,以免对方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而成为那张彤弓的猎杀目标。
高翼的座舟微一转舵,慕容恪射出的那杆长箭刚好擦着风帆嗡嗡的掠过,斜斜的落入江中。
“你好大的胆子”,道麟不敢移动身体,压低了嗓门,钦佩的冲高翼拱手:“彤弓之下,你竟敢望着慕容恪,露出色色的眼神,真如狼一般大胆。你知道么,三年前已经没人敢这样盯着他看了——无论是他的敌人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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