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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是饭点,店里人还不是很多,江建志又端来一碗牛肉,放在了地上,给一旁等待已久的齐憨憨吃。
没忘着你的,大娘刚切好。
小奶猫喵喵几声,万原变扭地用左手将它从齐憨憨背心的口袋里拿出来,放在了腿上,声音有些无奈:乖,吃完了就回家。
江建志顺着齐憨憨的毛,有牛肉在它也不管小奶猫了,埋头苦吃。
我记得你刚捡到它那会儿,也是这么个天气它才这么点大。江建志用手比划了下。
说到齐憨憨齐烬轻笑了声:长得可快了。
齐憨憨是一只被抛弃过的边牧,齐烬那时候刚刚毕业,正四处找工作。
他每天疲惫地回家,路上还要面临父母对找工作找对象的唠叨催促,就是在这种低谷时期,齐烬在这家淮南牛肉汤旁的小巷子里发现了这只傻狗。
傻狗只是齐烬对齐憨憨的爱称,事实上齐憨憨不仅不傻,除了不会说话之外,智商就跟喜欢调皮捣蛋的五六岁小男孩没什么区别,它什么都听得懂。
但说它傻吧,也挺傻。
就因为齐烬觉得这傻狗跟自己境遇有得一拼,鬼使神差地给它买过一小包狗粮,从那以后,齐憨憨每天都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点,等待着齐烬的路过。
齐烬买完狗粮后的两天根本没注意这只傻狗,每次都是匆匆离去,直到第三天他听见巷子里传来两声微弱的狗叫声,他才迟疑地走进去。
江建志告诉他,这狗这几天死活不肯吃周围好心人投喂的食物,他本来想抱回家养,但这狗死活不给他靠近。
它个头又小,应该没几个月,再不进食就要饿死了。
齐烬犹豫了下买了点狗粮放在齐憨憨面前,它囫囵吞枣似的就嚼碎一大口往下咽,旁边的江建志也啧啧称奇,齐烬只当它只认这个品牌的狗粮。
一开始齐烬没想要养这只差点把自己饿死的傻狗,直到喂了一周,超市原来的那个品牌的狗粮断货了,齐烬去宠物店换了一个品牌。
本来还担心齐憨憨不肯吃,结果发现这傻狗吃得可欢了,他这才福灵心至,傻狗这是赖上他了啊
后面齐憨憨顺其自然地被齐烬抱了回去,主要是江建志告诉他说这狗再不抱走,迟早要被狗肉馆的人抓走宰掉。
也正是因为家里多了一条小生命,为了养活一人一狗,迟迟找不到合适工作的齐烬在朋友的推荐下写起了小说,选择的还是当下流量庞大的耽美小说。
没想到,齐烬一本成神。
到去年时,距离他全职写作已经过了四年,年龄也到了二十七,四舍五入来说,都是快奔三的人了。
好在那时他身上积蓄不少,自认可以负担起一个小家庭的重任,于是当许笙出现,齐烬觉得一切都刚刚好。
其实真要深究起来,许笙并不是一个多么适合齐烬的人。
首先就有一个困扰了他们一年的问题,就是齐憨憨的存在。
齐憨憨陪伴齐烬从低谷到如今的雅致悠闲,中间陪伴齐烬的时间比他父母都还要多,其中感情有多深显而易见。
偏偏许笙怕狗怕得紧。
齐烬和许笙交换过家门钥匙,但许笙只有第一次来过,待了不到十分钟就走了。
后面还含蓄提过好几次让齐烬把齐憨憨送走,送走自然不可能,齐烬只好适当沟通。
现在想来,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太多。
工作性质不同,兴趣爱好不同,一个养狗一个怕狗,或许现在还要加一个,对感情的态度也不同。
将思绪从许笙那拉了回来,齐烬看了眼脸被熏得红通通的小姑娘:你要不要跟你朋友打声招呼?免得他们担心。
他注意到,这小丫头从医院到这边,一路上就没碰过手机。
小丫头抬起头,嘴里嚼着粉丝含糊不清:他们不是我朋友
他们?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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