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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吃过午饭后,简浣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家当’来到了沈昱风家门口,敲了几下门,没有任何回应。
在睡午觉不成?
简浣拿出手机给沈昱风发了几条消息后,又在楼梯口坐着等了接近一个小时,可惜不仅没有等来沈昱风本人,更是连回信都没有等到。
鬼使神差地,简浣就想试试自己的指纹还能不能用,随手搭了上去,结果下一秒,门‘咔哒’一声,打开了。
门打开的那一瞬间,连简浣自己都愣了一愣。
时间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沈昱风居然还没把她的指纹给删除掉!这是有多懒啊!
在进屋之前,简浣又给沈昱风发了条消息,[沈队长,你不在家,刚好你又忘记删我指纹了,我就进来咯!]
也不管沈昱风有没有看到,但至少自己通知了,心里安心了不少,这才拿着行李箱进了屋。
一进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她那双忘记收走的粉色毛绒拖鞋,简浣换了鞋,可自己要住哪一间这又让她犯了难。
要不等沈昱风回来再问问?
可当她看到自己之前的行李箱被放置在客房以及他睡的主卧门紧紧掩着的时候,她心底莫名难过,看来还是打算让她睡在客房。
算了!自己一个人住一间多自在啊!想几点睡就几点睡,不用顾及别人的感受,挺好!
简浣自我安慰了一番,就把行李箱里的衣服全都拿出来挂在了客房的衣柜里。
收拾完自己的房间,简浣顺带把客厅也一起收拾了,正纠结要不要收拾沈昱风的房间时,脑海中兀自蹦出他那句冷冰冰的话:不许进我的房间!
想到这,简浣立马就打消了帮他打扫卫生的这个念头,乖乖地把卫生工具全都收了起来。
这才发现外头居然已经黑了,肚子好像也有点饿了,该点外卖了!
可能是心情好的缘故,简浣点了汉堡薯条可乐炸鸡等一大堆放纵餐,接着又拆了一包薯片坐沙发上看电视了。
过了好一会,外头传来些许动静,简浣看了眼骑手的距离,只差了一百多米,看来是她的外卖飞侠到了!
简浣‘蹭’地一下从地板上坐了起来,屁颠屁颠地跑去开门。
可入眼的压根就不是她的外卖飞侠,而是……沈昱风!
“怎么是你?”
属实是没想到会是沈昱风,简浣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你希望是谁?”
“我以为是……”
还没等简浣说完,一道声音从沈昱风的背后传来,“尾号0985的大胃王女士?”
可恶!忘记改昵称了!
“是我!谢谢!”简浣尴尬地应了声,慌忙从外卖小哥拥挤的双手中接过那两大袋外卖。
东西很多,沈昱风实在看不下去,终究还是伸手接过简浣手中的外卖。
就在两人要进屋的时候,外卖小哥又开口了,“那个,大胃王女士,麻烦给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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