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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桩失踪闹得沸沸扬扬,爹地声势浩荡入境美国,到头来却是虚惊一场。
我深觉丢人,终日躲在萧家私人医院里谢绝一切访客。身体恢复后,又在家躲了整整一周不肯去上学,因为全校同学都知道我乱跑掉进坑里出不来,爹地亲自到美国把我从坑里提溜回了香港。
这个版本是连月在电话里大笑着讲给我听的,她笑得直打嗝,末了还不忘揶揄我一句:“萧矜,你真的掉坑里了?”
我黑着脸挂上电话,咬牙恨恨,大家闺秀礼仪荡然无存。
想想都快崩溃了,但是我不能怪自己,矜矜怎么会有错呢!只能扭头去怪爹地,哪有人会因为自己女儿贪玩跑丢了,亲自把美国FBI高层威胁一顿的啊,你毫不讲理啊爹地!
于是当晚爹地再度来到我房间,美名其曰安抚我受伤的小心灵时,我鼓鼓囊囊地嘟起嘴巴,娇声抱怨道:“爹地你真讨厌,为什么要这么大动干戈啊。”
“讨厌爹地呀?”萧存反问我,佯装大惊失色,“那可怎么办呢,爹地特意空出三天日程来陪宝贝矜矜,既然矜矜不喜欢,那我回去喊助理重新安排。”
说罢作势要走,我半信半疑看他:“等等,真的是三天吗?真的都陪我吗?”
“当然。”
萧存笑起来,宠溺地俯视我,又问我,“你不是一直说想要我陪你骑马吗?明天怎么样?爹地带你去看娜塔莎。”
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睛里射出无限光彩,熠熠生辉。
娜塔莎是我八岁那年得到的生日礼物,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母马。
来到我身边时,她还很小,一匹通体雪白的小马驹,如同冰原上覆着的皑皑白雪,又如同银白月光披落人间。她有着一对水汪汪深邃迷人的大眼睛,白色皮毛之下是粉红色的皮肤,四肢强健性情温顺。
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为她起名娜塔莎,意思即上帝的诞生。
娜塔莎是卡马里奥白马,非常罕见珍稀的品种,主要出现在美国重大节日的游行表演中。世界上大多数白马一开始都是灰色马,随年龄增长毛色逐渐变亮,最终看起来像白色。唯独卡马里奥白马是真正的纯白马,从出生起就是白色,并且一生保持白色。
娜塔莎虽然并非运动马,但一点儿也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她出生在大洋彼岸的卡马里奥农场,爹地包机将她空运回来,和他的竞赛马们一同养在萧家私人马场里,又为她单独配了马工、兽医悉心照料。马场地处我们家乡间庄园之内,一大片青草地宽阔无垠,空气是香港岛所缺乏的清新宜人。
庄园附一栋别墅,爹地用来招待贵宾的场所,阳光和煦的时候,邀请几位显贵人物来这里跑跑马呼吸新鲜空气,跑累了就去阳伞底下,靠着躺椅喝喝饮料聊聊天,享受平静生活。
闲暇时爹地会特意带我过去住两天,教我骑马。整座马场只服务我们两个人,佣人远远待命,每到这种时刻我总觉得天特别的蓝,空气里都弥漫着花香。
小时候我练习过一段时间马术,说来惭愧,学得不算精湛,勉强能骑着遛弯儿不摔而已。
爹地亲自把我抱到娜塔莎背上,然后他骑上自己的黑马,在前面悠闲地小步开路。黑马是来自荷兰的弗里斯兰马,外型优雅鬃毛华丽,通体黝黑油光锃亮,有着“弗里斯兰的黑珍珠”之称,据说祖先曾作为全能战马参加过十字军东征。
此刻它昂首挺胸地走在前方,阳光下黑色皮毛闪闪发亮,脚步高抬,优雅轻快,看起来风度翩翩,恰似骑在马背上的爹地本人。
我穿一身定制的雪白骑装,裁剪利落的衬衣搭配紧身马裤,衬衣领口是丝绒花边,水晶纽扣在炫目阳光下熠熠生辉,月白色收腰夹克,银线刺绣作为装饰,精致又典雅。
戴着黑色软皮手套,握着缰绳,小步加紧跟在爹地身后,头盔与长筒马靴也都是黑色,与身下一整套黑色马鞍相映成趣。
爹地告诉过我,他五岁那年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匹马,设得兰矮种马,温顺可爱,活泼好动,是世家孩子们学习马术的首选。爹地曾经骑着那匹小马赢得了设得兰矮马速度赛的冠军,一种专门为十岁以下的小孩子设置的马术比赛。
可惜那匹马儿没能陪伴爹地长大,爹地成年后陆续拥有过好几匹纯血马,全部用于速度竞赛,他自己很少去骑,因为纯血马性情敏感容易激怒,非专业骑师难以驾驭。爹地更喜欢骑性格宽厚随和的马,在欧洲展览会上一眼相中了这匹弗里斯兰,当即重金拍回家,安排马术师训练参加盛装舞步比赛。
爹地送我娜塔莎的时候,说希望我也能喜爱骑马这项运动,希望这匹白色小马能够陪伴我快乐长大。
娜塔莎好乖好温驯,格外亲人,每次我准备鞍具的时候,她都喜欢凑过来和我玩闹,头搭在我的肩膀上,还用嘴使劲儿拱着,像是要把我往自己怀里揽。
每次跑完我都亲自牵她回马厩,离开时她仿佛心有灵犀,楚楚可怜地睁着那双深色大眼睛望我,仿佛下一秒就要滴出眼泪。我一步三回头,只见她粉色湿漉漉的鼻子卡在栅栏缝隙中,呆呆凝望着我远去的背影,直至看不见为止。
后来娜塔莎果真陪伴了我好多好多年,比爹地陪伴我的时间还要长,还要久。
她美丽优雅,沉默无声,亲历了我辉煌璀璨的少年岁月,陪伴了我衰败颓唐的至暗时刻,是萧家大厦倾颓的见证,是缔结我过去与未来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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