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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之间的骑枪对决毫无花哨可言。
两匹高大的战马,驮载着全副武装的骑士高速冲锋,毫无畏惧的迎向对方锋利的枪尖。
双方交错而过,刹那之间,胜负立判。
在高速冲锋中,想要在接敌的一秒半秒之内,调整骑枪和身体,是极其困难的。
就好比两辆重型摩托车,同时以五十码的速度互相对撞,还要在相撞的瞬间调整身位和手里的武器。
而且这不是竞技场比武,在用松脆的钝头木矛比试,中间还有栅栏防护。
索洛维手里端着的是一柄接近三米长的具装骑兵钢长矛,矛尖足有两尺长。
他在接敌的瞬间,微微抬起胳膊,同时身体略略侧让。
辛达戎的骑枪,枪尖在索洛维的骑士胸甲上擦过,溅起一捧火花,然后从他的腋下穿过。
而索洛维的具装骑兵钢长矛,则轻松的贯穿了辛达戎的链甲护颈,捅进了他的咽喉,然后从后脑透出,并扎穿了后脑勺的钢盔。
临死前,辛达戎只看到对方枪尖的寒芒,随后陷入一片黑暗。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两尺长的矛尖几乎全部从辛达戎的后脑勺穿出,巨大的力量将他掀落马下,被索洛维的长矛吊在空中。
索洛维用长矛拎着辛达戎的尸体,又冲出十来米在止住胯下战马,随手一甩,将败者的尸体甩出七八米,扔到了爱德华骑士的身前。
高大威猛、勇武过人,做过马贼首领、也当过伯克亲卫,最后成为了格莱斯顿座上宾的西境超凡骑士辛达戎,就这么被一枪刺死。
连带骑士盔甲接近三百磅的尸体,被索洛维骑士像稻草人一样叉着扔掉。
“任何人!胆敢踏出西部哨塔一步,就请吃我一矛!”
五百人的队伍,静谧无声。
方旗骑士爱德华,脸色阴晴不定,原地硬撑了一分钟,才脸色铁青的挥手道:“撤!”
几百人的队伍,如同一群败兵残将,慢腾腾的打道回府。
疾风骑士索洛维!
虽然不一定能够以一己之力,力敌五百人的部队,但绝对可以策马冲锋,将爱德华等几名将领斩落马下。
北境大公手下的疾风骑士团,是奥兰蒂斯帝国三大骑士团之一,在七百年前北境加入帝国时同时组建。
它每年都会征召了上百名北境最杰出的年轻骑士,再通过三年的培训和考验,综合成绩最好的前十名,才能成为正式的疾风骑士。
索洛维是佩图霍夫家族上任家主的第三子,罗蒙的三叔,十八岁就通过了骑士考核,成为骑士。
二十五岁已经成为了疾风骑士团的正式成员,即便从疾风骑士团服役五年后退役,现在也不过三十岁出头。
这样的人物回到伊森波尔,哪怕平庸无能的塔里克领主,也不敢怠慢,当即剥夺了没落的米斯维奇家族的封地,将其封给疾风骑士索洛维。
北境人口稀少,村庄有限,不是每一个受封骑士都能在第一次受封就获得骑士领,成为正式角旗。
许多无产骑士只能先受封一个小庄园,勉强维持开支的样子。
这已经算好的了,总不能当一辈子无产骑士,靠着当雇佣兵或护卫维持生活。
西部哨塔通往河湾的大道旁林子里,里奥旁观了全程。
格莱斯顿家族的部队在伊森波尔集结的时候,就有消息灵通的人士通知了佩图霍夫家族,然后快马加鞭抵达河湾,将消息传递过来。
里奥见敌军势大,亲自作为斥候,前来侦查,了解情况,以作应对。
是伏击,还是据守,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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