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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有福,原著里那个为了得到林冬芹,而做尽丧天害理,丧心病狂恶事的孙有福,就这么对林冬芹一见钟情了?
林秀盯着那边的时候,成煜东也皱眉盯着孙有福和林冬芹。
这时候对林冬芹一见钟情的孙有福,一把推开怀里的女人。
然后林秀就看见这个年代文恶霸,脸上露出一抹温柔怜惜的笑,半蹲在被吓到的林冬芹面前说:“同志,对不起,你没事儿吧?”
因为要装和善,恶霸孙有福还掐着自己的嗓子。
可惜平时凶神恶煞惯了,这温柔起来的时候,嗓子就像卡了口痰一样,听着怪难受的。
林冬芹眨眨眼睛,这熟悉的剧情,熟悉的台词,这男人是孙有福?
虽然小说是自己写的,可那些都是文字,所以穿越进书里的林冬芹,根本不认识书里的其他配角。
她目光闪烁的看着,半蹲在自己面前的孙有福。
快把眼睛给遮住的长头发,脸色惨白,看着像是要精尽人亡了一样,倒是符合她对孙有福的描写。
林冬芹有些嫌弃,因为当初是想写个浪荡子,可谁知道孙有福真人看起来很猥琐。
但她脸上还是下意识弯出一个笑容:“我没事。”
她惯会装温柔和斯文,不知道她底细的人,确实很容易被她欺骗到。
这不孙有福那张比鬼还白的脸上,就露出一个更和善的笑:“没事就好,来,我扶你起来。”
孙有福手碰到林冬芹的时候,林冬芹还红了红脸:“谢谢,不用了……”
林冬芹飞快避开孙有福,自己从地上站了起来。
可却不小心踩到自己的连衣裙摆,整个人反而往孙有福怀里摔了过去。
孙有福一把抱住林冬芹,然后又被林冬芹给推开了。
孙有福还想抱人,却被林冬芹给躲开了。
虽然东城经济发展的飞快,可能比较开放一点。
但林冬芹知道,表现出自尊自爱的女人,更能引起浪荡子的兴趣。
听见林冬芹心里话的林秀,饶有兴致的挑着眉梢。
别说,看着林冬芹使出全身的本领,去勾引一个混混流氓,还是挺有趣的。
给她枯燥的生活,增加了不少乐趣!
可惜好戏开场没多久,就散场了。
因为林冬芹这个年代文女主,一直在走剧情,吸引了孙有福的注意力以后,就低着头跑出了商场。
可偏偏在商场门口的时候,她还回头,眼神羞涩的看了眼孙有福。
孙有福那个心啊,顿时小鹿乱撞,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神色痴迷的想去追林冬芹,却被身边的女人给拽住了:“孙有福,你搞咩?看见一个女人就走不动路了?”
这个女人是孙有福现在的女朋友,穿着时髦的短裙和黑色玻璃袜,嘴巴涂的红艳艳,一看就是混街子的。
“有了老娘,还敢盯着别人看,我戳瞎你的眼睛。”女人也不管这里是高档商场,破口大骂道。
因为孙有福和女朋友吵架,周围的人都探头出来看热闹。
很快就围上了里三层外三层,孙有福觉得没面子,甩了女朋友一巴掌,骂骂咧咧的推开人群,往商场外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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