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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尧这时嘴角牵起了弧度,不重不轻地道:“一只自以为聪明的小菜鸟。”
“”
“难道不是?一招请君入瓮,你不就乖乖来我怀里了?”
“”
“怎么不说话了?”
“与你没共同语言。”
(全文完)
☆、续城之后
又一次提笔写完结感言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倒没太多感慨,就是一个挺轻松的心情。有人问我,为什么没写陆续和小九结婚?为什么又不写他们生孩子?我想了想说:本本都写,腻不?
是啊,不是每个故事都以结婚为结局,也不是每个故事都要写到生儿育女。他们两段生死相随,今后的生活可能依然丰富精彩,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无论是生还是死。
现在来提一下文中几个人物,陆续与小九自不必多说了,从头至尾满篇写得都是他们。提一提几个配角吧,首先我钟爱疯子这个人,对他写的笔墨也较多,他可以堪当第二男主角了,哈哈。因为实在觉得塑造的这个人物太有趣了,写着写着就想笑,如果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人,应该增添不少乐趣。看出来了吗?他脾气很好,无论是梁哥还是陆续对他打骂,从来都不生气的。他其实是孤独的,可怜的朋友圈一共就三个人,其中小九还是后来加的,所以他十分珍惜朋友。要说他形象嘛,虽然没陆续那么帅,但是也不是差到哪里去,就是不修边幅,而且老往深山里面跑,啧啧,没看他最后还西装笔挺了一回嘛。所以,疯子秦三绝对是未婚姑娘的首选哈。
梁哥这人物,似乎并不太讨好,原因是他这人性格阴沉,心机也深。接近陆续那么多年,也能藏住自己身份。明明这样的人,该是反角,但我给他按的身份却是人民警察。所以首先他有一份警察的意识,不至于坏到哪里去,其次,他对陆续的情绪很复杂,一面防着被他知道后反目,一面又难以控制越来越深的兄弟情。到底出生入死过,到底舍命相救过,哪里还能说撇清就撇清,所以最后我给他的结局,还是与陆续言归于好了。
向晚,说起这人物我会有些小得意。开篇的时候,把大家全都给骗过去了,有人以为她是陆续的旧情人,对他情深一片,到死都还惦记着陆续。但其实呢,我一开始设定她就没死,是藏得最深的人,是这场局的幕后操纵者。至于动机,也很可怕与疯狂。但一切皆有根源,少年的悲剧,在她的生命中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哪怕她从自闭症里走出来,心灵上的创伤也无法弥补。这就使得她在对陆父与陆续的情感上,有了偏差。她害怕失去,但却又真的失去,一切她都无能为力,当有一根稻草放在她面前时,她无怨无悔地抓住了,并将永远抓住,哪怕是死。所以这个人物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是悲情的,她情有可原。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人,就是韩冬灵。她从文开头贯穿始末,似乎她是女配,但其实整个故事与她沾不上边,在一开始,她就已经出局了。陆续对她,曾经有爱,但也并不纯粹,当爱情中掺了杂质时,那么感情也不可能坚固。所以,与其说陆续对她曾爱过,不如说是因愧疚而生,因朝夕相处而生的情感,所以当各方面都与他合拍的小九出现时,他很难不被吸引,然后渐渐爱上。但他是个自律的人,在当时他依然认为自己爱着韩冬灵时,他不会去脚踏两只船。只有当剖析清自己心意时,他才会接受这段感情进入生命。
最后来说说我们的聿哥吧,有没有觉得他就是这个文里的男神?无所不能,神一般存在。事实上,他在这群普通人里,确实就是个神。谁让他来自两千年前呢,谁让他曾是赢勾呢,而他们闯的那个古洞,还是他的呢。回头去想,若不是咱聿哥的,那么小九与陆续就算有九条命也不够死吧,哈哈,聿哥就说到这了,他在小小城里笔墨很多。反正呀,我好爱好爱这个人物,你们呢?
写到这里,也该跟大家说再见了。新文之前有提过,是一个真实的现实爱情故事,写了太长时间的悬疑推理,脑袋不够用,也需要搜罗资料和补充学习,所以暂时放一下,让大家跟我走入现实生活中来,我们来走一次普通人的爱情历程,没有高官富二代的背景,就发生在我们身旁。
记得小芽姑娘曾这么对我说:我觉得我的幸福就是和他在一起,我的幸福就是我坐在他的车里啃指甲,他去给我买冰淇淋。
我们生活里不就是这样吗?真的没有太多的虐恋情深,就是小小的甜蜜,小小的幸福,小小的虐而已。情不知所起,又一往而情深,然后情求不得。
新文的题目已经定下,叫:我爱你,在锦瑟华年
取自《锦瑟》中的诗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我们都曾在这样一个锦瑟华年里,那么深爱过一个人,有人分离,有人携手,谨以此文怀念我们曾经爱过。
文案:我至今仍觉珍贵的感觉
是有一次我一个人赌气走了长长的路,累得走不动时回过头,发觉他一直跟在我身后,
那是我被世界捧在手心的时刻。
仍然记得那天他对我说: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我要与你在最美年华十指相扣。
可转身就做了一场噩梦,梦里我们争吵、伤害、互相抛弃
指纹太浅,命运太强,十指扣得再紧也渐渐松开,
当各自穷途末日时,我唯一希望梦醒能闻见阳光里荷包蛋的味道。
至于内容,暂时文的开头还没定下,我这里截取一段小剧场的给大家先睹为快
(老子今晚不走了)
那晚他客厅的灯坏了,只有房间里亮着灯,一屋男人专心在码长城上,没人留心我们这边昏暗处。手被握住,十指交缠,发现他越来越喜欢这样牵我的手。
突然,脸颊上被他亲了一口。
我被惊了一下,惊过之后是羞赧,屋里还有那许多人呢,江承一真是大胆。不过我想大概在屋子里的都是他圈子里的,还是他的好兄弟,所以他也不怕被人知道。
有一就有二,他在一亲芳泽得逞后,就得寸进尺地搂了我腰,唇凑过来亲在了嘴上,本还是浅尝辄止就退开,慢慢地越吻越深,两人气息都有些不稳了。退开时,他那本黑亮的眼似带了一层旖旎水汽,与他微红的脸相互映照,竟多了一丝性感。
他喝了酒,酒精上脑,什么大胆事都敢,可我是清醒的。在与他亲密时全身都紧绷着,余光直往房间里飘,生怕被谁瞧到了笑话。终于江承一放开了我,却是拉了我起身,他扬声对屋里的男人喊:“我先送小芽回去。”
只听表哥笑声从房里传来:“臭小子又泡妞去了。”江承一闻言咧了咧嘴,我则横了他一眼。从他的出租屋出来,差不多快有十一点了,想想这时候回去倒也不晚,一时间打不到车,我们就牵着手一路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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