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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
大漠,那施台部落,千骑奔腾,昇旗飘飘。中央大帐中…
“那施台竟然死在一个小小烽燧中,看来你们都已经被明人的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忘了祖先成吉思汗血脉中的勇武…”
说话之人坐在主位,声音洪亮,满脸络腮胡,大清早手里拿着一只羊腿,眼看已经啃了一半,胡子上都是油光…
他说的话很伤人,可是下面坐的十多人没人敢反驳,因为他是兀良哈·余术,他的家族自大元开始就是世袭的达鲁花赤,而今更是这方草原的王者。
达鲁花赤是大元官名,与大明一样都是世袭的,在大元时期至少部落是下万户府,管军至少三千之上的首领,才能称为达鲁花赤,副手称为为万夫长或者万户,而大元后期,军制腐败,一般的达鲁花赤也就兼任了万夫长或者万户…
余术的部落在这鞑靼与大明的北方边境是最大的,本部落可出军马四千以上,下面坐着的就是依附于他的各个部落首领…
“哼,懦夫,长生天在上,你们需要明人的血才能激发血脉之中的勇武,传我命令,集结,杀入明城…”
“是…”
………
宁夏城,各路达官贵人云集,明日就是宁夏守备陈华父亲大寿了,陈华不过是宁夏守备,地位次于巡抚和总兵,甚至镇守太监他都比不上,这样一个人为何能让各路达官贵人云集呢?
那是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庆王的大舅哥,大明皇室中后期一般都是与平常人家结亲,主要害怕结党…
那陈华的父亲可就是庆王的岳父了,这等人物肯定是受各路人马的巴结的。
明朝除了建文帝削藩,废了几个王爷,而后永乐帝以藩王之姿入主南京城后,将藩王其他权利削的干干净净,只剩下地位与财富,还有就是宽容…
而今大明二百五十年了,皇室成员已经高达百万,每日无所事事欺男霸女,甚至对朝廷委任的官员,随意打杀,这些事在别的朝代早都砍了脑袋祭天了,而在明朝只是申饬一番,所以皇室成员更加无法无天,各地官员伺候这些人自然是如履薄冰的。
金大元匆匆来到陈府,在这宁夏,庆王才是天,所以金大元能做成边贸生意靠的就是陈家,所有利润陈家分得两成,庆王分三成,最后的五成才是金家的,再加上各路打点,实际落入口袋的不过三成半,但是就是这三成半,也足够金大元在这宁夏呼风唤雨了,毕竟运出去的东西在大明价值不大,可是换回来的却是大明急需的东西,当然也有些朝廷明令的违禁品,比如生铁,盐,甚至火药…
“大人安好。”
被下人带过来的金大元,完全没了在朱威面前的尊贵与洒脱,刚过大堂门槛,就立马躬身行礼,头都不敢抬一下。因为上首坐的人就是陈华。
陈华好似没听到金大元的声音一样,专心致志的逗着怀里的小狸花猫,金大元也不敢起身,可是金大元太胖了,躬着身子腰部太过吃力,不一会儿汗珠就从鬓角流下。
陈华瞄了一眼,将狸花猫交给下人:“来了啊,起来吧。”
陈华声音慵懒,语气中夹杂些不耐烦,可是在金大元耳中犹如天籁。
“今日怎么就过来了?有事?”
“大人,明日老太爷大寿,我这等身份怎么能够入府拜见,害怕脏了老太爷的眼睛,所以今日前来送上贺礼。”
听到贺礼,陈华才有了兴致:“哦?从大漠淘到好东西了?拿来看看。”
金大元说道:“大人太看得起大漠了,他们那边哪里有什么好东西,来人,呈上来。”
“大人您看,这是一整张麋鹿皮,已经炮制好了,全身上下只有这喉咙一个箭口…”
陈华站起来细细查看,鹿皮他不缺,甚至白鹿的皮他都有,可是麋鹿在宁夏太过少见,这也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麋鹿皮:“不错,不错,这颜色正好。”
麋鹿的毛色在夏季是棕红色的,冬季脱毛后变成棕灰色,而朱威猎杀这只麋鹿时,刚初春,所以颜色是棕灰色的,陈华收藏的大部分都是梅花鹿或者马鹿,这些皮毛都是棕红色,这就更加显得这鹿皮的珍贵了…
看了一会儿陈华突然问道:“请过裁缝吗?”
“请过了,大约能做五双靴子,两个箭筒,还有一个刀剑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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