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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她不呼吸,否则她一定能闻到这软筋散的味道,一定会手脚发软任由傅文摆布。
不、不要!
庄明宪伸手就要去拿桌上的茶水,软筋散过滤了水之后,效果会大打折扣。
可惜傅文比她更快,他抓过茶水,扔了出去。
庄明宪扒住车窗,努力不闻车内的味道,傅文捏了她的小腿,褪她的鞋袜。
明知道他是故意让她闻软筋散的味道,庄明宪还是不能无动于衷,她举手用簪子想再扎傅文,手却无力地软了下去。
不要,不要。
意识是清醒的,身体却不受自己摆布,庄明宪想着傅文刚才的举动,只觉万念俱灰。
她后悔了。
刚才那一簪子,她不该扎傅文,她应该扎自己。如果她死了,就不会受这样的羞辱了。
当傅文一点一点靠近的时候,庄明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她并不因为憎恨、厌恶而闭上眼睛,只是看着,那眼神好像在说,傅文,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傅文只是轻轻将她抱起来放到软摊上,就坐到了她的对面。他没有做什么,只是捏着庄明宪的簪子,冰凉的视线在庄明宪脸上与小腹上徘徊。
每一刻对于庄明宪都是煎熬,她却不敢过分沉溺于痛苦后悔,只集中注意力注意周围的一切。
马车经过了一段颠簸的路,慢慢变得平缓,周围依然安静。
庄明宪猜测,他们应该离开了山坳,却并没有进城。此刻的京城不管哪里都很热闹,若是走官道,路上也不会这么安静,他们应该还在京城郊外。
庄明宪计算着时间,判断着方位,心里渐渐有个想法。
狡兔三窟,傅文怕是要去他在京郊的别院了。
庄明宪猜的没错,傅文的确是要去别院,只不过他很清楚丁兴这个人。
他忠心耿耿,认准了一个主子之后就再不会更改想法,只一心护主。主子遇到危险,他会想尽一切办法营救,绝不会因为危险重重而选择放弃。
丁兴不仅忠心还很敏锐聪明。
以他护主的心性,他一定不敢去找陆铮的人帮忙。为了维护庄明宪的名声,他反而会把那个假货送回猫儿胡同掩人耳目。
所以傅文并没有直接回去。
这一路上,他兜兜转转的绕了很多远路,又找了几个跟他的马车差不多的马车混淆视听。
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才在他的一处别院停下了。
这是一座很普通的农家宅院,三间瓦房,两间厢房,一个大院子,乍一看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虽然重生,但他到底仅仅是个翰林院的小小编修,虽然清贵,手上并无实权,很多事情做起来并不能像前世做首辅时顺心如意。
能用的钱有限,他又急缺人手,所以大部分钱都被他用来收买护卫了。再加上越普通的宅院越容易藏身,他买的几处宅院都是这种看上去不起眼的。
虽然不起眼,但院中安排了三十多个护卫,皆是他从各处收拢来的高手。
霍山去敲门,五短三长,门吱呀一声开了。
开门的是别院的护卫首领,名叫贺六,是一个虎背熊腰,满脸彪悍的壮汉。
“主子,霍老大,你们回来了。”
院子里并不十分亮,只在庑廊下点了两个小灯笼。
霍山走在最前面,傅文扶着庄明宪走进了院中。
其实那软筋散香燃完之后,药效减弱了很多,庄明宪却一直睡在软毯上不动,只为了麻痹傅文。
可她知道若一直伪装,傅文必然会看出来。所以她并不装作一点不能动,只装作药劲没有完全缓过来。
傅文果然没有怀疑,下车的时候亲自扶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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