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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档位还没开张前,我们和耀仔已经是真正的好朋友了。耀仔是个老江湖,好像什么人都认识,和神仙小鬼都能说得上话,很有面子的一个人,他是我们的守护神,帮助解决很多麻烦。
熟了以后,知道耀仔为什么愿意和我们做朋友,能交心的朋友,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什么也不是,被人看不起,属于那种最底层挣扎的人,从小就跟着别人往深圳倒货,日子久了,走出自己的路子,混成一方头目。他坦诚说过,他最开始注意我们是因为梁凤书漂亮,投钱合作也是因为梁凤书漂亮,他觉得就算不能把梁凤书从我身边抢走,也能占到几回便宜,后来发现梁凤书和大多深圳的女人不一样,他不得不放弃邪念,只能靠幻想。
耀仔说:“阿凤,论身材,你比北姑矮,论妖艳,你也完全没戏,前凸后翘也不是很到位,但你的身材比例属于最好的那类,你的态度也真是烂,可是看着就是高级,有你这样的朋友,光彩。”
梁凤书故意蔑视看看耀仔,说:“耀仔,你这个样子,那个正常女人都配不上,还是积点德吧。”
我觉得梁凤书不该这样以貌取人,耀仔对我们的帮助挺大的,以此联想,梁凤书能看上我,难倒是我长得帅,还是说她有一双深藏不露的眼睛,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看出邋遢得脏兮兮的我,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也不能啊,要只是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她也不会看上我,我觉得他还是看上我的外表,只是她不承认。
耀仔也不生气:“随便践踏,只要你阿凤高兴,随便践踏。”他仰头看看我,露出颜色斑驳的牙齿,故作沉稳的说:“兄弟,你老婆真他妈靓,有这样的,介绍一个,倾家荡产也愿意。”
我是知道的,耀仔并没有家倾,也没什么产可荡,他是一个挣多少花多少的人,面上如螃蟹一般横着走,实则他是很悲凉的。他的外表:矮、黑、瘦,没有任何女人与他是真心的,他自己也知道,虽然他那几个固定女朋友见了他都很亲,一口一个“我的耀哥”,到底是为了钱,很公平的互补。
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连工作都找不到,小学二年级以上的就没法聊,只有聊女人时才能滔滔不绝。他只能用钱换取满足感,证明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让他自己有存在感,他身边的朋友要不就是一些身上龙飞凤舞的流氓,这些流氓也靠着他挣钱,要么就是些油光满面的大肚男,没一个看着像个人样。
与我们做朋友,耀仔觉得特别光荣,况且还能给他分钱。
梁凤书劝耀仔:“你可以好好的对一个女人,就在深圳成个家,养孩子,还是有女人愿意的。”
耀仔一脸不屑一顾,豪气干云的说道:“阿凤,哥不傻,你的道理哥都明白,哥看不上,能活多久谁知道?我给女人钱,女人给我快乐,这就是生意,公平合理,双方自愿,我要不是这种人,也挣不了这些钱,也没得享受。”
他把道理想得很是明白,他以为是想透彻了的。
耀仔因为走私坐过几次牢,他都是当英雄事迹说给我们听的,觉得特别自豪。酒喝得微醺,也会落寞的说:“兄弟,我羡慕你啊,你老婆是个极品,我要是能读你那么多书,能有你的模样,肯定也不走这条路,我他妈的在香港,想去当个卡车司机,c,都他妈的没人要。”
耀仔是一个求利的人,我和梁凤书都明白,虽然他常常请我们去吃吃喝喝,在夜总会里、在饭桌上对别人大声说:“来,我介绍一下,我最好的兄弟和他老婆,说日语的。”他介绍谁都加上最好两个字,就是一个江湖老油子。我甚至能从他的眼色里看出,他是利用我们挣钱,梁凤书又不给他便宜占,希望落空了,台却下不去,而且他的算计也不如我们,弄得他只能“忍气吞声”,但他会时不时的在货源上为难我们,以显示他的重要性,平衡他的心。
让耀仔与我们真正交心的是我,这一点,让梁凤书夸奖我好些天,近乎崇拜起我来了,也因我彻底征服耀仔,让我们的利润成倍增长。快到年底时,我们坐在茶餐厅算当月的利润,耀仔还显得有些不高兴,认为没挣到几个钱,和我们合作,投了那么多,每月分的钱就能喝次酒,走的时候,我叫住他:“耀仔,这几天你消停一点,有血光之灾,千万小心。”
耀仔习惯性的摇晃着,手一甩:“扑街,你尽他妈盼着我有血光之灾。”
我是认真的,想救他,主要是他能帮我们搞定那些惹事生非的人,在我们的生意中,他的价值不可或缺,我拦住他:“老大,绝不是咒你,就这几天,过了就好了。”
他继续摇晃着,甩着手,叼着烟,回头一口浓痰砸在干燥的地上,溅起一缕烟尘,傲慢地说:“扑街”,摇摇晃晃的走了。不远处,两个笑语欢颜的妩媚佳人正迎上他,把耀仔夹在中间,矮黑瘦的耀仔像一个发育不全的孩子,左右仰望着那妩媚的脸,显得幸福无比。
我看着耀仔和两个美人钻进车里,对梁凤书说:“耀仔挺幸福的。”
梁凤书虽是微笑着看我,眼色里全是讥讽,她把装着账本和钱的黑色皮包往我手里一塞:“别人都挺幸福的,就你不幸福,是吧?”
“凤书,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是说啊,刚才看见耀仔被两个高挑曼妙的人夹带着,像是幸福的一家三口,是不是很像?”我刚说完,梁凤书的脸在夜色中阴沉下来,我马上反应过来,大事不好,不该说出心中的形容词。
紧接着,梁凤书阴沉的脸看着我:“高挑?曼妙?还有呢?”
“还有什么?”我的语气尽可能的委婉柔和,假装一头雾水。
“还有什么词语形容,你一次说完,哦,你书看得多,一定有很多词语形容,慢慢说,我有耐心听,我倒要听听,我能不能配得上一两个。”
“y荡、不学无术、伤风败俗、不知廉耻、贪得无厌,我呸,狗男女,我的老婆、宝贝儿、亲爱的、小乖乖,走,我们逛夜市去。”
梁凤书仰着头,笑出了一曲动听的夜歌,我们坚贞不渝,我们心意相通,我们风雨同舟,我们十指紧扣,漫步在熙熙攘攘的繁华里。
都市的夜色五彩缤纷,每栋大楼亮起的霓虹都在勾引着人心的欲望,如果没有钱,这些繁华跟你永远扯不上关系。我曾在这样繁花似锦的霓虹中流连忘返,繁华并没有给我一口水,一口饭,我曾那样满怀希望的仰望繁华,饥肠辘辘、惶恐不安,繁华对我视而不见。
当我觉得都市繁华如此美丽迷人时,我觉得繁华与我想要相亲相爱了,我不再饥肠辘辘,不用再寻找无人的街角度过漫漫长夜,我的手拿着我的美人儿,心神荡漾在繁华的霓虹下。
第二天晚上,我和梁凤书已经准备看书睡觉了,耀仔打电话来,让我们赶快去一趟医院。我们赶到医院,他脑袋上,手臂上都绑着纱布,一只手还被手铐铐在栏杆上,旁边守着两个治安队的人。那几天深圳严打,他的那些朋友都不见了,他的女人也一个没见到,当然,他说他只让我们知道他在医院,说得好像一个电话就能来好多人看他似的,我们习惯耀仔这种装腔作势的样子。
治安队的人说,他在夜总会跟别人打架,双方都有受伤,和耀仔一起的人全抓进去了,对方的人也全抓了,还很是机警的盘问我们:“你们什么人?跟他什么关系?”
耀仔在一旁大声的喊着:“兄弟,无论如何,先把我保出去,兄弟,千万把我今晚就要保出去啊,不然太丢人了,这种小事弄到里面去,以后在佛爷面前更抬不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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