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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心里替他祈祷,希望王艳不会对他使用杀手锏。过程很简单,效果很明显。王艳只用了一分钟就制服了那小子,乖乖的拿着球拍朝教学楼跑去。跟已经当了三年高中教师的王艳叫板,他不是自讨苦吃么。
“还记得我们那时候的梦想吗?”王艳问我。
“当然记得,那个时候我喜欢听伤心太平洋,不过那时候你喜欢听英文歌。”我笑着说道。
“是啊,那时候的你最喜欢听那些情歌,真不知道那些情歌有什么好的。唱歌的一个个就知道耍酷,竟然真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王艳愤愤不平的说道。
那时的王艳只喜欢听英文歌,要么就是一些我听了就头疼的通俗歌曲。虽然那些歌唱起来朗朗上口,但是打心眼里就是不喜欢唱那些歌的歌手。
初中毕业之前,我们俩的愿望基本一样,甚至我们很多同学的愿望都很相似。有的人想当歌手,有的人想当电影明星。我属于前者,而王艳属于第三种,她希望可以当个诗人。诗人在当时而言就像李白杜甫白居易,全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从那个时候我就崇拜王艳,对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可以说肝脑涂地。初一刚开学,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就是这么说的。
一个姑娘家能说出那么霸气的话,也难怪当时班里连男同学都喊她艳姐。不管是比她小还是比她大,后来连其他班级的同学也那么喊她,确实让她在那一届的学生里很很的火了一把。
“你这几年在外面走南闯北的,有没有改变最初的理想?”王艳问道。
“有,当然有,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学生时代的梦想是当明星,因为我喜欢那种被人崇拜的感觉。为了当明星让我做什么都行,至少当明星不用听老师絮叨也不用写作业。
进入社会以后,我最喜欢看新闻,这个习惯来源于老爸。从小就跟着他一起看新闻联播,以至于后来那天不看一会儿新闻就浑身不自在。
那时候最喜欢记者,尤其是在枪林弹雨中播报新闻的记者。我觉得他们够酷也够勇敢,好男儿应该志在四方,既然没去当兵就该当一名战地记者。去战场体验一把,也不枉此生来人世走一遭。
再后来接触到了网络,也接触到了电子书。每天把所有业余时间用在看书上,晚上熬夜到凌晨一两点,上厕所也要一边看书一边进行。那几年差不多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索性我一直有着良好的饮食习惯。
我没有固定喜欢的类型,但凡是有很多人去看的书,我知道了都会去看。而且我有很严重的怀旧情节,一般过不了三五个月,就必须把之前看过的书重新看一遍。就像是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礼拜六晚上去网吧通宵看一夜西游记,礼拜天休息在宿舍睡一天。
再后来我接触了网络直播,接触到了很多做网络直播的人。他们时而逗逼事而煽情,事而奋发图强时而沮丧。我开始接触这个行业,想要成为其中的一员。从最基础的东西学起,像一个刚入学的小学生。
不管我想干什么,老妈一如既往的表示无条件支持。老爸保持中立,不支持不反对。只是会在适当的时候提醒我,如果做出一个决定要付出什么,如果出现意外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老爸从不表态,只是静观其变。
两个姐姐一个支持一个反对,不过她们都不曾影响我的规划。今天把这些话说给王艳,就是想让她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帮我分析分析。我是不是应该放弃一些梦想,去向这该死的现实妥协。
王艳沉思了一会儿,她并没有直接给我建议,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曾经有一位母亲,她有两个特别听话的孩子。她需要远行却不能带走两个孩子,临走前她希望教会孩子自食其力。
第一天早晨,母亲没有给两个孩子煮饭,而是把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大儿子直接吃掉了剩菜剩饭,小儿子则是学着母亲去厨房烧水做饭。虽然后来小儿子并未成功,但是他已经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母亲没有鼓励小儿子,而是夸大儿子聪明。第二天照例如此,不过这次放的不是剩菜剩饭,而是做饭所需要的食材。大儿子把能生吃的直接吃掉,小儿子则是很认真的清洗食材,然后用自己的方法做了顿饭。
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是小儿子吃到了他人生中第一顿自己做的饭。后来接连持续了一个礼拜,大儿子学会了快速挑选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小儿子学会了做各种可口饭菜。母亲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各自成家有了不凡不同的事业。
故事我听完了,但是脑子里像有一万匹泥马在狂奔。看出了我的一头雾水,王艳笑着解释道:“大儿子就是梦想,小儿子就叫现实。选哪个都没错,最终都会有一番作为。只要结果你能接受,做什么有那么重要么?”
不愧是我一直崇拜的王老师,讲大道理的功力长进不少。离开校园走在镇上的街道,我极不情愿的跟在王艳身后。这条路通往她家,我正在心里琢磨找个什么理由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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