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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中午12点左右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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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绵的细雨一下就是两三天,像细丝一样,密密的斜织着,在云荒大山的密林里笼上一层薄纱。
云荒地广人稀,到处都是连成一片的巍峨大山,被称之为十万大山。
一个个氏族在云荒十万大山之中安寨生存,延续了一代又一代。
陈氏是云荒北地的一个小氏族,人丁稀薄,传承至今整个氏族只有一千多人,世世代代生存在蛮龙山上。
陈大力就是这个小氏族中的一员,已经平平静静的在蛮龙山上生活了十七年。
他的名字原本叫陈三福,只因为他在七岁之时,一只手就提起了三百斤的石墩,从此之后,寨子里的村民,就都喊他陈大力。
陈大力的阿爸是陈氏的族长,说是他的阿爸,其实也不是亲生的。
他并不是陈氏血脉,而是十七年前陈氏族人打猎之时捡回的婴儿。
据说,陈氏族人发现他时,他早已被冻的全身发紫,在襁褓中瑟瑟发抖,稍微晚发现一点就很可能已经被冻死。
而且蛮龙山上时有野兽出没,他竟然没被野兽吃掉,也真是福大命大。
陈氏族人把他带回寨子之后,他就一直高烧不退,烧了整整三天三夜,幸好陈氏族长懂得医术,用药草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因此,最开始陈氏族长给他取名叫陈三福。
山里的日子显得十分寡淡,寨子里的族人除了打猎就是练武,对生活并没有太多的追求,整个寨子就像一湖死水,平静、毫无生气。
陈大力是他们中的异类,他对生活充满了激情,除了打猎练武,他还喜欢专研机关陷阱。
他甚至说动他的阿爸,让他发动整个寨子的壮年,在寨子里秘密挖掘了一个密道。
此时的陈大力,他正在蛮龙山的一个山洞里,熟练的把酱料往烤的金黄的野猪腿上倒,发出“哧哧”的声音,香气扑鼻而来,整个山洞都弥漫着香气。
陈大力身上披着兽皮织成的上衣,这是他前几天赤手空拳打死的一只猛虎身上剥下的虎皮,穿着十分柔软,他十分喜欢。他双臂裸露着,古铜色的皮肤在篝火的映照下,熠熠发光,充满了力量。
他的嘴角衔着一根藤梗,显得轻松自在,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
陈大力拿起烤好的野猪腿,“撕拉”扯下一块嫩肉,递给篝火对面的女子。
篝火对面的女子接过野猪腿,放进嘴里轻轻咬了一口,细嚼慢咽,吃的十分优雅。
女子穿着一袭青色的长衫,精致的脸上不施粉黛,双瞳剪水,一朵红莲初出水,琼鼻皓齿,浑然天成。
陈大力咬了一大口野猪腿,狼吞虎咽的嚼着吞进肚中。
“清邪,吃烤野猪腿就要大快朵颐,你那样子细嚼慢咽的,吃的有啥味道。”陈大力边吃边对青衣女子说教道。
对面的女子名为清邪,如她的名字一样清丽无邪,她听了陈大力的指教,也学着他的样子大口咬下一块肉,弄的满嘴油腻,少了几分矜持,多了几分可爱。
“怎么样,这样子吃是不是特别香?”陈大力看着清邪不顾淑女的吃相,开心的笑道。
清邪笑笑的点点头,大口吃着烤肉,用行动来回答他。
陈大力看着有些发呆,他觉得清邪十分的好看,和大山里的那些姑娘都不一样。
在大山之中,像陈大力这样的年纪早应该娶妻生子,蛮龙山上有三个氏族,陈氏、拓跋氏、叔氏,三个氏族中有不少姑娘爱慕陈大力,但是他从来没有什么感觉。
他的心不在山里,他时常和阿爸说,总有一天他要离开大山,到大山外面的世界闯荡。
自从一个月前的相遇,陈大力就十分的喜欢和清邪待在一起,他知道她来自山外,他喜欢静静的听她讲山外面的故事,他喜欢看着她吃自己烤的香喷喷的野兽肉。
他身上的这件虎皮衣服,也是清邪给他缝制的,比他以前所有的衣服都好看一百倍,穿着十分的合体舒服。
“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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