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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威飞一般的跑出家门,原本害怕朱十一起疑心,可是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情况,想好的说辞没有用到,倒也是省了一些口舌。
朱威拎着铁胎弓,背着装有十数支铁箭,少说也有三十斤左右,可是朱威并未感觉到什么重量,脚步飞快。
朱家所在的村子叫焕土堡,属于宁夏军镇。宁夏军镇是明朝九边军镇之一,更是京城的西北屏障,大明自土木堡之后对蒙古各部的政策趋于保守,除了万历二十年在宁夏镇压哱拜之乱之外,对西北再无用兵,导致蒙古鞑靼部时常骚扰。
而如今的大明军队早不是太祖太宗时期的军队了,军队内部贪腐严重,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吃空饷和克扣饷银,边镇还好,毕竟身上有重任,不能太过放肆,可是内地一些卫所在编人员不足两成,加上军备粗糙,战斗力可想而知了。
焕土堡原来有一个百户所驻扎,当初设立之初就是移军户家属到这里,前方是焕土堡烽燧,后面就是日常生活聚集的地方,跟着烽燧的名称取了个焕土堡的名字。这时代晚上没事干就是造娃,原本一百多户,现在已经发展到三百多户了,可是军户的身份从那时就跟着他们了,他们有军户身份可是却无军户编制。
军户大都是屯田自给自足,但是到了这光景,好的田地不是被当官的豪取强夺就是在烽燧外,鞑靼部骑兵时常过来骚扰,收获季节更是会放火烧田。
目前焕土堡百户所在编人员不足三成,因为地处与瓦剌的一线,在宁夏边镇卫所中算是好的,其他没有编制的人家只能进城打零工换口饭吃,更有甚者卖儿卖女,只为了维持生计。
不过也正是因为地处前线,也有一些来往商人,焕土堡主街上也是有些商铺酒楼客栈的,当然了这些生意和普通军户没什么关系,偶尔那些商人大发善心开两天粥棚都会被这些军户夸好久。
这会天还早,朱威一路上倒是没碰到什么人,按照脑中的记忆朱威出了焕土堡后向南走,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就看到一片树林,这是焕土堡人们最爱来的地方之一,树林里有些草药什么的也是值些钱的,还有些人养了羊,也经常来这放牧,最多的是来砍些柴火除了自家用也能送到城里换些钱财。
“哥,你怎么出来了?”
朱威正在打量树林时,朱镇背着一捆柴火从树林中走出来,朱镇是朱威的弟弟,今年不过十岁和小四一样,身上的衣衫已经打满了补丁,还都光着脚,其实朱镇有双布鞋,不过只有在冬天冷的时候才舍得穿。
这些天朱威卧病在床,朱十一要照看,日常打柴挑水的任务只能落在朱镇身上,让这个十岁的孩子承受着太大的压力,脚板周围密密麻麻的布满各种伤痕。
“小三,脚疼不疼啊,砍这么多柴干什么,家里够用就行了。”
朱威看着朱镇很心疼,在后世这个年纪的孩子生活在蜜罐中,在这里却要受生活的苦。朱镇排行第三,而小四没有名字,这时代女性一般都是乳名,婚后会挂上夫姓,朱威排行第二,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不过没能活下来。
“没事的哥,你身体好了啊!”朱镇倒是没有被这些苦难压倒,性格很开朗。
“哥没事了,今天出来给咱们打头大野猪回去。”
朱威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野猪,不过感觉这时代这生态,野猪应该不少。
“哥,我刚刚打柴时听到前面有声响,听着像麋鹿。”
“麋鹿?”
朱威有些不敢相信,这里大概是贺兰山脉的余脉,野生动物应该很多,可是麋鹿这种大型动物应该不会出现在这么边缘的地方。
不过事不宜迟,不管是真是假看过才知道。
当即让朱镇前面引路,那些柴火朱威看不上想要丢弃,可是没好意思说出口,这是朱镇一早上的劳动成果。不过柴火很自然的转移到朱威的身上。
树林中路很难走,看着朱镇光着脚朱威说不出的心疼,走了大约五里,朱镇说差不多就是这地方,两人在小心的观察着。
麋鹿的性情机警,奔跑迅速,听觉和嗅觉灵敏,而且体大力强,又有巨角作为武器,一般人想要捕捉他,还真是不容易。
“小心,在那。”
朱威叫住往前走的朱镇,将他拉到身后,两人蹲下身子往前看去,至少离他们六七十米的距离有一只庞然大物,正在悠闲的吃草,正是两人寻找的麋鹿。
朱威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好了,麋鹿这种动物在整个宁夏都没几个人能猎到,今日如果能猎到,那就真的发达了。
朱威小心放下柴火,伸手取出一支黑羽箭,这是朱威第一次看到纯铁质的箭,箭头有四个血槽,血槽内闪着暗红色的光芒。尾部箭羽也是铁质,一支箭大约一斤半左右,入手阴冷,沉甸甸的。
“呼…”
朱威深呼吸,他不确定到底能不能射中,毕竟这弓箭他还没用过,可是挽弓搭箭的瞬间,忽然有种微妙的感觉,就是自己一定可以射中那麋鹿的。
因为,在那瞬间,在他的眼里,只有那麋鹿,别的什么都没有。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前世操纵射击游戏里面的角色,有准星瞄准,必中的那种感觉。
慢慢的拉开弓弦,弦至满月。
这时候那麋鹿好像有感应一般,停下了进食的动作,警惕的抬头四周张望。
朱威知道机不可失。轻轻一松手。
“嗖!”黑羽箭呼啸而去。
在箭矢出手的瞬间,麋鹿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它试图向前冲,摆脱来袭的箭矢。只是,黑羽箭的速度的确是太快了。在麋鹿做出大的动作之前,就已经射入了脖子。这是麋鹿身上最薄弱的地方之一,只要被射中,就算不死也是重伤。
“射中了!哥哥射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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