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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难平静亦或饱含诗意地跟你讲述我和他的过往。每一个陈旧的记忆片段都有着锐利的刀锋,慢条斯理地切割着我的小半生。
海镇的夏季,潮湿的空气被烫得起了褶皱,每一道纹路都随着人的一呼一吸而抖动,我常常被糊在脸上的热气缠得睁不开眼。
因此我那时候看什么都是朦胧的,模糊不清的层层绿荫,模糊不清的午后光点,模糊不清的冷饮雾气,模糊不清的时间概念。
唯独覃野是清晰的,他在我生命里的那几年里,就像意料之外的异军突起,在我的方方面面攻城略地。
一到夏天,我和覃野就像两滩蒸发得差不多了的劣质汽水,只剩下黏黏腻腻的糖分驱使我们不顾炎热无时无刻不纠缠在一起。
我挂在他身上,于海镇的街巷中旁若无人地穿梭,他有一天笑眯眯地偏头跟彼时把整张脸埋进他颈窝哼歌的我说:“杜明明你好像一条原形毕露吐着信子的蛇精啊。”
可他知道他并非承担了“猎物”的角色。
在那几年,我觉得覃野是我的神明。
16岁那年,我唯一的家庭成员,我的母亲突然从光鲜亮丽的公司主管变成了灰暗监狱里的囚犯,还未完全从这突然的转变中回过神来,我已然被动地从尚城的主城区搬到了郊区的海镇,和高龄的奶奶相依为命。
也许是家庭的不完整,又或是天性使然,我没什么大志向,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我在海镇得过且过地生活,无欲无求,了无生气。
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做出什么改变。我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为自己找事做,急切地想要和谁证明什么,又找不到那个对象,于是只好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成了海镇叁中有名的不学无术的刺儿头,仗着几分姿色更加目中无人。我不屑有什么朋友,只希望他们对我另眼相看。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看似桀骜不驯,其实胆小又自卑,骨子里的向光性让我遇到覃野的那一刻便俯首称臣,心甘情愿地被抚平一身肮脏凌乱的羽毛。
高一的寒假,我在镇里的小酒吧和我那帮混混朋友玩,被介绍和刚搬来的覃野认识。
覃野和我们这群人很合得来,同样是从繁华城市搬来的,他比我适应得还要快。玩得开,还出手阔绰,长相又格外乍眼,让他很快成了这一片同龄人的焦点。
我能看得出他身份的不同,天生的贵气让他即使喝得满脸通红口出狂言,也有着一份与众不同的从容。但彼时的我全然被他夺目的光芒迷了眼,每日每夜仿佛都在微醺的状态里,从未深究过他背后的一切。
即使后来我和他赤裸相见同床共枕,我也以为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富二代来小镇休养生息,那时候他不愿多说的我定不会多问,而但凡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我都信以为真。
太可笑了。
我如果能再聪明一丁点儿,早点料到那结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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