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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都是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回到牙帐,霍骇暗笑,难不成我就这样糊里糊涂成为英雄了?
“少爷,你回来了,一天都没见到你,我们几个都担心死了!咦,少爷,你这身衣服……”梦蝶小妮子活泼一些,一见她家少爷回来了,急忙迈着小步跑了上来,又是嬉笑又是捶背。
“这身衣服啊……说来话长,怎么样?是否合身?”霍骇伸开双手,任凭梦蝶他们过来欣赏自己的这身衣服。
林双儿针线活做得比较多,故她注重的是衣服的做工,见她连连点头,霍骇知道这衣服应该不是一般突厥男子能穿的,阿史那芊乃草原一枝花,她送的衣服自然不会是劣质产品了。
小胜子这孙子似乎对这些东西不是很兴趣,一个人坐在那里打瞌睡,不过王强这个莽汉倒是破天荒,来了兴趣。
他看了半天,来了一句:“少爷,你身后背的这个白布包裹的东西可是一把短剑?剑身青色,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都会闪闪发光,现如今,这样的宝剑是少之又少啊!”
“靠,强子,牛叉啊,隔着白布你就能看出里面的宝剑,并且连颜色、秉性都看出来了,看来你也并非等闲之辈啊!”
霍骇暗喜,有这样的高手在身边,日后出去只有自己欺骗别人的份了,看谁不爽都砍谁,反正强子能打!
“什么牛叉啊,少爷,你的宝剑都露一半在外面了,是人都能看得出来!”宝剑一出,小胜子也纵身起来,笑脸盈盈地跑了过来。
取下身后的宝剑,霍骇才知道,一路颠簸,宝剑已半裸在外,差点没有掉下来,他不禁爆汗了一下,还以为王强有什么透视神功了。
本来他是想抱着宝剑回来的,可是他见电视里的大侠都是把宝剑背在身后的,为什么?帅啊!所以他也照做了,没想到差点把这么值钱的玩意丢了。
“少爷,强子和兵器打了十几年的交道,宝剑、宝刀也见过一些,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等宝剑,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王强接过霍骇手里的宝剑,仔细把玩起来,淫荡的眼神宛如见到美女一般。
“是啊,把它带回中原卖了,赚回来的银子管咱们霍家吃三年都够了!”小胜子也欣喜地笑了起来。
“卖你个大西瓜啦!少爷我是那种糟蹋东西的人?这等宝剑理应珍藏,多少银子也不能卖!”霍骇拍了小胜子的头一下,心想,这孙子怎么想得和我一样,对,回到中原就找一个行家把它脱手,赚点银子花花再说。
不过一个牛叉的主子是不会把他的一切想法都告诉他的下人的,所以霍骇也要留一手。
“少爷说得对,这种好东西岂能轻易卖掉呢?小胜子,你以为咱们家少爷和你一样贪得无厌啊,什么东西都拿去卖了换银子?”王强讥笑了小胜子几声,一边的梦蝶和林双儿也跟着窃笑。
小胜子自然不服气了,两人一边纠缠起来,霍骇则是坐在那里吃肉,他娘的,突厥人什么好东西都没有,就是羊肉多。
记得以前在火锅店点一盘羊肉,没几块还要一百多,为这事霍骇与上百家火锅店经理吵过架,大打出手的也有好几家。现如今在这里,大块大块的羊肉随便吃,爽哉!
“少爷,既然你也爱剑之人,不如让强子教你一套技术吧,以作防身之用!”王强走过来,笑嘻嘻地说道,这厮估计是个武痴,否则见到宝剑之后也不至于喜欢成这个样子。
“什么剑术,练完之后能打多少人?”霍骇点燃一根香烟,享受“饭后一根烟、赛过一般的小神仙”的感觉。
“六碧剑术,乃我王家祖传,学成之后虽不说是飞檐走壁、踏雪无痕,可是对付十几二十个兵丁还是绰绰有余的!”王强起身亮剑,顿时剑气满牙帐,众人皆惊讶。
“六碧(牛逼)剑术?正点,冲这名字俺也要学,不吃饭都要学!”霍骇大笑几声,将手里的香烟扔到一边,随即起身跟着王强的步伐练习起来。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光靠保镖也不是办法,就像今天,幸亏阿史那芊误以为自己是难得的有情郎,否则霍骇觉得自己早已死于她的长鞭之下了,不过要是自己会这套牛逼剑术,那情况就大不同了。
她长鞭一挥,俺宝剑出鞘,一套牛逼剑术绝对能将她打得衣衫尽碎,然后满草原找衣服,到时候再给她来个先奸后杀,看她还如何刚烈?想到这里,霍骇练习起来就更加用心了。
外加这宝剑威力惊人,他耍起来便也是威风凛凛,见到一边梦蝶和林双儿惊叹、欣喜的眼神,尽管他有点腰酸脖子痛了,可是依然挥剑斩空,显现男儿本色。
一练就是一个晚上,成果不大,不过基本招数算是掌握了,喝了一碗林双儿递过来的肉汤,享受了一下梦蝶的按摩,霍骇觉得自己真的顶不住了,睡觉先!
“霍兄,霍兄可有起来?”霍骇刚一躺下就听见外面传来阿史那康的声音。
这孙子昨天半夜让人送了三千两银子过来,当时霍骇正在练剑,于是没有清点,难不成是他多送了几百两,现在想来要回去?霍骇故意把身子转了过去,心想,懒得理你,你一个人穷折腾去吧!
“我家少爷刚歇息,您还是晚一会再来找他吧!”小胜子急忙上去阻拦横冲直闯的阿史那康。
可是没等小胜子把话说完,阿史那康已经进了牙帐,他没理会梦蝶和林双儿愤怒的眼神,直接冲到霍骇的床前。
“霍兄,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出去走走吧!”阿史那康推了霍骇一下。
霍骇没有理会这小子,他知道这厮肯定是想带自己去找阿史那芊,然后让自己帮他说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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