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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龙扬了扬手里的相机,笑到:“今天的收获很丰盛啊,今天我才彻底明白稻香是什么味道。”
常欢点头,城里的人嘛。第一次到乡下,都觉得很稀奇。就算冯晓龙是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冯晓龙感叹了几句乡下如诗如画的生活,然后才对常欢道:“我准备坐末班车回去了,那个合同的事情有后续我再联系你啊。”
常欢点头:“那成,我下午还要上课就不送你了。”
冯晓龙点头,仔细看了眼常欢才道:“你该去买个手机了,这样我方便找你。”
常欢抽抽嘴角,她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拿着一个好几百的手机不要太惊悚了。现在的黄水镇,能有手机的人绝对不超过二十个。她还是低调,不要装b的好。
看她的模样,冯晓龙有些好奇:“咋了,你买个手机你还不愿意!”
常欢呵呵一笑:“没事儿,我们乡下穷,俗话说钱财不外露。我这小小年纪就用这东西,我外婆会被人说的。”
冯晓龙这才点了点头,也对,他自己的手机也是挣扎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了上去:“你有事儿也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哦,对了……”他抬起头,看着常欢:“你们村里有电话不?”
“有,我们村公社有一个电话。”常欢说了一串数字,公社的电话,都是用高音喇叭通知。谁家来个电话,搞得全村的人都晓得。想到这里,常欢又加了句:“你要给我打电话,就说你自己的名字,千万别说报社啊。”
冯晓龙点头:“这我知道,那成,我先走了啊!”
常欢将他送到校门口,目送他离开之后才回了教室。
李冬趴在窗台上,好奇的看着常欢:“你最近咋老是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啊!”
常欢嘻嘻一笑:“我人缘好呗。”
李冬:“…………。”
话说冯晓龙回了城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的光景,他自己下了一碗面条,就洗洗睡了。
等第二天他去了报社,将作者宁安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的事情告诉了主编。主编也是被震惊了,这完全是超乎想象的一件事。
看着主编瞠目结舌的样子,冯晓龙心里那个爽啊。
谁让他是宁安的责任编辑呢,不过主编下一句话就让他陷入沉思中:“照你这样说宁安本人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但是你想想过没有?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就算喜欢看书,可小说里面的爱情观和字里行间表现出的旖旎情丝。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拥有那么丰富的感情?”
冯晓龙怔住,这些他当初震惊之后完全没想到。
主编又开始说了:“小说里的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世界观和贴切清朝背景的官僚主义、社会发展形势,你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能写的出来?”
冯晓龙内心有些动摇,不过他还是点头:“我想宁安不能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情迷大清》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倒不是说常欢的小说写的有多好,而是当时的文坛背景,金庸和琼瑶分别代表了武侠和言情的泰斗。但是常欢的小说胜在创新和奇葩,这让她在当下的小说中有脱颖而出的资本。
主编翻了翻华谊的合同,然后把手里的一份资料递给冯晓龙:“你看一看。”
冯晓龙拿过资料,翻开一看,蓦然睁大了眼睛,大声道:“我不同意这么做,就算金灵玲近来名声鹊起,可也不能让她顶着作者宁安的名字,来为自己再镀上一个才女的名声!”
主编沉默了一会儿,神色深沉的看着冯晓龙:“别忘了,我们报社的赞助百分之八十都是属于华胜公司的。而且,如果宁安真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将著作权卖出来,能获得的钱远远超出她自己本身能赚到的钱。而且,让一个新生代女明星作为《情迷大清的》的作者,远远比一个十三岁的少女作为原作者,来的更有真实性!”
☆、第12章
冯晓龙放下手里的资料,试图说服主编:“如果金灵玲真的想给自己镀上一层才女的名声。他们公司完全可以找枪手来写,只要出得起的钱,还怕没人愿意写?”
主编叹了口气:“我当初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华胜公司准被买下《情迷大清》改编拍摄成电视剧,再加上金灵玲是华胜新捧的女明星。如果报纸上刊登出当下畅销的小说是由主演金灵玲自己写的,再加上华胜暗中造势。华胜公司和金灵玲会名誉钱财双丰收,你觉得换做任何一个有眼光的娱乐公司,会放弃这块美味的大蛋糕吗?”
冯晓龙语哽,娱乐公司里面的肮脏事情,简直数不胜数!
而且,以华胜公司的强势手段来说,常欢完全没有反抗的资本!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神情郑重的看着主编:“我想宁安是不会同意的,没有人愿意忍痛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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