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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丽斯
丹尼尔离开的悲痛还未过去,新的困难又到来。该死的马尔斯不愿把资料给我,这无知的血族!在还是人类时,他就是个无知的蠢驴!我在心里用脏腐的语言骂他。这是近年来的首次,要知道以前我从不骂人。马尔斯是个难以搞定的角色,我必须做些什么把资料拿过来!
带着罗伯特送给我的匕首,我去了他的房间,在夜晚来临之时。在我抽出匕首刺向马尔斯时,他的惊讶与愤怒超出了我的预期。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他将我制服的时候,我用匕首冲他的左手手臂切了一刀,可怕的是,我竟感觉不到该有的血肉。我的意思是,他那只隐藏在宽松的大衣下的手臂像一根木头。切过去并不是柔软的凹陷,而是硬邦邦的,和他抓住我胳膊的右手完全不一样。我伸手要再去触碰他的左手,他却一把将我推开。
“你的手怎么了?”我觉得他脸上的慌张神情比他的手更值得怀疑。与此同时,我执意去看他的左手,我向前走,他便向后退,不知为何我会感到莫名的兴奋。我像是抓住了世界上最大的秘密,突然间血液便沸腾了。我的心快要蹦出它原本的位置,我从未觉得如此兴奋与激动。
“该隐的左手对不对!”我注意到我说的并不是疑问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确定。但在他的脸色又一次加深以后,我明白我所说的是对的。
血族圣器之一,该隐左手。手象征着力量,该隐的左手手掌上藏有关系到全世界的重大秘密,所以他的手被人砍走了。马尔斯还是人类的时候,我曾缠着他询问有关血族圣器的一切,他没有全部告诉我,事实上他只向我透露了一件血族圣器,就是该隐左手。
“我真后悔我没有拿把斧头来!”
这次的争夺会成为我永久的记忆。毕竟我还是个人类,马尔斯没有被我伤到——他是血族,就算被伤到,也许还会自动愈合。他逃走了,临走时用复杂的目光盯了我很久,兴许糅杂了太多感受,我竟被那目光逼得不敢再追。
他轻轻松松地跳窗离开了,没有带走他带来的东西,包括关于圣器的资料。当我发疯似的从他的行李里翻出大叠的资料时,我笑了,这一次我胜了,他如此狼狈地逃走,我就已经赢了他。
我觉得我的笑容变得有些病态,但那并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我把资料抱在胸前,感谢吾主撒旦,一脚踢翻了他的箱子。
是时候出发了。
11.马尔斯
她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非常疯狂的女人。
安丽斯·乔——我该这样称呼她,因为她已不再是从前那个中国姓名的女孩了。
她的匕首触到我的左手,我就知道她会发现这是该隐左手,她很聪明,只是都在不合适的时候用上了,我看见她的眼中迸发出贪婪的光,就像李斯特古堡外森林中那些随时会遇到的狼,幸而我躲开了它们的攻击,但安丽斯·乔不会让我轻易躲开。我有些恐惧,她并不是夜叉什么的,她只是一个有着十六分之一中国血统的女孩,但我就是害怕了。
为什么她会待在李斯特古堡,并且有权让我住进去?
她有古堡每间房的钥匙——尽管她用起来不怎么熟练,但这足以证明一点,李斯特夫人认识她并且对她很关心,而我带来的资料就真的如她所说,是李斯特夫人帮她向我询问的,她要寻找血族圣器。
她现在已经知道我拥有该隐左手,会怎么做?
以她的性格,一定是不顾一切得到它。我心底有个声音这样提醒我。我坐在酒店的豪华套房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阴冷。
12.安丽斯
安丽斯·乔: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丹尼尔,而今我的伤已恢复,并无大碍,明日即会启程。不得不提的是,我已得知某件圣器的去向,今日我差一点就能拿到它,可惜它的拥有者并未如我所想一般愚笨。他现在是个血族——别问我为何特指现在,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大法官:在下有幸听听您的“另一个故事”吗?我倒是更想知道您所思念的“丹尼尔”是谁,方便公布吗?
安丽斯·乔:“另一个故事”过于感伤,我愿意说说丹尼尔,吾之所爱,我们共度了美妙而简单的24小时。现代科学技术应当好好利用,如若丹尼尔能看到,就已是撒旦给予的最大恩惠了。
大法官:愿吾主保佑你与所爱之人早日重逢。
昨晚我打电话预定了去巴黎的火车票。
收拾完行李,我最后去了一趟丹尼尔住过的房间,走进去以后我一直盯着象牙色的床单发呆,在那上面,我看见了残存的浅浅的血迹。丹尼尔走后我洗过床单,但我没有他那么厉害,能瞬间把床单洗得崭新,况且我也没有找到草酸稀溶液。
我把丹尼尔送给我的戒指戴在大拇指上,再看这块圆形蓝宝石里闪耀的图纹时,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最终我放弃了。
在日出时分,我离开李斯特古堡。走出森林,我遇到的狼很多,但都不是成群的,所以作为个体的它们并没有勇气靠近我,只是远距离地观望我这靠两脚行走的怪物。
在森林外我看见了一辆等待已久的出租车,很显然司机一直都在惊讶我为何从森林里出来。这位法国中年男子还关怀地说:“小姐,在森林里搭帐篷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儿,这里常有狼出没。”他的肢体语言丰富,还做了个凶神恶煞的动作,在我看来,那比狼更难看。
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翻阅圣器资料的时候,一张图片闯入了我的眼帘,那是一块圆形的蓝宝石。
乔凡尼末日蓝宝石。资料中记载,乔凡尼族是因为谋杀自己的主人而受诅咒变成血族的,他们控制着当今世界的几支经济命脉,所以有用不完的金钱。末日蓝宝石是清洗诅咒的物品,因此喝掉宝石内的蓝色液体,可以让一个血族变成人。宝石并没有控制在乔凡尼族领导人手里,里面的液体有可能在300年前就已经被使用掉了。
难怪我会觉得宝石里的图纹熟悉万分,昨晚我已草草翻阅了资料,兴许是那时记住了乔凡尼末日蓝宝石的形态。毋庸置疑,丹尼尔给我的蓝宝石就是血族圣器之一。此时它正静静地卧在银质戒指的凹槽里。
我戴着它,并没有昨天得知该隐左手近在咫尺时的那种兴奋,因为一个是可望而不可即,另一个是已拥有在手。这种强烈却微妙的反差并没有困惑我多久,一种复杂的情绪替代了它们。
丹尼尔为什么会有血族圣器,并且他还会把它送给我?我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刚认识几小时的女孩爱上了他,而将圣器这种珍贵的东西送出手。况且,我并没有任何让人一下子迷恋上的魅力,我也明白这不是他为了答谢我允许他借宿而给予的回报。
我开始揣测他的身份:隐世高人?魔法师?贵族?皇室?听上去都不太现实。
他说他是位旅行者。天哪!安丽斯·乔,你怎么能毫不怀疑他的话呢?
我脑海里有两个声音在争辩,一个叫我相信他,一个叫我继续揣测。或许这是丹尼尔偶然得到的,而他根本不清楚自己得到的东西是多少人渴望的。等等,我的理性立刻将我的猜测彻底粉碎。丹尼尔早已告诉我了,“留下圣物做你我爱的见证”,圣物,难道不就是圣器的意思吗?他明知是圣器,却还是把它留给了我。
我建立了两个猜测。第一个是,他知道我需要圣器;第二个是,他爱我。我更愿相信前者,可是他为什么会把我需要的、如此珍贵的、完全可以用来去取悦其他王公贵族以得到无尽的财富的血族圣器送给我呢?并且他指明“做你我爱的见证”,这是为什么?
我一向是个谦虚的人,可事实不容许我谦虚——丹尼尔·艾德森是真的爱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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