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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岚原本以为戚路答应卫华去酒吧的事只是随口说说,哪曾想下班后戚路就邀请她和老吴去月梦酒吧。
“这么快就去?”丁晓岚没想到戚路真把这个承诺放在心里。
戚路嘻笑着回答:“是啊,酒吧里帅哥多,给你制造点艳遇的机会不好吗?”
“切,我看你是想勾搭美女吧,不然怎么会如此迫不及待?”丁晓岚反唇相讥。
“小戚,你是不是觉得卫华很可疑?”老吴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揣测戚路的心思。
戚路说:“目前还没发现他有什么可疑之处,不过我想调查下卫华的日常生活,对我们了解卫东林身沾死气会有所帮助。”
“嗯。”老吴话锋一转说:“真是奇怪,父子俩住在一起,为什么父亲死气缠身,随时有生命危险,可儿子却一点事也没有,丝毫没有邪魅侵扰的迹象?”
“是啊,这正是让人迷惑的地方。”戚路深有感触地说:“大凡被鬼物缠身之人,身边的亲人多少也会相应的沾染点鬼气。可卫华却丝毫没受到任何影响,这真是有点不正常。”
老吴笑着回应:“既然这样,那我们还等什么,一起去酒吧happy。”
“咦,你还会说外语?”丁晓岚有点疑惑地看了老吴一眼,两人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丁晓岚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话里夹带着英文单词。
“不过是个很常用的单词罢了,你别这么大惊小怪好不好!”老吴带点调侃的语气说:“像我这样的电脑高手,不懂点英文岂不是很没面子的事。”
于是他们先找个餐馆吃完了饭,两个大男人陪着丁晓岚逛了下街,然后老吴开车带他们来到了月梦酒吧。
三人进了酒吧,找了个偏一点的角落坐了下来。
卫华所在的乐队正在台上演奏,戚路扫了眼四周的环境,映入眼底的第一感觉是噪杂和喧嚣,还有那些衣着怪异,青春荷尔蒙过剩的乐迷们,他们在舞池里相互撞击着,跟着强劲的节奏晃动,嘴里高喊着乐队的名字,呈现出歇斯底里的状态。
丁晓岚则有些兴奋,甚至想邀戚路陪她一起去舞池里跳舞。但女孩子的矜持让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转而低声问戚路:“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热闹?”
“嗯,还不错。”戚路淡淡地回答,尽量不让丁晓岚窥视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他把目光从酒吧的人群中收回,低头看了眼脸上挂着明媚笑容的丁晓岚。这才意识到自己那副和丁晓岚一样充满着青春活力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苍老的心。
戚路喜形不露于色,老吴可是坐不住了,“这乱糟糟的都是些啥玩意啊,简直就是噪音!”
“喂,你有没有音乐细胞啊,这可是摇滚乐!”丁晓岚瞪了他一眼,闷头喝着杯中的饮料。
“人老了,看不懂你们年轻人的世界......”话还未说完,老吴就看到丁晓岚拿起一瓶洋酒放在自己眼前,顿时眼睛都亮了,忙改口说道:“其实有时候人也该放松下自己,这种音乐听多了还是蛮振奋人心的。”
“得了,你就安心地喝你的酒,别委屈自己的耳朵。”丁晓岚抿嘴一笑。
听着他俩的谈话,戚路目光一闪,小声地问丁晓岚:“寻鬼仪带来了吗?”
“带来了。”丁晓岚举起手中的寻鬼仪说:“没有任何反应。”
戚路又问老吴:“你的意见了?”
“这里吵是吵了点,可我没感觉到任何灵异的气息。”
戚路不作声了,因为他也没有察觉到这间酒吧有任何不妥之处,虽然有几个形似鬼怪的年青人不时从他面前走到,但戚路一眼就认出这是些乐迷装扮的吸血鬼。
喧闹的乐声停止了,趁着乐队休息的时间,丁晓岚叫来了服务员,小声地说了几句,那服务员就会意地点头离去。
就在戚路思量着丁晓岚在玩什么把戏的时候,乐队的女主唱拿出话筒温柔地说:“每一首歌都有一个背后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回忆。下面我将演唱的这首歌,是丁小姐送给他的朋友戚路,祝愿他......”
“啊,你给我点歌了?”戚路不免有些惊讶。
“怎么,你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我怕又是首震得耳膜发痛的摇滚乐。”
“你听听不就知道了。”丁晓岚俏皮一笑。
轻柔的吉他和弦声响起,女主唱解开束在头上的发带,乌黑的长发顿时飘洒下来,显得有几分清秀。戚路诧异间,就见到她将嘴贴近话筒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
听着听着,戚路不由愣住了,在他的记忆中,唱摇滚的人总是一副大嗓门,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嘶吼着咆哮着…
而这位女歌手却宛如淑女般站立着,虽无激烈的身体动作,但歌声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醉在她迷人的嗓音中无法自拔。
戚路这才注意起这位女歌手,虽然她脸上有着浓厚的眼熏妆,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胚子。
“喂,见到美女眼睛就发直了啊?”丁晓岚从鼻子里哼了音,自己特意为他点了首歌,没想到戚路的注意力不在歌词上,反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漂亮的女歌手。
“她确实很迷人。”戚路并没有否认,“她的嗓音很有磁性,唱摇滚乐实在是有点浪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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