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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杀疯了(第1页)

刀郎是怎么火起来的?

这不止是小明的困惑,也是张少涵的困惑,更是业内人的困惑。

专辑内最火的三首歌分别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情人》《冲动的惩罚》。

按照行业惯例,一般是歌曲质量为主,当然王轩来到乐坛之后,v也是重要一环。

当他们拿着显微镜去观察,v就是一般的风景画,画面还行,但要说能捧红刀郎,没人信。

退一步分析歌曲,风格很简单,流行乐中加入民谣、摇滚,这样的组合就能火吗?

在他们看来,不能,业内从不缺这样组合的歌曲。

那么是歌曲中的地方特色?

似乎并不能代表全部,全国各地都有这样致力于本地的特色歌曲,但火到这种程度见不到。

最后得出的结论,偶然。

这一结论连蓝启也觉得是这样,有种玄学在里面的,总有人火的千奇百怪。

如果王轩知道他们这个疑问,肯定会告诉他们,这就是时代的力量。

或者说这才是沉默的大多数群众,真正想听的音乐。

2004年,城市化正式拉开了序幕,而随着这一进程,伴随着的是广大农民的进城。

音乐不只是受众发生了变化,更是一直以为被忽视的群体对所谓主流的一次冲击。

就像是戏曲一样,有人想要高雅,登上大雅之堂,有人低俗,在大街小巷混口饭吃。

而在音乐这里,也是如此,草根听不来所谓的流行歌曲。

刀郎就是来的如此恰当。

事实上,也如王轩所想,刀郎在城乡结合部火得一塌糊涂。

。。。

京城,城西,小王村南街道,某民居里。

这里是刘星的家。

他父母是京城土著,钱不多,只有两栋三层民居,用来出租给外来打工的人,赚取微薄的收入。

他家很穷,这是刘星的真实感受。

尤其是他本人,也就是升到高中,才从父母那里领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平时听学校同学炫耀这个如何有钱,买了什么东西,他并不羡慕,反而主动跟他们打成一片,蹭来蹭去。

别人的,就是他的,其实也还行,但能有钱,谁又能不乐意呢。

当他用第一桶金买到专辑的时候,脑海中第一個想法就是,跟好朋友分享,顺便显摆一下。

于是他找到电话本,拿起家里电话,给两个初中兼高中死党打过去,邀请他们过来听歌。

“喂,键盘,快来,我这有好东西,哎呀,你赶紧来。”

“鼠标,快来,给你看个宝贝,键盘要来。”

死党就是死党,很快鼠标、键盘到了他家。

相比于刘星,两人一个高,一个胖,三人唯一共同点是非主流发型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裤。

“刘星,什么宝贝,我和鼠标还打算玩传奇呢。”

“就是啊,东西不好,我们就赶紧去吧,网吧都没位置了。”

两人爱去电脑房,最爱的游戏就是传奇,这外号不是白来的,鼠标和键盘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真就离不开电脑。

贬妻为妾?和离高嫁气死前夫  遮天之无上之旅  我是反派,不是恶魔  中古战锤:我真不是混沌走狗!  火影:开创武道后,毁灭木叶  不卷了!当明星全网黑哪有种田香  天灾降临,我在海洋求生当大佬  夫人太帅,薄总心动难止  快穿成短命男配后,他靠捐钱活命  穿成福星奶娃,逃荒后被团宠了  托身锋刃里  恶婆婆重生后,全家崩剧情了  NBA:都重生了谁还惯着你啊!  斗破:从大千世界归来的天至尊  我成了怪谈游戏词条商人  离婚后,她摊牌不装了  让你创业亏钱,结果你成首富了?  人在星露谷,是一只骷髅怪  穿书后,我成为了恶毒女配!  重生:我爸太听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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