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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支庞大的农兵对城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眼里只有这几百名后金士兵,在那位白袍骑士的率领下,近万人马就这样沉默的向前挺进。现在距离拉得相当近了,可以看清楚他们的装备了,这支部队装备的一大特色就是杂,杂得很!绝大多数人别说皮甲棉甲了,连战袄都没有,很多人都是庄稼汉打扮的,盾牌很简陋,不过还能挡住流矢,就是兵器惨了点,连最普遍的长矛也没能大量装备,上万人的部队,拿火枪的,拿铡刀的,拿斧子的,通通都有,有不少人甚至拿着柴枪!果然是没有最烂,只有更烂,连卫所官兵的装备都比他们强啊,就这样的装备还敢跟满洲铁骑野战?简直就是找死!塔布伦的目光落在那一百来名骑兵身上,在他看来,这一百来人就是整支部队的核心,干掉了这一百多骑,这上万人马就会崩溃,接下来,不外乎是一场屠杀罢了。不过这群乌合之众也挺有意思,居然一点都不怕,真不知道该夸他们勇敢还是该骂他们愚蠢了。
那名白袍将领也在打量自己的对手,目光从那高大健壮的战马和精利的盔甲兵器上掠过的时候,露出一丝羡慕。
仅此而已。
他扬起右手,身边的号手吹响号角,呜---呜---号声震天,涌动的人潮戛然而止,弓箭手和火枪手越众而出,列队,长枪兵蹲下,矛杆插入地面,后面的人用脚顶着,枪尖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像一大片芦苇,这是标准的以步拒骑战术。那些拿着刀斧铁锤的留在后面,看样子是充当啦啦队的,一番调动略显杂乱,却很到位,该前出的弓箭手火枪手绝没有一个留在后面,该呆在后面的也没有一个跑到前面来。塔布伦心头微凛,看来对手并非等闲之辈啊!他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那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纵马在阵前飞驰,声音听起来不是很响亮,但是字字清晰:“等一下鞑子冲过来,不要慌张,等他们接近到百步之后,火铳手先开火,弓箭手再放箭,火铳手打完一枪,弓箭手射完三箭后马上退入阵中……长枪兵不能动,没有命令,哪怕鞑子的马蹄踩到你的身上,也不能动!不必用枪去刺,就这样用枪尖对准鞑子的战马,等着它们自己撞上来,明白吗!?”
千军万马轰然应诺:“明白!”
白袍将领圈转马头,扬鞭指向已经排出牛角阵准备冲锋的后金军队,声音激愤:“鞑子破边而入,纵横京畿一月余,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我妇女,血债累累,罄竹难书!他们的所作所围,这一路上你们都看到了,我等身为大明的大好男儿,还要让这帮畜生在我们面前猖狂到什么时候!如果你们还有一点血性,今日就随本官在这里,与这帮畜生决一死战,杀绝他们每一个人,用他们的血偿还他们欠下的血债!!!”
近万人马嘶声狂吼:“杀绝他们!!!”
近万个喉咙里发出的怒吼汇成一道霹雳,几乎震散了漫天乌云。塔布伦眼皮跳了跳,露出一丝狞笑:“气势倒是挺吓人的,不过,我也不是吓大的!”手掌扬起,狠狠劈下:“进攻!让这帮明狗知道我们的厉害!”
数百骑兵齐声呐喊,一夹马腹,战马狂嘶,撒开四蹄径直朝着明军的方阵冲去。他们显然并没有将这近万人马放在眼里,在这些骄兵悍将眼里,这些步兵就是一丛丛韭菜,他们爱怎么割就怎么割!别说,他们还真有骄傲的本钱,因为他们是骑兵,在这大平原上,骑兵几乎是无敌的,冲垮十倍、二十倍于己的敌军步兵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步兵在大草原上对抗骑兵,实在太需要勇气,而明军缺的,偏偏就是勇气,他们有信心一次就将这支明军冲垮!
地面冻得硬梆梆的,对于骑兵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有利的条件,战马跑起来很省力,冲击力也就更强了。数百骑在两里外缓缓加速,每往前推进一段就狂喊一声“万胜”,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样,等到速度提起来之后,吼声和蹄声混合,滚雷一般,雪粉扬起数丈之高,像是刮起了风暴,地面震动,甲光刀光闪耀,人喊马嘶,那场面称得上是恐怖了。幸亏这帮家伙跟杨梦龙打了近一天,体力消耗相当大,否则那气势将更加可怕!
一里,战马开始高速奔跑,无数个马蹄雨点般敲打着地面,声如雷震。
明军方阵岿然不动。
三百步,后金铁骑开始冲刺,海螺号吹响,马背上的骑兵抄起了强弓。
明军方阵起了轻微的骚动。
两百步,数百支利箭已经搭上了弦,马疾如风,势不可挡!
明军的弓箭手和火枪手面色发白,几支箭飞了出去。白袍将领厉声喝:“稳住!稳住!”
一百步,后金骑兵的轻箭呼啸而出!
白袍将领喝:“打!”
砰砰砰砰砰————
几百支火枪争先恐后的响声,明军方阵腾起一阵硝烟,甚至爆出大团火光————十几支火枪炸膛了,火枪手手臂被炸成了残废,脸上血肉模糊,失声惨叫!弹丸破空而来,敲在铁甲上,冒出星星点点的火花,风驰电掣的铁骑发出一阵惨叫,二三十人被打下马去,转眼间就被踩成了肉饼。但是后金骑兵射出的轻箭也将明军的火枪手扫倒了一大片,没有披甲成了这支明军的致命弱点,哪怕是轻箭也能轻易的射穿他们的身体,箭雨扫过,七八十八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白袍将领的也中了一箭,不过轻箭没能射穿他的铠甲,挂在甲叶上了,他不为所动,声音如岩石般冰冷、坚硬:“放箭!”
嗖嗖嗖嗖!
上千名弓箭手同时放箭,箭雨密集,又有一批后金骑兵被射成了刺猬。不过这一阵箭雨的效果还不如刚才的火枪齐射,太散乱了,有不少弓箭手只装备了猎弓,弓力很差,射出去的箭除非凑巧射中眼睛、咽喉这些要害,否则就只能给身披铠甲的敌人挠痒痒了,一些后金士兵中了十几箭居然跟没事似的,箭若联珠,弓弦颤动间,明军的弓箭手和长枪兵应弦而倒!
六十步!
明军的弓箭手还在手忙脚乱的抽出第二支箭向骑兵瞄准,一波重箭射了过来,登时惨叫声此起彼伏,别说弓箭手,就连有盾牌保护的长枪兵也纷纷栽倒。重箭的威力太大了,不是他们手里那简陋的木盾挡得住的,破甲重箭很轻松的射穿了木盾,刺入盾兵的手,痛得他们直跳起来,把长枪兵暴露出来,重箭呼啸而来,长枪兵自然不会好过,原本密集而整齐的枪林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缺口。第二波重箭射来,缺口更多了,后金骑兵对此很满意,虽然体力消耗太大,没有发挥出最佳水平,但是对手那惨不忍睹的披甲率让他们有了大显射手的机会,几轮对射,明军已经死伤过百了。以他们的经验,明军马上就会崩溃,接下来,该让他们的马刀痛饮鲜血了。射完这一箭后,他们不约而同的把弓挂起,拔出了马刀,准备大开杀戒。
然而————上过战场的将领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词了,一旦这个词冒出来,准没好事,这次也不例外————然而,扬起马刀的后金骑兵惊讶的看到,尽管明军的方阵已经开始混乱,但远远还没有到崩溃的程度!
麻烦了!
自信得近乎盲目的后金骑兵尴尬的发现,他们把自己逼入了欲进不得欲退不能的困境:前面长枪如林,撞上去百分之百会被穿成糖葫芦;后面是奔涌而来的自己人,后退只会跟自己人撞成一团,死得更快!怎么办?
只能凉拌,因此现在他们距离明军方阵只剩下三四十步,想绕开都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和周边所有人一样,直直的撞上那一丛丛的长枪!直到现在,他们才猛然醒悟,游牧民族在对中原王朝的战争中,有一个铁律,那就是“阵列不战”,一旦中原王朝的军阵布好了,再正面硬啃就只能撞得头破血流了!一场场胜利,明军的孱弱,让他们忘记了这一铁律,他们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呼啸的洪流撞上了钢铁丛林,长长的锋线上人仰马翻。长枪捅穿了战马的身体,战马惊人的冲击力生生扭断了枪杆,撞在长枪兵身上,枪杆折断的脆响,长枪捅穿肉体的闷响,战马惨烈的狂嘶,被马蹄踩中的士兵凄厉的惨叫,被垂死的战马压得筋断骨折的士兵的闷哼,嘈杂混乱的响起,鲜血从撕裂的肉体喷溅而出,给这曲让人不寒而栗却又热血贲张的乐章糊上了厚重的血色。城墙上的明军看得目瞪口呆,戚虎身体一震,失声叫:“用长枪兵硬撼骑兵?有种,真是有种!”那惨烈的场面令他热血沸腾,恨不得也带一队人冲出去杀他个痛快!
好在此时,堵住城门的石条已经被搬开,杨梦龙带着他那支可怜巴巴的骑兵冲了出去,不劳他老爷子亲自上阵了,他在城头上观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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