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同一把伞下的两个人,在雨中漫步,走在了南京城的大道上到显得不怎么扎眼。
毕竟在南京城这样繁华的地方,穿着扬起的人大有人在,而叶知秋也换了一身自认为十分洋气的衣服,但实际上还是一身中式的短装,看起来并没什么特别的。
反倒是张翠浓身材窈窕,尤其是这旗袍还是非常紧身的,将她那柳腰包括的如同细腰的葫芦一样,惹得周围不少人眼睛灼热。
人们将羡慕的目光落在了叶知秋的身上,毕竟两个人凑得那么近,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小情侣或者是小夫妻。
说是去白家,倒不如说是他们去了一个小洋楼。
这个小洋楼自然不能够跟夏家的相提并论,因为这地方一楼一底,只住了两个人,一个中年的女佣人,另外一个是别人养在这里的小老婆。
恰恰这个小老婆就是白家白老板的女人,因为白老板有个彪悍的妻子,他妻子绝对不会让年轻的姑娘进入自己家。
而白老板爱这个女人爱的不行了,所以才舍不得,索性就在这里买下了一栋房子。
这个女人是张翠浓指名要帮的,已经怀了身孕,但最近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当叶知秋来到了房子里面,一个吊梢眼的大妈迎来了他们。
张翠浓去攀谈了,而叶知秋却将目光落在了正对面的一个橱柜上面,他问道了一股子的药味。
“在煮什么东西,真香!”叶知秋说道。
那大妈笑道:“是,是米粉。”
她显得有些慌张,“你们先上楼吧,大姐现在在楼上等着你们。”
叶知秋笑着点头,没说什么,但是当他上去,才发现了卧病在床的一个姑娘。
这个姑娘大概十七八岁,脸色不太好,但模样却十分俊俏。
“这是我在钱柜的好姐妹。”张翠浓说道,“最好你能查出来,她最近身体不好的原因。”
“嗯,我想我已经猜到一二了。”叶知秋说道,他从小就和药材打交道,所以对药材的的味道是十分敏感的。
姑娘叫做程晓晓,白老板包下了她,也是为了能够和她常常见面,但就在今年一月份,她确定已经怀孕了,这里面是白老板的种。
白老板身为白家的主人,是南京城三大家族之一,所以对这事情很在意,因为他的原配妻子无法生育孩子。
白老板爱极了程晓晓,加上程晓晓又是个孕妇,怀了他的孩子,他就时不时来看她。
程晓晓说道:“翠翠,这是你的……相好?”
“他是我朋友,这次我来,是查查看你的身体。”张翠浓说道。
程晓晓笑道:“不用了,前几个大夫不是说了么,说我身子太虚,好好调养就行。”
“最近见红了吧。”叶知秋直接问道。
程晓晓尴尬的说道:“大夫,这说话能不能委婉一点,我……”
“如果我没猜错,最近你的菜应该很丰盛吧。”叶知秋从床下拿起了一根骨头。
仙山奇谈 大方广佛华严经八十卷 宋词三百首 逍遥江湖者 日久贱人心 都市绝品医圣 元始演义 穿越魔皇武尊 家庭教育孩子的50个细节 盛宠小娇妻:总裁请节制 重生之香途 剑神纵横异界 首楞严经疏 娇妻粉嫩嫩:帝少宠妻花样多 重生明珠 妙法莲华经 国足小将 金刚般若经 封神演义 校草的网恋:丫头,别跑
无故穿越也就罢了,狠心的老鸨还要她被迫嫁人,嫁的是七老八十的土豪为小妾?天啊!此时不逃等待何时!不想刚刚逃出狼窝,却被另一伙迎亲的人塞入了花轿什么!要嫁给王爷?某爷喜怒无常还不算,且命不久矣要冲喜!不行,我要逃婚!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姜练穿越到了一本修仙小说里,通过兢兢业业的当反派,走剧情,本以为主角换地图离开之后,就能回到原来世界。三十年后,已经成为仙门魁首的姜练捧着小说续集陷入了沉思。随之而来的,是一群尚在少年时的未来反派。姜练不收,滚!反派都是放错位置的主角,他们都有着凄惨无比的过去,这才造就了他们在黑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反派养成系统如是说道。并且,反派毁灭世界的时候,你可能会死姜练若干年后,姜练看着已经成长为大帝的反派们镇压主角团之后。这画风不对啊!如果您喜欢穿书后我捡到了反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沈云兮前世心心念念想嫁给君铉,唯恐生变,不惜自毁清誉也要保住婚约。哪知入宫后却未曾得到他的爱护,身份地位不如她的妃嫔都能欺之辱之,也把自己蹉跎得伤痕累累,最终死在了他御驾亲征回来的前一日。其实君铉从头到尾都不信她,却碍于她的清誉只能妥协。痴缠的过往如同水中月镜中花,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也碎了一地回忆。重活一世,望着还尚且安好的温柔姐姐与稚子兄长,沈云兮决心要与君铉退婚。无妨,养好身子一切都可以归零重来霸气掌掴姐夫,将计就计收拾妹妹,怒怼皇帝陛下,舌战风流才子们,就没有什么是她沈云兮不敢做的!只是这先皇的赐婚,为何这般不这么好退?如果您喜欢谁惯你啊!娘娘她一心只想退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书剑影横秋已发,望多多支持仙途浩渺,众生汲汲而求求道多艰,修士道心渐衰。自登仙途,御千里快哉风,穿山渡海,凌波御虚,穷睇眄,缈天涯,行于万丈红尘中,游乎四极八荒外。纵天高地迥,宇宙无穷任天行有常,盈虚有数,墨天微抚剑而立,大道独行,惟吾逍遥!阅前须知1主角精神病患者,接受不了请及时止损。2无...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如果您喜欢极道拳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