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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镇记忆(第1页)

“滴答滴答”,从水龙头渗出的水汇成的水滴规律地敲在塑胶桶上,和书桌上那闹钟跳动的声响刚好重叠在一起,夹在其中的还有在熟睡中所发出的均匀的呼吸声,不知道他在白日梦里看到了什么,脸上居然泛起了微笑,无奈刚从外面闲逛归来的母亲用一声大叫打断了他的春秋大梦:“心仔,迟到了。”她随即拿起桌子上的闹钟向儿子快步走过去。

母亲的这声大喊如同一股强劲的电流,将儿子肉体内还畅游在白日梦里的灵魂一下子击醒,让他从床上蹦了起来。他慌张地夺过母亲手里的闹钟一看,闹钟上的时针已指在数字“3”上,分针也刚好抵达数字“1”。他赶紧跳下床,一边穿衣一边嘀咕:“惨了,忘了调闹钟。”他慌忙走到卫生间,拧开水龙头胡乱地往脸上浇了些冷水,用手掌迅速抹了几下脸,没来得及用毛巾擦干净脸上的冷水,便赶紧跑回房间,从书桌上拿起那本封面用黑色签字笔工整地写着“初三(6)班邓逸心”几个还算工整的楷体字的物理练习册向镇中学逛奔过去,残留在他脸上的水痕很快便被风干。

邓逸心所念的初中在小镇的中心。小镇有个很争气的名字,叫“振文”,这名字很直白地表达了小镇的雄心壮志——振兴中华文化。只可惜小镇的领导们有心无力,挑不起如此重任,多年来从这个镇中学步入大学校门的学生寥寥无几,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更是多年不见一个。为了减轻心理压力,于是领导们便将振兴的范围缩小到初中部,尽管范围缩小了,可是领导们却将力气都用错了地方,他们总是热衷于在研讨会上吐吐口水擦亮牌匾光鲜的表面,研讨会过后,所有的想法都仅限于研讨,所有的实施都以经费不足而无限期搁置,以致小镇至今还在努力着“振文”,收效却甚微。

更多人知道的这个小镇,是一个贫富分化极大的小镇,一个油水丰盛的小镇。逢年过节,小镇就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国际车展。这个车展海纳百车,不分种类,除了奢华的汽车以外,出入于大街小巷的还有大量拉客的摩的和私家老式单车,他们挨着堵在路上的劳斯莱斯呼啸而过,导致坐在驾驶室里的土豪如坐针毡,但除了能粗声大气地坐在驾驶座上骂上几句差点撞上来的摩托车,他无可奈何,还得小心翼翼地避让下一辆突然横穿而过的老单车。

邓逸心家里并不富有,父亲刚开始是个装修工人,工作并不稳定,在邓逸心两岁时,父亲就到了深圳打工,算是比较早离乡闯荡的一代青年。那年头到深圳去闯荡的,哪怕是打工也混得不错,可是由于邓逸心家里人口众多——一家六口,父亲打工的收入也只够家里勉强糊口,拿不出半个闲钱,可是后来父亲一个倔强的决定改变了他们一家的命运。

在邓逸心五岁之前,他们一家六口还挤在老屋里。老屋里除了他们,还有爷爷奶奶,三个叔叔,和一个未出嫁的姑姑。三代人住在一个四房两厅的屋子里,少不了口角之争,更何况弟弟在邓逸心四岁那年被上帝扔到了人间,六口人挤在一个二十多平米的房间,每到夜深人静,弟弟便张嘴大哭,哭声没有惊扰上帝,却惊扰了大半个村子,更是让这一屋子的人都无法入睡。直到某天,他那年少不懂事的二叔睡到半夜突然被婴儿的哭声吵醒,一时抑制不住心中的怨气,跑到厅里破口大骂,那不堪入耳的言语直刺人心,但纵使邓逸心母亲被二叔那些不堪入耳的言语刺得眼角湿润,但为了大局,她将委屈都咽了下去。没多久,邓逸心的父亲凭着心头的那股倔强的劲头,咬紧牙关,跑去和亲戚朋友借了点钱,在年前分配下来的那块位于南边村子的地皮上盖起一间红砖房子,第二年他又咬咬牙,再借了一笔钱,加建了二层和三层,由于负债不少,房子一直没敢装修。那些年父亲赚到的钱都用于还债,邓逸心的母亲只能省吃俭用,到田野上摘野菜煮熟搅着盐水配粥吃,隔上一周半个月才能吃上几块肉和几条青菜,那时他们姐妹四个都配有一个巴掌大的圆碟子,每到用餐,母亲都会小心翼翼地将饭菜平均分配好盛在圆碟子里。由于正处于长身体的那几年营养不足,加之先天的遗传因素,所以已经初中三年级的邓逸心个子并不高,只长了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幸好他父亲盖了房子后工作还算顺利,很快还清了欠下的债务。

为了尽早逃离这如同寄人篱下的生活,新房子内部的水泥胚才刚糊了一半,满屋都是红砖和水泥的粗糙质感,没来得及进一步装修,他们一家便匆匆选了个还不错的日子摆了几台入伙酒席。搬进新房子的那年,邓逸心刚上小学一年级,领到红领巾的那天,他放学回到家里,便迫不及待地躲进父母的房间里,因为只有父母的房间里挂着一面镜子。几天后,他父亲又借款买了一点材料,自己动手安装了一楼的几扇窗门。除此之外,他父亲还是村子里第一个将厕所建在家中的人,因此当时引来了不少父老乡亲的嘲笑。

邓逸心家算是比较早盖了新房子的一户人家,他家搬进新家那会,村子南边还是一片空旷的耕地,只有他们一户人家孤零零地立在草地和庄稼之中,晚上虫鸣声响成一片,弟弟的哭声也混了进去,可母亲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哭声会招来谩骂,所以那几年弟弟的哭声也自由了。后来的日子里,村里便掀起了外出打工的狂潮。

第一批盖起房子的人除了外出闯荡的人以外,还有那能把死的说活的村干部。虽然这地方的村干部为人民做不了太大的贡献,但面对着人民,绝对练就了一条好舌头。当然,村干部的能力还是有的,至少他们擦屁股的能力是不容小瞧的,他们成功地让很多外来人只看到小镇和谐稳定的表面,大部分的外来人不知道在小镇和谐的外表之下,既容忍了官商之间半透明的勾结,也容忍了大小社团在午夜里的刀光剑影。

还是个小屁孩的邓逸心对这些并没有太深的感触,因为父母撑起的保护伞已将这些糟粕阻隔在他的成长之外,以致他的人生憧憬尽是美好辉煌,他甚至还天真地用他刚从书上看到的一点点政治知识,试图纠正一个白发苍苍的长者的叹息,因为那长者在他面前说了一句:“这里可是自治区啊!”

自从邓逸心从村里小学毕业后,便以为自己即将步向一个更精彩的“外面的世界”,他兴奋地踩着终于属于自己的那辆二手的自行车奔向镇中学。对于邓逸心的兴奋,母亲表现出的却是担忧,自那天起,母亲便不停地叮嘱他少管闲事,她告诉儿子,小镇是一个水深火热的江湖,凡事都得小心,别让自己被水淹了火烧了。

可是天真的邓逸心依然对小镇抱以希望,他固执地认为纸是包不住火的。他的天真让他忽略了火也是会窒息的,只要那纸堆得足够厚,小火苗就会缺氧窒息在厚厚的纸堆之下,最后只剩下过眼的云烟。而那种纸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人民币”。火被闷熄了,事情也就被和谐了,小镇依然是和谐的小镇,到了夜晚,无论天多黑,还是万家灯火。

当然,小小年纪的邓逸心并不是什么救世主,他也不渴望成为救世主,他渴望的只是这个新的环境给他带来更多可能性的自由空间。至于救世主,他肩上也扛不起这样的重任,他现在要扛的是那个装满教科书的书包,虽然他对小镇抱以希望,但凭他现在单薄的肩膀,背起一个书包走完家里到学校的那半公里的路都让他累得喘气,更别说那遥远的、仅存于幻想的救世主之梦。

为了让他娇小的身体变得强壮些,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父亲给他买了个篮球,那是他第一次接触到篮球这玩意,以往他只能站在球场旁羡慕地看着那些比他年长、个子比他高的男生在球场上追赶篮球。

他抱起篮球往地上拍了两下,篮球在他的手掌和地板间来回弹了两下,接着他张开双手,将篮球抱于怀中,兴致冲冲地跑到了篮球场,用尽吃奶的力气把篮球往篮框里扔,可惜篮球软弱地碰了一下篮框之后,自由下落到个儿高的男生手里便再也没回到他手上,直到高个儿的男生玩腻了把篮球扔回给他。

虽然到了初中他个儿长高了不少,可是在同龄人当中,他还是个不显眼的小矮仔,所以他的英雄梦也只能在他的幻想里存活过,而现实里的他则是规规矩矩地上学,下课,回家,把从外面听到的见到的都消化在肚子里,然后回到家中,往任劳任怨的马桶一拉,用水一冲,让一切深埋于不见天日的下水道里,让自己的六根得以清净。正如怕事的母亲的嘱咐:“外面看到的听到的事,只要与你无关,你别理太多,你上你的学,读你的书,考个好大学,将来在外面就有出息。”

母亲从小给邓逸心灌输的“外面的世界”总能让他安静下来幻想(虽然他母亲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里的那家医院),所以每一次离家上学都会加强他对更远的地方的渴望,他天真地以为长大就是能独自抵达更远的地方。

除了从母亲和父亲的描述里得知外面世界的大概模样,邓逸心脑子里的外面世界的具体形状都是由家里的那台笨重的14寸电视机去构建的。

尽管外面的世界一直在邓逸心的脑子里变幻着,但眼下他的世界就是这个实实在在的、堆满试题的破旧课室,还有搁在他眼前那不怎么出息成绩。他看着试卷上的分数估算了一下,可是无论他笔算心算还是掐指一算,都不能考上个好高中,看来他的六根是注定清净不了的了。为了他的六根能稍微清净点,安心读书,家长会过后,他母亲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从村里搬到镇上,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除了操碎心的家长,油光满脸的校长这时也开始劳心了,每一次的研讨会都是如何提高升学率,恨不得自己操笔上阵。

初中二年级刚结束,屁股在木凳上留下的温热还没散去,毕业班暑假补课的通知便迎头砸来。听到这个消息后,邓逸心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把书往书桌上拍,来一场埋怨,他的同桌便抢先骂了一句:“我去~”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这个暑假的行程安排,却没想到最后被一则补课通知给扼杀了,横看竖看都像是校长的故意针对,于是他信誓旦旦地说要以旷课抗议。

邓逸心把话咽了回去,对着他点了点头叹了口气,没接上话,只好乖乖地听他滔滔不绝地埋怨。

邓逸心的这个同桌叫张洋,薄薄的嘴唇比邓逸心能说得多,每次说到点上,话就像那决了堤的洪水,滔滔而不想绝。而每次张洋说要旷课时,他的另一个同桌林泽洺就会掐住张洋的话说:“是不是认真的啊?好,我陪你。”然后张洋就窝囊地闭上了嘴,闷着脸继续上课。

邓逸心记得自他读初中以来,他就一直有两个同桌,学校的扩招让他们不得不把三张桌子拼凑在一起,在不到六十平米的空间里塞下六七十个学生,以致课桌堵住了后门口。这实在是没了办法,小镇的中学不多,而这所学校是这小镇上教学质量最好的一所(此评价仅限于初中部),人们都喜欢往这挤,再加上这里的人大都相信“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思想更是根深蒂固,任凭计划生育的政策在全国各地宣传得多么风风火火,到了这里就成了一场买卖,没钱的就偷着生,怎么生也要生个儿子,超生被发现就逃,被抓到了交罚款便可,不过罚款每年都要交,交到儿女年满十八。对于不交罚款的公民,执法人员的处理手法直截了当,毫不留情地把此公民家里值钱的东西搬走。邓逸心曾见过村里一贫困户因交不起超生罚款而逃走,而贫困户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那两扇大门板值几个钱,于是执法人员便强行拆走了那两扇大门板。这样的故事每年快到新春都会上演一出,据说是执法人员以此“合法”的手段向公民索要点过年红包。所以当计划生育在全国各地风风火火地执行起来的时候,这个小镇上还是一如既往的人丁兴旺。

邓逸心的座位在前排这一直和他的身高脱不了关系,而比邓逸心还要矮半个头的张洋就坐在他左手边,因为张洋的身高,邓逸心很乐意地接受了张洋这个同桌,自上学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捕获到一个比自己矮半个脑袋的同桌,这简直是填补了他心灵上多年来留下的创伤。虽说邓逸心也为张洋话唠的毛病感到头疼,但他的身高足以抵过他话唠这个缺点,也许是因为身材矮小,他才用过多的语言来加强他自身的存在感。

林泽洺坐在邓逸心的右手边,他个子并不矮,要比邓逸心高出大半个脑袋,他们三个坐在一起挺直腰板就组成了手机上的信号提示,但课堂上林泽洺很少有机会挺直腰板,因为课堂上只要他挺直腰板,被挡住视线的后座女生马上会用笔戳向他的背脊进行投诉,他只好将挺直的腰板弯下来,以免挡住后排的视线。他之所以还能坐在前排,除了因为他的厚脸皮,还因为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在老师的眼里是棵值得培养的好苗子。除此之外,他还是个英语科代表。刚开始林泽洺坐的是邓逸心的位置,因为被分到这个班之前,他和张洋就已经是老同学,是经常一起逃课的出生入死的好哥们,所以他俩刚搬进这个课室就誓死挨着坐,可是张洋没有节制地说话,让他不得不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免被同学投诉,班主任把他给调到教室的后排。

和英语科代表做同桌,邓逸心的英语成绩并没见长,他反而误打误撞地当上了物理科代表。说到邓逸心当选物理科代表这事,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初到(6)班时,物理老师凌涛并不清楚班上物理成绩谁最好,可是在第一次物理作业发回来后,邓逸心便当上了物理科代表。凌涛让他担任这个职位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电路图画得不错。凌涛除了是他们的物理老师,还是隔壁(7)班的班主任兼初中三年级的级长,他总爱用一副浓重的官腔调子去讲课,给人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不过他在课下却是平易近人。

就这样,邓逸心靠着自己的绘画底子硬着头皮当上了物理科代表。

在得知邓逸心当选物理科代表后,邓父便跑到深圳书城买了一本连物理老师都看还没搞懂的《物理学难题集萃》给邓逸心捎了回来。那书厚得可以当枕头,里面的内容层次都去到了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适合人群为高等学校物理专业师生、国内外考试的研究生,真是望子成龙心切啊!只可惜邓逸心刚翻开第一页就吓得他差点把物理科代表这个“官”给辞了,他花了半个小时弄清楚了题目所问之意,可是他毫无解答的头绪,他只好移目到题目下方的分析解答,无奈他只看懂了那些中文,而里面的数字和逻辑思维弄得他头晕脑胀,最后他连名字都没敢往书上签,便把书搁在家中的书柜里珍藏起来,准备传给下一代。

一念路向北(刘恺威主演电视剧原著)  心梦永恒  蜜爱100度:总裁宠妻成瘾  爱情掺了毒  重生:BOSS宠妻无上限  诱爱成婚,腹黑老公难招架  神级大镖客  我真的不是绝世高手啊  南风终究不能入你怀  婚痒,我的顾先生!  宠爱一生:顾总的小娇妻  星屑维纳斯[电竞]  诸天败类  超级分身系统  神武至尊  爱妻如命:大亨的盛世娇宠  我的老婆是校花  锈蚀之心  替嫁后怀了男主的孩子[穿书]  偷香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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